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城是燕京城最大的娱乐会所,包厢内,霍铭征点了一支烟,将打火机丢在茶几上。 啪嗒一声响,犹如在平静的湖面投入一块石头,荡起阵阵涟漪。 一个眉眼含笑的英俊男人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语气,“怎么这么大火气?” “该不会是因为你那位堂妹吧?” 霍铭征掸了掸烟灰,“已经不是堂妹了。” 角落里,喝着柠檬水的男人眼眸深邃,瞳仁是深褐色的,像琥珀一样漂亮,让本就气场清冷的他更加拒人于千里之外。 他便是燕京城第一世家梁家的现任家主,梁非城。 他开口淡淡地说:“应该叫前女友。” 霍铭征夹着烟的手搁在沙发扶手上,朝角落看去,“三哥怎么不喝酒?” “柠檬水健康。” 霍铭征往沙发背上一靠,嘴角泛开浅浅的弧度,“怕老婆就说怕老婆,多大的人还这么要面子?” “我有老婆,你有吗?”梁非城不冷不淡地回了一句。 霍铭征唇边的笑意顿了一下。 梁非城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还有一对龙凤胎,你有吗?” 黎东白都听不下去了,“你快别扎他的心,看把孩子伤得,脸都白了。” “我天生白。”霍铭征抽了一口烟,缓缓吐出烟雾,缭绕的青烟模糊了脸上的表情。 “多大的人了,还这么要面子。”梁非城放下柠檬水。 霍铭征额角的青筋跳了一下,这么多年他早知道梁非城是半点亏都不肯吃,比嘴毒,他恐怕都不是他的对手。 黎东白给他倒了一杯酒,“我早就提醒过你,既然自己看上了就好好对人家,管她喜欢谁不喜欢谁,现在好了吧,追妻火葬场了。不过你可以问老三,他有经验。” 想当初梁非城追他这位妻子,差点连命都搭上去了。 霍铭征掐灭了烟,“不用,我找三哥有其他的事。” “嗯?”梁非城看他。 “听闻嫂子当年身体不好,是一位程大夫给调理好的?” 梁非城点头,“程大夫是国内有名的医科圣手。” “三哥把程大夫的联系方式告诉我,我找他,到南城给胭胭看看。” 黎东白在旁边听着,他和梁非城远在燕京城,不如在南城的消息灵通,再加上霍铭征的性格,不喜欢多说什么,他们也不太清楚付胭的最近情况。 霍铭征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之前在苏黎世,她小产了,身体不太好。” 黎东白和梁非城对视一眼,怪不得之前梁非城说自己有龙凤胎的时候,霍铭征的脸都白了。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从霍铭征手里拿走酒瓶,往他的酒杯里继续倒酒。 霍铭征抬眸,梁非城已经将酒瓶拿走,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轻轻碰了碰他的酒杯。 霍铭征拿起酒杯,黎东白也碰杯,三个男人无声地喝酒,一切的话尽在不言中。 霍家和黎家有些渊源,霍铭征很小的时候就认识黎东白了,后来又认识的梁非城,虽然平常很少聚在一起,但说起情分,比霍铭征的那几位堂兄弟要好太多了。 要说起来,黎沁和黎东白家的渊源更深,黎沁的父亲是黎家的分家的后代。 好几代以前,黎沁的曾祖父和黎东白的曾祖父是堂兄弟,只是黎沁的曾祖父举家迁移到广城,落地生根,往来渐渐少了。 到了黎沁父亲那一代,已经没什么走动了。 早些年霍老太爷到广城谈生意,那时候的广城还乱着,码头上还有不少过着刀尖上舔血生活的人,霍老太爷遭人暗算,差点出了事,是黎沁的父亲帮了一把。 虽然不算是大忙,可后来霍老太爷对黎家的衰败视若不见,的确是忘恩负义了。 “生意都谈妥了吗?”梁非城问道。 霍铭征嗯的一声,“本来也没什么大的事,主要是过来找程大夫,明天就回去了。” “今晚迟了,老人家休息得早,明早我带你去拜访他。” 霍铭征拿起酒杯碰了一下梁非城的杯子。 …… 今晚不用加班,小夏收拾东西就准备下楼,手机响了。 她看了一眼来电显示:保镖哥哥 嘴角先是控制不住地一扬,随后她又板着脸,不情不愿地滑动屏幕,“干嘛!” 电话那头的人顿了一秒,“我在地下车库,等你。” 小夏哼的一声,走进电梯,下意识按了地下车库的楼层,“有话你就直说,上次为了把我骗走,不是挺会说的?” 曹原那是被逼上梁山,霍总下令让他把小夏带走,他嘴笨不会说话,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任督二脉突然就通了,然而打通的时间太短暂。 “你下来。”曹原硬邦邦地说了三个字。 还真是块木头。 小夏嘟哝一句,挂了电话。 到了地下车库,果然看见一辆黑色的轿车在打着双闪,小夏大大方方走过去,认出是大g,环顾四周,确定没人看着她,她才快速溜进车里。 她只是普通家庭,家里什么情况同事都知道,平时上下班都骑着小电驴,万一被人看见她坐上这么好的车,传出她被人包养的绯闻,那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尤其是她做这一行难免接触有钱的客户,她可不想被人胡说八道。 “干嘛呀?”小夏坐在副驾驶上,余光偷瞄曹原。 不知道他从什么地方来的,平时穿的休闲运动,可能是方便打架,难得见他穿了西装,他个高,肩宽腿长,穿西装格外好看。 她又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曹原将一个纸袋子递给她,看了她一眼,又快速收回视线。 “什么?” 小夏接过来,是热腾腾的烤红薯。 曹原来之前,曹方提醒过他了,小夏是小姑娘心性,喜欢吃东西,他之前也见到小夏买过这种烤红薯,她应该挺喜欢吃的。 小夏是喜欢吃烤红薯,但是…… “我不吃嗟来之食,请问阁下究竟有何贵干?”小夏将烤红薯推了回去。 上次她就因为抵挡不住美色,把付胭一个人留在那里,这次她多留了个心眼。 曹原清了清嗓子,“请你帮个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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