付胭临近下班,接到霍渊时身边的助理阿吉的电话。 “胭胭小姐,您忙吗?” 她正在看一份报表,倒也不是什么忙的事,“怎么了阿吉?” “霍先生这几天一直没什么胃口吃饭,我担心他这样下去身体吃不消,我想给他请医生,他也不要。” 付胭滑动鼠标的手一顿,“生病了吗?” “估计是,但他不看医生,我们实在没办法了。” “我给他打个电话。” 挂了阿吉的电话后,她拨通了霍渊时的号码。 电话响了两声,接通了。 “胭胭。” 男人的声音尽管装得若无其事,但付胭从小在霍渊时身边,对他已经很熟悉了,还是能听出他声音里的几分疲惫。 “大哥,你生病了吗?” “没有,你又听阿吉胡说。” 付胭吸了一口气,“如果你好端端的,阿吉为什么胡说?他闲的吗?” “总之我没有生病,你不用担心。” “今天吃饭了吗?” 付胭问的不是他吃晚饭了吗,而是问他今天吃了吗? 以前霍渊时身体不舒服或者心情不好,就会不吃饭,甚至好几餐都没吃。 还不等霍渊时开口,付胭又严肃道:“说实话,不许骗我。” 电话那头传来霍渊时一声叹息,“吃了,” 末了,他又补充一句,“吃的不多。” 付胭就知道会是这种情况。 如果她没补上那一句,霍渊时一定会说谎。 “那就好。”付胭说道,“那你好好休息,如果不舒服了,记得请医生。” “好,快下班了吧,记得好好吃饭。” 挂了电话后,付胭盯着手机屏幕,搜出秦恒的电话。 电话接通。 “秦太医,我有一件事要麻烦你。” …… 一个小时后的郊外别墅。 阿吉将碗筷摆好,回头看了一眼在落地窗前的霍渊时,“霍先生,吃饭了。” 霍渊时的视线从窗外收回来,他的脸色看上去不太好,唇色很淡,“不急。” 阿吉愣了一下,对上霍渊时冷淡的目光,没再多问什么。 轮椅自动走到沙发前,霍渊时给自己倒水。 阿吉见状,连忙过去,“霍先生,我来。” 茶水倒入杯中,霍渊时不辨喜怒的声音传来,“为什么给胭胭打电话?” 阿吉倒水的动作一抖,他另一只手扶住茶杯,滚烫的茶水泼在手腕上,他皮肤白皙,人又瘦,显得皮肤十分薄,很快就烫红了一片。 他好像感觉不到痛似的,面不改色地说:“您不爱惜身体,只有胭胭小姐的话才会听,除了她,我找不到其他人了。” 霍渊时意味深长,“真的是这样吗?” 话音刚落,保镖站在玄关外,“霍先生,付小姐来了。” 霍渊时的手搭在轮椅扶手上,指腹摩挲着上面的纹理,没有一丝意外之色。 阿吉回头,只听保镖又说:“她还带了秦医生。” 霍渊时嘴角稍稍一弯,似是叹息,又似是嘲弄,“胭胭,你啊。” 门外,付胭带着秦恒走来。 付胭给秦恒打电话,要他帮的忙正是来给霍渊时看病,霍渊时不想去看医生,那她就帮他把医生请来。 当然也有她不想承认的一部分,是因为霍铭征。 万一被他知道自己单独来看霍渊时,到时候不知道又有说些什么拈酸吃醋的话来,搞不好,又会像白天一样,委屈地说他吃醋。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她带上他最信任的秦恒,总该没话说了吧? 付胭走到门口,一眼看见霍渊时不太好的脸色,眉头紧蹙,“你还说没事?” “你怎么过来了?”霍渊时看了一眼她身边的秦恒。 秦恒拎着医药箱,“付胭说大哥你生病了,我就过来看看,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大哥不舒服跟我说一声就好,多忙我也过来给你看看。” “是他们小题大做了。”霍渊时淡淡一笑,吩咐佣人,“给秦医生倒茶,快吃饭了,胭胭肠胃不太好,就不喝茶了。” 秦恒心里感叹,好细心的霍渊时。 难怪阿征一直防着他,是真怕他把付胭给抢走啊。 他走过去,“不急,让我先给大哥检查一下。” 秦恒放下医药箱,先简单询问了一下霍渊时的病症。 “有些胸闷,打理花盆时间稍微长一点就会喘,夜里睡不好。” 越听,付胭眉头皱得越深。 秦恒拿出听诊器,放在霍渊时的胸膛。 秦恒的手触碰到他的胸膛,霍渊时是真的瘦,皮下只有一层薄薄的肌肉,和霍铭征那样的体魄完全不能比较。 “大哥前段时间有咳嗽吗?” “有的,就是年初胭胭小姐进警局那天,霍先生吹了风淋了雨,感冒了,反复咳了好久才好。” 秦恒嗯的一声,拿开听诊器,“肺部有杂音,应该是感染了,大哥还是抓紧时间到医院拍个片确定一下,肺部感染的问题可大可小,像你这种的情况绝大部分会自愈,但你体质差,不能和一般人比。”biqubao.com “不碍事。”霍渊时系好衬衣领口的扣子。 “怎么不碍事,你没听秦太医说吗,肺部感染,你别不当一回事。” 霍渊时看着付胭严肃的脸,到嘴边的拒绝给咽了回去。 他叹了一口气,“好,都听你的。” “不是听我的,而是听秦太医的,遵医嘱知道吗?你都三十好几的人了,不懂怎么照顾自己吗?”付胭越说越气。 气他不在乎自己的身体。 霍渊时微凉的指尖碰了碰她的手背,“好了,不生气了,我明天就去拍片。” 付胭没说话。 “吃完晚饭就去拍。”霍渊时一步步退让。 付胭这才点头。 秦恒收拾医药箱的手一顿,心里划过一抹异样,霍渊时对付胭还真是言听计从,得亏霍铭征不在这里,不然非得“醋死”不可。 霍渊时喝了一口茶,“秦恒也留下来吃饭吧,厨房今晚多做了几个菜,我没什么胃口,你们留下来陪我吃。” 秦恒本来要拒绝的,可一想到他绝不能把付胭留下来单独面对霍渊时,他得帮兄弟盯着一点。 他微笑道:“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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