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霍铭征住一起? 霍铭征最擅长攻人心,但现在他不愿意再对付胭用那些手段,而是分析道:“你想替季临讨一个公道,我也想为我没出世的孩子报仇,我们是统一战线,你可以当我是盟友。” 他最想说的,是不放心她一个人。 然而以付胭现在对他的抗拒,他要说出这句话,她一定拒绝得干脆。 未出世的孩子…… 付胭的心头蓦地一酸,眼圈瞬间就湿了,她急忙躲开霍铭征的视线,垂眸盯着拖鞋。 那也是她的孩子啊,她一定不会放过那个给她下药的人! 半晌她点了点头。 付胭最终答应搬过去住金陵名邸,而不是景盛花园。 她给出的理由是金陵名邸离她的公司更近,方便她上班,但其实霍铭征知道,她不想再回去那个充满他们回忆的地方,回让她想起很多以前开心的和不开心的事情。 他心知肚明,是不开心的事居多。 凌晨三点钟,付胭终于睡着了。 刚才霍铭征吩咐曹方去倒热水的时候,朝他使了一个眼色,曹方心领神会,往水里加了点东西,是安全范围内的剂量,能让付胭睡一个好觉。 既然已经睡着,今晚就暂时先在这里住下去,有他在这里,不会有任何的危险。 霍铭征推开阳台的门,单手撑在栏杆上,另一只手夹着一支烟,缭绕的烟雾像一团迷雾遮挡在眼前。 付胭的小区周围,有他的人和傅寒霖的人,小区的住户以及物业的工作人员,每张面孔都记得住,出现的陌生人和外卖员以及快递员,也会及时盯着,几乎没有漏洞。 那个人是如何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付胭家的? 曹方倒了一杯热水出来,递给霍铭征,“霍总。” 霍铭征掸了掸烟灰,偏过头看了一眼水杯,曹方顿时觉得如芒刺在背,解释道:“没有加东西。” 虽然他的确很希望霍总好好睡一觉,但像给付小姐下药那种事,他是万万不敢做的,更何况,这段时间,霍总吃了不少安眠药,已经起不到什么作用了。 “你的胆子倒没有肥到那种程度。”霍铭征接过水杯。 曹方讪笑两声,这茬是过不去了是吧? 他不好直接复述季少的原话,是他不想复述吗?分明是季少那话太难听,他说不出口也不敢说出口。 这年头真是钱难赚…… 霍铭征喝完水,掐了烟,转身去了浴室,从柜子里拿出没用过的牙刷,拆开刷牙,洗漱完之后,才进了付胭房间。 付胭已经睡熟了,但此刻眉头还是蹙着的。 今晚的事对她来说太难以接受了,也着实是吓到她了,如果寻常的女人,大概已经吓哭了,她已经做得很棒。 其实他更希望她能敞开心扉,告诉他,她害怕。 而不是这样自己一个人撑着。 霍铭征走到床边,躺了下去,将付胭连同被子一起拥入怀中,心疼地看着她的小脸,温热的指腹轻轻抚平她眉宇间的褶皱。 低头在她的额头上落下一个吻。 晚安,胭胭。 不会有噩梦了。 不知道是被人抱着有了安全感,还是因为其他,付胭的眉头轻轻动了动,没有再蹙着,梦里繁花似锦。 翌日中午。 付胭醒来时,天已经大亮了。 睁开眼睛的瞬间,她意识到自己这一觉睡得很好,但很快又想起睡觉前的事,面色凝重地皱了皱眉,一股生理上的恶心爬上心头。 她快速下床去浴室洗漱,等她走出房间,霍铭征坐在餐桌前喝咖啡。 他只比付胭早醒了一个小时。 不想让她醒来就看见他躺在她的床上,还抱着她。避免她生气,他虽然舍不得醒,看还是先起床了。 “吃早饭。”霍铭征抬了一下手。 很快,曹方从厨房里端出一份鸡丝粥。 曹方特地说:“是霍总亲自给您熬的粥。” 付胭看着面前的粥,想起前段时间听同事讨论了一部电视剧,女主因为男主大清早给自己煮了一碗粥而大受感动,甘愿背弃家人也要和男主在一起。 当时她觉得女主愚蠢至极,回头还在网上看了那段视频,现在想来,恨不得把那碗粥倒女主头上,烫坏她的恋爱脑。 “谢谢。”她道了一声谢,坐下来喝粥。 霍铭征喝着咖啡,不经意间一个抬眸,目光落在付胭的脸上,在付胭看过来之前,又收回了视线。 就在这时,楼下隐约传来警车的鸣笛声。 与此同时,曹方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拿着手机,走到阳台才接起来,眉头一蹙。 “方哥,是二十一层的住户在家中去世了几天,尸体都臭了今天才被亲戚发现,警察来做笔录。” 二十一层。 曹方在心里过了一遍这个数字,因为昨晚监控显示的楼层从十楼突然变到二十一楼,他对这个二十一格外敏感。 “好,你先和警方交涉一下,我马上就来。” 挂了电话后,曹方走到餐厅,付胭正在喝粥,想到保镖说的那些话,实在会令人吃不下饭,所以他走到霍铭征身边,附耳说了一遍二十一楼发生的事。 霍铭征不动声色地点了一下头。 而付胭也以为他们在说什么工作上或者霍家的事,没多问,等她喝完粥,霍铭征拿了一张餐巾递给她。 他本来想亲自给她擦,但又怕她太抗拒,等一下反悔不跟他回去住,所以稍微克制了一点。 付胭擦着嘴,霍铭征对她毫无隐瞒,将曹方刚才的话告诉了她,“他现在去楼上看看什么情况。” 同样的,付胭对二十一楼也很敏感。 她点了点头,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慌。 曹方乘电梯到了二十一楼,果不其然,门口拉了警戒线,有隔壁的邻居还有警察,以及小区物业的管理人员和保安,他们的保镖在其中。 小区的保安探头往里面看了一眼,正好看见墙上的一张照片,是男户主和他儿子的合照,他的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不对啊,昨晚我还见到他出门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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