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胭将手抽了回来,看都没看支票一样,语气平静道:“是霍铭征的意思吗?” “不是。”黎沁看向她的脸,明明脸色都变了,还在强撑着。 她诚恳道,“阿征不知道这件事,这是我自己的钱,这几年委屈你了,是我亏欠你的。” 付胭只觉得离谱,轻笑一声,“你亏欠我什么了?” 黎沁目光复杂地看着她,大概在她看来有些话是难以启齿的,“大家心知肚明,胭胭,我不说是不想让我们彼此难堪。” “在你眼里难堪的只有我罢了,你又何必说什么‘我们’?”付胭端起面前的咖啡,抿了一口,平常她喜欢的口味,今天只觉得又苦又涩。 黎沁脸上温和的表情僵了一下,“我没有这个意思。” “你没发现你说的话和你做的事是相悖的吗?既然没有这个意思,又跟我扯什么补偿?” 面对付胭言辞犀利的反问,黎沁莞尔,“胭胭你的嘴皮子还是这么厉害,我说不过你。” 以前季临就和付胭说过,黎沁是口蜜腹剑,绿茶中的战斗机,彼时她不信,也不愿去诋毁霍铭征的女朋友。 她放下咖啡杯,拿起包站了起来,“多谢你的款待,以后别再见了吧。” 黎沁抓起支票追了上去,几步路她就喘气,“支票你拿着,你如果去外省生活,五婶花钱厉害,这笔钱你还能周转一段时间。” 付胭这才认认真真地扫过支票上,是黎沁舅舅公司家的章,现在是她表哥在经营。 她从小在她舅舅家长大,听说那个和她母亲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舅舅待她比亲生的都好。 寒暑假陪她出国游玩,十八岁生日举办三天三夜的游轮派对,一线明星驻场,国外聘请的米其林大厨,奢华的伴手礼,多少正儿八经的豪门千金也不如她风光。 出手真是阔绰。 一千万。 黎沁见她沉默,将支票放到她手里,“没有人和钱过不去,五婶没钱花,根本不会离开霍家。” 她看着付胭的眼睛,善解人意道:“我猜你那么想走,是不想将来和我还有阿征同在一个屋檐下吧?我可以成全你,也可以帮你。” “是帮我,还是帮你自己?”付胭终于开口,坦坦荡荡地和她对视。 黎沁一愣,她毫不掩饰,“有什么区别呢?” 付胭点了点头,“是没什么区别,但你心知肚明。” 她看了看手里的支票,一千万,多诱人的字数。 “这是给我的?”她轻飘飘问了一句。 黎沁点头,温声道:“如果你觉得还不够的话,我还能再给你,胭胭,只要你开口,我都会帮你,你要去外省工作我也可以帮你,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她说了那么多话,付胭一个字没听进去。 她轻笑一声,“既然是我的了,那现在这笔钱归我管了,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黎沁不明所以。 付胭忽然将支票塞给她,清冷道:“我用这一千万买你消停,以后别在我面前晃悠了。” 黎沁脸色一僵,再要追上去的时候,付胭已经走了,付胭身体比她好,轻快的脚步消失在街头的转角,她追不上。 回到车上,付胭长长舒了一口气,整个人仿佛生了一场病,脸色很差,额头冒着冷汗。 …… 黎沁的车驶进金陵名邸的庄园,司机将车子停稳。 庄园的管家罗叔亲自出来开门,不是黎沁有特殊待遇,能进来庄园的每一位客人都是和霍总私交好的,他都不会怠慢。 “您用过饭了吗?” 黎沁提起裙摆下车,“过来陪阿征吃。” 罗叔点头,“正准备开饭,您先在沙发上休息,我上楼叫霍总。” “不用了,你忙你的,我去叫他就好了。”黎沁回了对方一个体贴的微笑,随后上了二楼主卧区。m.biqubao.com 霍铭征回来养伤后,秦恒只是隔一天过来给他看伤口愈合的情况。 他不禁感叹霍铭征的身体素质是真的好,愈合情况比正常人快多了。 只不过他的伤口好像有轻微二次撕裂的迹象,秦恒私下里问曹方,曹方闭口不答,这一次倒是曹原开口了。 曹原只说霍总心情不好,砸了点东西。 砸东西! 秦恒顿时就明白了,右肩上的伤口一定就是砸东西的时候二度撕裂的。 只是他认识霍铭征二十多年,在他们圈子里霍铭征算情绪稳定了,发火的时候顶多是自己受着,也没迁怒过谁,砸东西这种事,他还是第一次听说。 到底什么人,什么事能把他气成这样? 奈何他怎么问,那对双胞胎兄弟口径一致——你去问霍总。 开玩笑,都到砸东西的程度了,他怎么可能去触这个霉头。 他只好含蓄委婉地劝他这几天心情放轻松一点,把伤养好了,什么都好说。 好在霍铭征还算听进去了,不再折腾。 黎沁上楼时,他正好披着外套从主卧出来。 他的眼底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黎沁笑着迎上去,帮他将外套的领子整了一下,“你出来的正好,罗叔说可以开饭了。” “不是说早上八点要过来吗,怎么这么迟?”他像是随口问了一句,侧了个身,掸了掸衣袖。 黎沁的手只碰到他的衣领,“去见了一位老朋友,其实也不算晚,正好陪你吃午饭呢。” 餐桌上,她看着面前的一些菜,意外道:“我记得你以前不喜欢吃广城菜。” 罗叔解释道:“二太太之前去广城开音乐会,吃了几次广城菜觉得不错,霍总特地找了会烧地道广城菜的师傅,吃了几次觉得不错就留下来了。” 他口中所说的二太太就是霍铭征的母亲。 黎沁咬着筷子,眼底一层淡淡的晦暗。 她不吃广城菜其实是因为霍铭征不喜欢吃,他不喜欢的,她一定不喜欢,他喜欢的…… 管家罗叔的话打断了她的思绪,“我记得黎小姐的口味,特地吩咐后厨做了些苏帮菜。” 黎沁莞尔,“罗叔有心了。” 她拿起汤勺,给霍铭征盛了一碗汤。 霍铭征忽然开口,“你去见的那位朋友,很重要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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