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总别虐了,付小姐她又去相亲了_第302章 夜生活这么丰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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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胭的肩膀轻颤着,不知道是小腹痛还是心里疼,哪怕这样,她的背影仍然透着一股决绝。
  她今天因为季临的事受到了刺激,再加上生理期的激素影响,那些不愉快的事一桩桩一件件从脑海深处涌出来。
  霍铭征坐在她身边,一脚弯曲着放在床上,脚在床边,黑色袜子在他刚才进去浴室抱付胭的时候已经湿透了。
  他却丝毫感觉不到一丝凉意。
  他握着渐渐有些凉了的水杯,床头灯照着红糖水仿佛一个深不见底的寒潭,倒映着霍铭征深邃如海的眼眸。biqubao.com
  “我没有不在乎孩子。”
  他将水杯放下,翻过付胭的肩膀,他双手撑在她两侧,看着她通红的双目,喑哑的嗓音带着别样的情绪,低缓地说:“但和孩子比起来,我更在乎你。”
  “是我没有保护好你,也没有保护好孩子,所以这件事我从来没有对你说过,因为在找到幕后真凶之前,我说的一切都会让你以为是我的借口。”
  付胭转头,泪水从眼角滑落。
  她松开咬着的唇,“我知道了,你可以走了吗?”
  撑在两侧的手握了起来,手背青筋扭曲鼓起,霍铭征居高临下地看了她一会儿,才起身。
  他拿起床头柜的水杯,红糖水已经凉了。
  他转身离开房间。
  “霍总。”曹方见他出来,往前走了一步,虽然他没靠近房间,但他听力好,刚才付胭说的话,他听见了。
  其实这事,霍总还真是无从解释。
  谁也不知道,到底是霍总在苏黎世大学医院的天台的那一个决定加快了那个本就活不成的孩子的流失,还是那个孩子本来可以留下,却因为霍总的刺激酿成了悲剧。
  早就在卢娜去世的那一刻,成了一个未解之谜,除非是查出幕后之人。
  可那个人形同鬼魅,连逼死黎沁都能做到毫无踪迹,要查起来的难度太大了。
  霍总是活生生的人,他也不是神,不可能做到万事都运筹帷幄。
  霍铭征绕过他朝厨房走去。
  曹方跟在他身后,见他将凉了的红糖水倒了,目光落在地上湿湿的脚印上,再看到他湿透了的袜子,心里顿时觉得十分不是滋味。
  霍总何时这么狼狈过。
  他连忙走上前,“您累了,我来吧。”
  “不用。”
  霍铭征低头倒水,往杯子里加红糖,一下一下地搅拌,等水温差不多了,才拿到房间进去。
  付胭将半床被子都卷在身上,这是她心情不好的时候潜意识里会做的事,是一种自我保护方式。
  霍铭征没有拆毁她的‘保护壳’,而是将她连同被子一起抱起来。
  他让付胭靠在他胸膛上,修长温热的手指将她脸颊边的头发别到耳后,付胭抗拒地转过头去。
  霍铭征看着她额头上的冷汗,知道她一直在忍着。
  他将床头柜的水杯拿过来,递到她嘴边,“你不想看到我,那就把红糖水喝了。你喝了,我就走。”
  付胭垂眸看着杯子晃动的水杯,霍铭征倒映在其中的半张脸碎了。
  她红着眼,抬起手接过水杯,将半杯红糖水一饮而尽。
  “可以了吗?”
  霍铭征拿回空水杯,凝了她一会儿,刚将她放回到床上,付胭一个转身背对着他,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不给他。
  过了一会儿,玄关处传来关门声。
  付胭缓缓叹出一口气,眼圈比之前更红了。
  墙上的时钟走过两点。
  躺在沙发上,一只手横在眼睛上的男人,身子微微动了一下,放在手边的西装外套滑落在地上。
  霍铭征挪开手,睁开眼睛,他看了一眼时间,他躺在付胭的沙发上睡了将近三个小时。
  之前关门出去的是曹方。
  他不放心付胭一个人,本打算在她睡着后再离开,没想到自己却睡了过去,这是付胭离开他以后,在没有安眠药的辅助下,睡得最长的一次。
  头痛的症状也减轻了一些。
  他起身的同时看了一眼主卧虚掩着的门,走过去,将门轻轻推开,付胭从之前的侧身躺着,变成了仰躺,呼吸绵长。
  霍铭征走过去,站在床边,将床头灯的光线调暗一些,她胆子小,到现在睡觉也不能全黑。
  他站了一会儿,才倾身,在她的额头上落下一个吻。
  “胭胭,我不会放手的。”
  回到车上,曹方一边启动车子,一边问:“霍总,回金陵名邸么?您一早出差去燕京城,金陵名邸离机场比较近,您可以多休息一会儿。”
  “去景盛花园。”霍铭征靠在椅背上。
  曹拧眉,从这里去景盛花园和去金陵名邸是差不多的路程,但明早出发去机场就要比金陵名邸远了一个小时,而且还是不包括堵车的情况下。
  但霍总已经开口了,他再劝也不能改变什么。
  楼上主卧的床上,付胭缓缓睁开眼睛,泛红的眼睛,一点睡意都没有。
  霍铭征进来的时候她是醒着的,他没发觉,是不是说明她的演技更上一层楼了呢。
  一直到天快亮了,她才逼自己睡一会儿。
  到楼下开车,正好遇见也要去公司的曹嫚。
  曹嫚哟的一声:“怎么看上去这么无精打采的,大晚上的干什么去了?”
  付胭几乎一晚没睡,顿闷的心情没有一丝缓解,她冷漠地看了一眼往她枪口撞的女人。
  曹嫚自诩聪明,脑子灵活,玩数独部门里没人是她的对手,没想到昨天当众被付胭打脸。
  问题是比赛是她先挑起来的,那种感觉简直是抬手扇自己巴掌。
  要多丢人有多丢人。
  她心里本来就对付胭抢了她的商务经理职位不满意,再加上付胭又比她漂亮,连脑子都比她灵活,又得到她男神傅寒霖的青睐,种种小事加起来,足够令原本很小的嫉妒心不断壮大。
  付胭在地下车库上了一辆限量版的宾利,她还记得呢。
  “付经理的夜生活这么丰富,怎么也不跟大家分享分享,别藏着掖着啊。”
  付胭不是听不出她话里的龌龊。
  她一边开车门坐进去,一边漫不经心地说:“这么关心我夜生活,你过来,我告诉你。”
  曹嫚嘁的一声,高跟鞋往前迈了一步。
  付胭坐上车,降下车窗,“我去挖你家祖坟了。”
  “付胭,你!”
  曹嫚气急败坏,可付胭脚踩油门,一溜烟走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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