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恒还是不放心霍铭征的情况,“什么时候去?” “明早的飞机。” 他点了点头,“行,我现在回去收拾行李,明天跟你一起去。” 霍铭征每次出行不是私人飞机就是包下头等舱,准有他的位置。 秦恒说走就走。 回到家已经深夜了,他最近租住在南城著名的老富豪区,和季家的别墅隔了五分钟的路。 经过季家别墅时,他想到那天晚上的事,不知道季临的伤好了没,季晴不接他电话,他派人过来问了,也问不到什么。 这件事说来说去还是霍铭征的错,他作为兄弟代为问候一声也是应该的。 他下意识将车速降了下来,谁知季家的大门打开,身穿酒红色呢大衣,披散着波浪卷长发的季晴从里面出来。 高跟鞋落在地面上。 女人高挑又冷艳。 两人四目相对,季晴眼底的冷意吓得秦恒下意识踩刹车,整个人惯性往前,撞到了方向盘上。 他顾不上额头的疼痛,降下车窗,没好气地问:“干嘛?” 季晴睨他一眼,“我还没问你大晚上在我家门口鬼鬼祟祟地干什么?” “我鬼鬼祟祟?” 季晴双手环胸,一言不发地看着他。 秦恒放下指着自己的手,点了点头,“好心当驴肝肺,我是想问问季临怎么样,没受很严重的伤吧?” 季晴还是不说话。 秦恒不由想起高中时期的季晴,生气的时候也是像现在这样,一言不发,冷暴力他。 这姑奶奶,秦恒深吸了一口气,推开车门下去,决定时隔多年再好好教育她一次,别生气就对别人冷暴力,这种行为容易气死人的! 就在他摔上车门,准备开口的时候,季晴淡淡地说:“那天晚上我不该打你,我知道你为了我们姐弟好,霍铭征疯起来谁也拦不住。” 如果她上前阻拦霍铭征,情况就不是季临那点小伤了。 秦恒站在风口忽然愣住了。 本来准备教育季晴的话差点脱口而出,结果季晴的一番话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这怎么接? “你是不是想骂我?”季晴懒懒地抬眸看他,嗤笑一声,“还是像以前一样,那么喜欢说教,我是不是让你不知所措了?” 秦恒愣了一下,都分不清她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还是像以前一样,真真假假的叫人猜不透。 他面不改色地说:“你是季家大小姐,堂堂季总,我敢说教你吗?” 季晴忽然走上前来,她身上一股淡淡的幽香飘来,秦恒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谁知季晴又向前迈开一步,白皙的食指戳他脑门。 秦恒啊的一声,倒吸一口气。 “都肿包了,回去上点药吧秦医生。”季晴似笑非笑看他。 秦恒皱眉,刚准备说教他,一道懒洋洋的嗓音传来,“你大晚上的跟谁说话呢?” 季临穿着棉拖鞋,身上穿着深灰色休闲裤白色卫衣,双手插兜地从门内走出来。 一看到秦恒,眼底闪过一丝意外,挑了一下眉梢,“哟,这不是秦太医吗?” 都能调侃他了,秦恒心想八成是没什么事了。 这栋别墅平时没人住,季家已经搬去了其他地方,只是因为年底了,一家人才回到老宅,之前是季临先回来住,他们父母周游列国这几天才刚到家。 季母听见声音,也从里面出来,她认得秦恒,也知道他和季晴是高中同学,以前季晴偏科严重,秦恒周末还到家里给她补过课。 “原来是秦恒啊,快进屋坐会儿吧。” 秦恒客气有礼道:“不了阿姨,我还要回去收拾行李,明早坐飞机去苏黎世,改天我再来拜访您和叔叔。” 季临原本已经转过身要走了,听见秦恒要去苏黎世,眼底闪过一丝精芒。 他不着痕迹地扫了一眼秦恒,佯装随意地开口道:“年底了,秦太医还有业务呢?” 季母用力拍了一下他的胳膊,瞪他,“什么秦太医秦太医的,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没大没小!秦恒是你姐的同学,你叫声哥也不为过!” 秦恒早就习惯被付胭和季临调侃,霍铭征的行踪一向不怎么向外界透露,他也不能随便说。 他只是随意道,“朋友邀请过去玩两天。” 季临哦的一声,“那你好好玩。” 进屋后,季临回到自己房间,若有所思地拧紧眉头,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出去。 不一会儿,电话那头接通,传来男人低沉醇厚的嗓音。 “季临?” 季临开门见山道:“傅大哥,秦恒要去苏黎世,我怀疑不是他一个人去,你派人盯着点霍铭征的动向。” 傅寒霖正在书房看文件,鼻梁上的无边框眼镜折射出淡淡的蓝光,他攥了攥手里的钢笔,“好。” 即使没有季临的提醒,他也派人时刻盯紧着霍铭征的动向。 挂断电话后,他看了一眼电脑屏幕右下角的时间。 晚上十点半,现在苏黎世大概下午三点多。 按照往常,付胭该午休起床了。 他熟练地拨了一个号码出去,电话才响了两声对面就接通了,但他知道接电话的人不是付胭,她不会轻易接别墅里的电话,以防是其他什么人找到她。 “她睡醒了吗?” 卢娜先叫了一声傅先生,随后回答道:“付小姐醒了,在看书呢。” “把电话给她。” 电话那头传来卢娜和付胭的说话声,不一会儿付胭就接了电话,声音微微沙哑,明显是刚起床不久,“傅总,您还没休息呢?” 傅寒霖眸色温温,不答反问,低声道:“还在看那本小说?” 付胭笑了笑,惭愧道:“法语还挺晦涩难懂的。” “我明天过去教你。”傅寒霖温声说,“我应该还算一个合格的老师。” 付胭愣了一下,意外道:“您不是说过年前都不来了吗?” 傅寒霖之前的确说过,那是因为担心自己往返苏黎世次数多了,引起别人的猜疑。 他派人盯着霍铭征的动静,想必霍铭征也派人盯着他。 季临一人没办法做到完全抹去付胭的踪迹并且这么久都没被人找出来。 霍铭征应该早有怀疑。 为了付胭的安全,他当然会选择妥协的方案。 可现在…… “嗯,没什么事,过去看看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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