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脚上的肌肤尤其娇嫩,脚的侧面被高跟鞋刮红了。 霍铭征动作轻柔,却也不失力道,莫名的很舒服。 过去霍铭征从来没有给她这样揉过脚,这种感觉很微妙,付胭很不适应,也觉得不合时宜。 “不用揉。”她下意识要把脚抽回来。 霍铭征却一手圈紧她的脚,语气缓缓地开口问道:“我做的广城菜好吃吗?” 问题又回到了原点。 付胭还是刚才的回答,“马马虎……护,啊!” 她整个人都要弹起来,被霍铭征扣住手臂压进怀里,低沉地说道:“胭胭,不许对我撒谎。” 霍铭征捏着她白嫩的小脚,仿佛捏住了她的命门。 付胭怕痒,尤其是脚底。 她痒得眼睛飙泪,“霍铭征你无赖,放开我!” “好吃吗?”霍铭征贴近她的耳边再问了一遍。 他看着被他按在怀里,痒得直缩身子的付胭,一下子好像回到了以前,他们刚才一起的那段时间。 现在想起来,他们好像在互相试探,互相克制着,又十分想知道自己在对方心中的位置。 她偶尔会做一些情侣间才会的亲昵,他看在眼里,也想纵容着她,陪她窝在沙发上看电影,给她拿饮料和零食。 不知道是不是入戏深了,还是她卸下了防备,斜靠在沙发上,用脚尖点了点他的腿,叫他的名字,给她拿冰可乐。 当时她的生理期接近尾声了,他不答应,她就一直拿脚尖轻轻踢他的大腿,他不是生气,而是怕自己把控不住,抓着她的脚握在手心里,不让她再无意识撩拨。 然而他不知道她那么怕痒,他只是那么抓着,她痒得不行,软倒在沙发上,像在水里跳动的活虾。 原先他只是想教训教训她,谁知她痒得不行,直叫他的名字,眼角挂着泪花的模样一下就戳进了他的心里。 他将她按在沙发上,低头吻她,吻到她再次求饶,他才罢手。 此时此刻,霍铭征看着付胭眼角的泪花,心猿意马,抬起她的脸,就要吻下去。 就在这时,霍铭征的手机响了起来。 突兀的铃声打断了仿佛不存在的旖旎,付胭推开他的胸膛,从桌上跳下来,穿上高跟鞋。 霍铭征拿出手机,来电显示:霍渊时 霍铭征眼眸微微一眯。 余光付胭往洗手池的方向走去,她背对着他拧开水龙头洗手。 霍铭征当着付胭的面接起电话,“大哥。” 电话那头传来霍渊时温和的声音,“生日快乐,阿征。” “大哥有心了,大晚上的给我打电话贺寿,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多关心我。” 霍渊时笑了笑,“阿征这话说的,你是我弟弟,我怎么可能不关心你。” 霍铭征不苟言笑地纠正他,“是堂弟,我妈就我一个儿子。” “我现在在老宅,还想着给你过生日,他们说你今晚不回家吃饭,和朋友一起吗?” 霍铭征嗯的一声,“大哥不清楚我的动向,难道不清楚胭胭的动向吗?我和胭胭在一起。” 电话那头的声音停顿了一秒,“是么。” 霍铭征看着付胭已经洗完手了,她从包里抽了纸擦手,他也走过去,夹着手机洗手,然后问付胭,“也给我一张。” 付胭没动,霍铭征自己上手,接过她手里刚擦过的纸擦手,然后随手抛进垃圾桶里。 仿佛这才想起自己还在打电话,对霍渊时说:“大哥快去吃饭吧,再饿瘦了,就是我的不对了。” 霍渊时挂断电话之前,又说了一句:“我给你准备了礼物,不过可能要晚些时日才会送到。” “大哥有心了。” 霍铭征率先挂断电话。 付胭即使没听见霍渊时说什么,也从霍铭征的话里听出了阴阳怪气。 她也忘了,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霍铭征对霍渊时不再像以前一样亲近了。 以前他们是霍公馆里最亲近的兄弟。 她常常听人说,霍渊时早晚是要接手霍氏集团和家主之位,霍铭征是二房的人,将来一定会辅佐霍渊时,到时候有这两位人中龙凤的坐镇,霍氏集团一定会蒸蒸日上,无可匹敌。 霍渊时知道霍铭征的志向,同那些人说,阿征喜欢做什么就去做什么,我会永远支持他,霍氏和霍家也会成为他坚强的后盾。 听说霍铭征报考军校,霍老太爷发了好大的火,最后是霍渊时平息了他的怒火,为此还受到霍老太爷的迁怒。 明明曾经是关系那么好的兄弟俩。 可如今,两人的关系貌合神离,上一次在霍渊时的别墅时碰面,她就察觉出来了。 难道真的只是因为当年霍铭征误以为她喜欢霍渊时,而霍渊时一句解释都没有吗? 如果是这样,只可能是霍铭征单方面排斥霍渊时,而她能感受到,霍渊时对霍铭征的态度也和以前不同了。 她一言不发往外走,霍铭征跟上她的步伐,“我送你。” “我开车了。” 霍铭征追上她的脚步,“生气了?” 他握住付胭的手臂,走到她身前拦住她的去路,垂眸看她的眼睛。 付胭用力也抽不出手,只好回答他:“没有。” 霍铭征安静地看了她几秒,“秦恒说女人说没有就是有,你生气了,是因为我骗你来这里,还是因为我刚才想吻你?” 他不说,付胭都想忘记刚才那一幕了。 她进来之后还帮他的手降温,明显没有因为被他骗来而生气,那么问题只有一个了。 因为霍铭征想吻她而生气。 生气吗? 付胭当时想到刚和霍铭征在一起那段时间,也有过类似的经历,明明无数次告诉自己不要再回想过去,可还是陷入回忆中无可自拔,分不清回忆和现实。 她是在气自己。 霍铭征清楚看见她眼底挣扎的神色,语气轻柔,像在哄着她,“你说没生气就没生气。” 付胭头皮发麻,转身大步走出后厨房。 十分钟后,付胭握着方向盘,专注开车,余光是坐在副驾驶座的霍铭征。 原因是曹方把车开走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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