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临从病房外进来,看见季晴在看文件,一点都不稀奇,只是当看到她嘴里叼着一根好像棒棒糖的东西,他顿时觉得天都塌下来了。 “没事吧?” 季晴挑眉,“我看着像有事的人吗?” 季临指了指她的嘴,“你吃什么?” 她面不改色地说:“棒棒糖,没吃过吗?” “是你没吃过吧。” 季晴从小就很成熟,吃棒棒糖这种事,反正季临是没看见过的,还以为她病傻了。 “医生怎么说?”季临问的挺随意的,但是天知道他的内心有多紧张,生怕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 “身体各项技能都挺好,就是累的,有点内分泌失调,女人的问题,你不懂。”她说的也随意。 但她是真淡定。 季临叹了一口气,妇科问题他是不懂,他长这么大连女朋友都没有。 身边的女性只有母亲,姐姐和付胭。 当然在他看来付胭顶多算半个女人。 他劝季晴,“钱永远也赚不完,况且我们家挺有钱了,你就别这么累了行不行?” “我的好弟弟,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的道理你懂不懂?我不努力,我们公司明天就被市场淘汰了,社会就是这么现实。” 季临拿起水果刀准备削苹果,左右比划了一下,刷刷几下,看着自己削得只剩下核的苹果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啃了一口丢进垃圾桶里。 “我最近没什么比赛,在自学金融知识了,等我过几年退役就接手公司,你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季晴知道他是心疼自己,“你专心比赛就好了,没比赛的时候就多休息出去散散心,你那比赛多挑战心理素质我又不是不知道。” 季临心里感动不已,当初他说要去学击剑,第一个赞同他的就是季晴,二话不说接手了公司,大好青春花在工作上,正经恋爱一次都没谈过。 但煽情的话他说不出口,只说:“姐,你要是不结婚生子,等以后,我给你养老送终。” 季晴:“!” 她忍了忍,最终忍不住黑脸,“我才29!” 他就想着给她养老送终了? 思想会不会太前卫了一点? “那我也比你年轻。” 两人互相调侃了几句,季临正色道:“对了,我有件事找你帮忙,可能有点棘手,也可能会得罪人。” 哟,有挑战性的事? 撞季晴枪口上了,她放下文件,眼底闪着光,“什么事?” …… 南城杰出青年表彰大会的会场外停满了车。 曹方将车子停稳,下车打开后车门,“霍总,下雨了。” 他撑开一把黑色大伞遮住车门,男人迈开长腿从车上下来,墨玉般的眼眸仿佛染了微凉的细雨,一股生人勿近的清冷感。 黎沁也从车上下来,挽住霍铭征的胳膊,呵出一口气,“今天好冷啊。” “霍总提醒您外边冷了,你来这一趟不是受罪吗?”曹方接她的话,将伞面递过去了一些。 黎沁莞尔,“我想多陪陪阿征,多和他出来露面也好。” 一辆酒红色跑车停在边上,车门推开。 “阿征,小沁。” 齐策穿着一身考究的墨绿色西装,他是典型的古典美男长相,这种出挑的颜色在他身上越发的夺目。 霍铭征唇边泛开浅淡的弧度,“你也来了?” 黎沁不露声色地看了他一眼。 齐策勾唇,“受到邀请了。” 一行人结伴而行,齐策走在后面,目光落在黎沁挽着霍铭征胳膊的手,脑海里不由想起黎沁捧着他的脸,吻住他的画面。 眼底一片火热和纠缠。 他今天完全可以不来的,但是就是想碰碰运气,没想到真让他看见黎沁了。 只不过这种隔靴搔痒的感觉,见了比不见更难受。 霍铭征是颁奖嘉宾,又是霍氏掌权人,位置在第一排的中间,当他走过去时,看见站在他的座位旁边的一个男人,神色微冷。 “傅总。”黎沁微笑着打招呼。 傅寒霖微微颔首,态度疏离淡漠,看了一眼霍铭征,伸出手,“霍总。” 霍铭征似笑非笑,伸手握了一下,“傅总。” 今天来的媒体很多,几乎是主流媒体,也有一小部分娱乐八卦,霍铭征和傅寒霖是南城单身男士里最抢手的香饽饽。 ——是傅不是霍是霍躲不过,不是空穴来风的。 两位顶级权贵世纪同框,被媒体拍下握手的照片。 松开手,傅寒霖微微一笑,“听说霍总和黎小姐好事将近了,先提前恭喜了。” 傅霍两家往来不算密切,如今傅景和霍静淑已经解除婚约,两家的关系一下就变得微妙了起来。 两家之间消息并不互通。 除非是刻意关注。 霍铭征冷笑,“承蒙傅总这么关心我的私事,我结婚的请帖一定少不了傅总。” “霍总和黎小姐结婚,我一定包大红包。” 霍铭征眸色微凉,淡薄地看向傅寒霖,“傅总似乎想要提醒我什么?” “霍总敏感了。”傅寒霖目光平静。 “是么。”男人收回视线,落座。 霍铭征和傅寒霖同为颁奖嘉宾,两人先后上台,留在台上和杰出青年合影留念。 黎沁起身去了洗手间,反手关上门,敲了敲第三间隔间,“请问里面有人吗?” 没有人回答她,然而门从里面推了出来,一只墨绿色衣袖伸了出来,一把扣住她的手腕,将她拉了进去。 隔间门关上,啪嗒一声上了锁,齐策将黎沁抵在门板上,捧起她的脸不由分说地吻了下去,喘着粗气。 “小沁,我想你,想得快要发疯了!” 食髓知味,情到深处的人才知道这种煎熬。 黎沁被他吻得呼吸困难,推开他,“我不是说最近别见面了吗?” “可是我受不了,我想你,小沁,我太想你了。”他捧着黎沁的脸再次吻了下去,手钻进她的衣摆,往上包裹住她的丰满,肆意地揉捏着。 黎沁承受着他疯狂的吻,眼底闪过一丝悔恨和杀意。 齐策是好骗,但她低估了齐策对她的爱恋。 这样下去,迟早会出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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