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渐暗,庄园渐渐笼罩在夜幕下。 助理敲开房间的门,推开门进去,屋子里亮着一盏蜡烛,在光晕照不清楚的角落,传来啪的一声,皮鞭摔打的声音。 他见怪不怪了。 以前凯文先生心情不好,就会拿庄园的佣人撒气,打上一皮鞭,他也就消气了。 幽暗的房间传出女人惊恐痛苦的呜咽声。 穿着黑色马甲白色衬衣的凯文手执长鞭,明明是最斯文矜贵的模样,他身上的气息却森冷可怖。 他毫不留情地将鞭子摔打在黎沁身上,头也不回地问:“付胭抓到了吗?” 助理面露为难,“苏黎世大学医院严防死守,就算有我们的人也无法突破霍铭征的防线,我们几乎不可能抓到付胭。” “废物!” 凯文单手叉腰,紧握着皮鞭在原地踱步,他是真的没有想到,霍铭征在苏黎世也能有这么大的本事。 余光瞥见黎沁被血染红的衣服,脸色狰狞阴沉! “啪”的一声,鞭子落下,黎沁支撑不住倒在地上。 凯文丢开皮鞭,胸口微微起伏,他走了几步坐在沙发上,拿起桌上的红酒杯,“给她止血,换一套干净的衣服,别让人看出她身上有伤。” 黎沁被蒙住嘴,呜咽地反抗。 “黎小姐,我养了一条蟒蛇,它每天只能吃些老鼠,兔子,我不介意给它缓缓新口味,你这样带着血腥味的,它最喜欢了。”凯文摇晃着红酒杯。 黎沁几乎要疼晕过去。 从他和助理的只言片语,她不难听出对方和阿征有深仇大恨。 她不能连累阿征,拖他的后腿。 可她能怎么做,她根本逃不掉,这个男人要拿她当人质对付阿征。 …… 付胭遵医嘱,时不时地下床走走,她已经没什么事了,最忌讳久躺不动。 她在病房里待太久了,有些烦闷,她天生就不是笼中鸟的性格。 她推开门出去,顺便观察观察周围,明里暗里究竟有多少霍铭征的人,她要从这里离开的胜算有多少。 可当她开门出去,就绝望了。 霍铭征坐在沙发上,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刚结束视频会议。 眼镜是防蓝光的镜片,他其实视力极好,当年在军校射击,枪法准,眼神好,能百步穿杨。 付胭开门的动静不大,但还是被霍铭征听见了。 他缓缓抬眸看过来,刚开完会,脸上比平常的清冷多了几分冷漠。 四目相对,付胭先移开视线的,当没看到他。 曹方心里直嘀咕,这付小姐还真是油盐不进,他都替霍总说了那么多好话,铁铸的心也该软了吧,她非但不心软,还不将霍总放在眼里。 老天爷啊,也就付小姐敢这么给霍总甩脸子了。 付胭穿着不合脚的棉拖鞋,当时曹方有事抽不开身,曹原去买的,他一时忘记了,买了自己平常穿的四十五码。 那天是大晚上,付胭也不想麻烦别人,将就着穿了。 霍铭征扫了一眼可以给她的脚当船的拖鞋,面无表情地收回视线,接收了市场部发来的报表。 “霍总,您休息休息吧,这些事交给副总去处理就好了,您之前受了那么严重的伤,不能太劳累了。”曹方不怕‘死’地提醒了一句。 他刚说完,余光就瞥见付胭无动于衷的脸,她置若罔闻地继续散步,棉拖鞋毕竟不合脚,她忽然一个趔趄,曹方心跳一紧。 一道身影敏捷从他眼前晃过。 霍铭征稳稳地扣住付胭的胳膊,将她往怀里扯。 曹方看了看自己和付胭的距离,已经刚才霍铭征和付胭的距离,明显他更近一些,可霍总却比他先一步出现在付胭面前。 如果不是时刻关注,又怎么能在第一时间出手呢? 霍铭征的脸又臭又黑,和付胭说了一句从早上到傍晚这段时间的第一句话。 “给你买了新鞋子,为什么不穿?” 付胭也是吓了一跳,但她不记得霍铭征叫人给她买了新拖鞋,惊魂未定地说:“我没看见。” “你是白眼,当然看不见!”霍铭征冷着脸,吩咐曹方回房间取来。 付胭当然听出来他在骂她白眼狼,为早上她将他说过的话原封不动地还给他而生气。 她自然也没好脸色给他看,他打了季临,又软禁她,难道还要她腆着脸对他笑脸相迎吗? 很抱歉,她可做不到。 曹方很快将拖鞋拿出来,是一双乳白色的平底鞋。 霍铭征沉着脸,将付胭打横抱起来,付胭以为他会动作粗鲁地将她丢进沙发里,可出乎意料的,他动作很轻柔将她放下,和他的脸色截然相反。 她出神之际,霍铭征已经从曹方手里拿过拖鞋,单膝蹲在她面前,将那双大到离谱的拖鞋脱了。 他的手刚触碰到付胭的脚,她本能瑟缩了一下,伸手要去拿鞋子,“我自己来。” “啪”的一声,霍铭征将她的手拍开。 动作不重,甚至可以说得上是轻柔,在曹方看来,只要不看他们两个人的脸色,就是像调情。 付胭攥了攥手指,紧抿着唇不说话。 霍铭征默不作声地将鞋子套进她的脚里。 然而他却没有立马将手松开,而是握着付胭的脚踝,目光落在她脚踝骨上的淤青,拇指轻柔地摩挲着。 那天晚上她在街头上狂奔的画面再次浮现在脑海。 她从绝望无助,到眼底燃起的一线希望,惊心动魄地印在他的脑海里。 霍铭征握着她脚踝的手倏然紧了一下。 就在这时,曹方的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是黎沁打来的,下意识看了一眼沙发那边的两人,悄悄退出去,才接听电话。 然而当听到电话里的声音时,他的脸色骤然一白,心想大事不好了。 他迅速转身回到霍铭征面前,“霍总,是黎小姐的电话打过来的。” 他将手机开了免提。 电话那头传来凯文阴恻恻的笑声。 “霍铭征,你的未婚妻在我这里做客,你什么时候有空,过来把她带走吧。” 不过别让她等太久哦,你知道那种药效的,她耐不住寂寞的话,我就只能找几个男人陪陪她了。就是不知道黎小姐这娇嫩的身子能扛得住几个男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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