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曹嫚的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她冷哼一声,踩着高跟鞋走出茶水间。 付胭回到办公室开始熟悉手头上的工作。 时间一眨眼就到了周五。 付胭开车,车上坐了其他四个项目部的女同事。 有女人的地方话题就多。 她们纷纷询问付胭平时是怎么保养的,皮肤居然这么好。 “我平常疏于保养,可能是遗传我妈,我妈皮肤就很好。” 想到宋清霜,付胭心里计算着时间。 之前霍铭征留在里昂控制宋清霜的人已经撤走了,季临还没醒来的几天前她去了一趟里昂,问了母亲去留问题,结果母亲说要留在里昂,不回国了。 下次再见,得等清明节假期了。 车子开出方信,坐在副驾驶的小希打开手机导航,规划路线。 付胭听到醉人间的时候,眉心跳了一下。 “怎么改地方了?” 之前她明明听到的是锦和园。 小希解释道,“听说这次对方公司里有霍家的亲戚,自掏腰包,把地方换成了醉人间。” 坐后排的同事闻言,笑道:“那这次曹嫚没来可真是亏了,霍家的亲戚,那不就等于皇亲国戚吗?谁不知道她整天幻想嫁入豪门啊。” 而付胭没有加入到她们的谈话中,一来她对曹嫚不熟悉,没什么话可说,二来,她心里想着霍家的亲戚,是她认识的吗? 她已经从霍家脱离出来了,并不想让人知道她以前的身份。 但现在临时说要走,就太失礼了,先去看看再说吧。 车子停在醉人间停车场。 今天周五,醉人间的客流量是周内最大。 付胭随着同事乘坐电梯上六楼。 推进包厢门,里面人已经来了七八个了,男女各半。 付胭一进门,无疑成了焦点,她点头算作打招呼。 周锐几个冲着付胭他们招手,付胭和小希他们走过去。 周锐给付胭递了一杯果酒,“付胭,你别听曹嫚胡说,我前天问你来不来参加,是想让你更快融入我们,你别误会。” 付胭接过酒,微笑着说自己没有误会。 然而周锐递过来的酒她一口没喝。 以前出过乌龙,她现在对入口的东西格外谨慎。 谁也不知道笑脸后面是人还是兽。 多一分心眼,总归不会吃亏。 坐在对面的是一家室内设计公司的员工,和方信项目部合作过好几个项目了。 其中一个微胖的男人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一会儿,他身旁的同事拍了拍他的肩膀,“邓少,你不是说你是霍家的亲戚吗?你叫服务员给我们送些好酒来,让我们见见世面啊。” 付胭嗑瓜子的手一顿,打量了那个被叫邓少的微胖的男人。 原来他就是霍家的亲戚。 不认识。 邓少和付胭四目相对,他顿时一挥手,“我早就准备好了。” 他用命令的口吻对服务员说:“赶快上酒。” 说完,他又看了付胭一眼。 付胭虽然年纪不算大,但从小到大追求她的男生很多,她也见过各种阵仗。 这个微胖的邓少是想在同事面前充一回脸,顺便令她留下一个好印象。 付胭见怪不怪,继续嗑瓜子。 只要对方也不认识她就好。 这时服务员推车进来,她身后跟着一个身材高大挺拔的男人。 男人肩宽腿长,迈开的步伐不紧不慢,包间里的镭射灯仿佛都自动为他化作背影。 唯独美中不足的是他戴着黑色口罩,叫人看不清他的真实面容。 但不难叫人看出寸短的头发下,冷寂的黑眸透着一股清冷感,口罩的包裹下,脸部线条十分优越立体。 在场的女生都将目光落在他身上。 付胭也不除外。 付胭最近的段经理的秘书发出一声惊叹,“极品啊!” 旁边的小希嘀咕一声,“可我前段时间刷抖音,看到一个戴口罩很帅的男生,结果摘了口罩很一般。” “那还不是你太年轻,听我的准没错,这个贼帅!” 付胭额角的青筋突突跳了一下。 这会儿,两家公司的员工座位已经有些分不清了,那个男人直接迈开长腿,坐在了付胭这一边,和她隔了几个人。 除了付胭以外,没有人知道,霍铭征浑水摸鱼,他既不是方信的员工,也不是对面公司的人。 双方公司的人都误以为他是对方公司的员工。 诡异的是,竟没人问起。 对面的男人问邓少,“对了,你和霍家是什么关系?你和霍氏的总裁霍铭征熟吗?” 邓少得意地笑了笑,“岂止是熟,我和二哥从小一块长大,他对我很好,把我当亲弟弟一样看待,只是你们知道我二哥那个人行事挺低调的,我也不想太高调,你们出去别到处说。” 付胭余光瞥了一眼“二哥”,他慵懒地靠在沙发背上,明明是角落的位置,被他坐出了c位感出来。 他先是睇了一眼邓少,随后目光不经意地掠过她。 付胭不着痕迹地移开视线。 继续听邓少吹牛。 刚才她还想对方可能是霍家旁的亲戚了,现在她可以确定他是冒牌的霍家亲戚,撒谎撒到了正主身上,也是个人才。 “哟,那你怎么不去霍氏上班啊?霍氏的设计部人才济济,多少人挤破头都进不去,你要想进去一定很容易吧?”同事起劲了。 邓少挑眉,“那是当然,只要我一句话,我二哥一定把我的事办得妥妥的,只是我二哥说,让我在其他公司多历练历练,攒够了经验。” 说着,他又朝付胭看了一眼,几个牛皮吹下来脸上泛着油光,笑起来的时候仿佛都能听见油在滋滋滋地往外冒。 付胭忍住反胃的冲动。 他开了服务员刚送进来的,一瓶六位数的酒。 倒了一杯放在付胭面前,他笑着问:“妹妹,你怎么光嗑瓜子不喝酒啊?” 付胭面不改色,刚要说她就喜欢听戏的时候嗑瓜子,结果一道冰冷如寒泉的声音传来。 “你过来。” 邓少朝角落看过去,只见戴着黑色口罩,一来就把所有女生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的男人看着他。 对上那双浸染了寒霜一般的黑眸,在温暖的包厢里,邓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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