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铭征走了之后,付胭起床换了衣服,开车回去自己住的地方。 曹方买了粥回来,早已人去楼空。 他拿出电话拨了一个号码出去,电话很快接通。 “霍总,付小姐已经走了。” 电话那头的男人沉吟了几秒,“查一下她这几天都见过什么人,还有今天她去医院看过哪个医生。” “是。” 霍铭征挂了电话,手机跳出一条微信消息,他吩咐道:“先去一趟北山名府。” 北山名府是在北山脚下开发的别墅区,离北山医院很近,出入的都是南城的富豪,霍铭征是南城响当当的大人物,就算不知道他的样貌,也能认出他的车牌。 在车子开进北山名府的同时,一通电话也拨到了霍公馆。 管家接了电话,“喂,这里是霍公馆。” “二少去了北山名府看黎小姐了。” “二少回来了?确定没看错?” “确定,亲眼看见的。” 管家挂了电话后,去了三楼。 霍老爷子午休刚起来,靠在美人榻上喝茶,听见敲门声,眼眸抬了一下,“进来。” 管家将电话内容复述了一遍。 霍老太爷嗯的一声,将茶杯放在茶几,在管家的搀扶下坐了起来。 管家说道:“二少对黎小姐用情至深。” “是么?”霍老太爷拂开他的手站了起来,他拄着拐杖走到窗前,三楼的高度一眼能看到前厅之外,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只是那笑容在阳光下显得格外冰冷。 …… 黎沁坐在茶几前插花,是她刚从花园修剪下来的,这是南城入冬以后最后的几朵玫瑰了。 门铃响了,保姆从厨房里出来,打开门,当看到门口的男人时,愣了一下,随即欢喜地冲着客厅喊:“黎小姐,霍总来了。” “阿征……”黎沁一激动,一不小心玫瑰花的刺扎进指腹,她皱了皱眉,却也没来得及处理,站起来直奔玄关。 “阿征!”她小跑过去,霍铭征正在换拖鞋。 他脱下大衣,随手递给保姆。 几天不见,他愈发地俊朗矜贵,眉宇间的从容优雅令她止不住的心潮澎湃。 霍铭的眸光扫过她流血的手指,低沉地问道:“怎么回事?” “哦,”黎沁回过神来,解释道,“刚刚修剪玫瑰的刺不小心扎到了,好像有刺留在里面了。” “家里有镊子和碘伏吗?”男人问道。 保姆连忙回道:“有的,我这就去拿。” 黎沁跟着霍铭征身后走到客厅,毫不在乎地说:“不碍事的。” 男人将黑色羊绒衫的袖口撸到手腕以上,接过保姆递过来的端盘,里面放了消过毒的镊子和碘伏。 “你的病最忌讳伤口感染。” 他坐在沙发上朝黎沁伸手,黎沁坐在他的左手边,听话地将手伸过去,“不是说明天才回来的吗?” “嗯。”霍铭征左手捏着她的指腹,捏得发红紧绷,那枚刺凸了出来,他右手拿镊子仔细夹住,淡淡地说,“提前完成工作了。” 黎沁意外,霍铭征去哪里出差她是知道的,之前听曹方和他汇报工作,明晚回来都算理想了,今天就回来,他是没日没夜工作吗? 镊子往上一拉,刺也跟着出来了,黎沁嘶的一声,回过神来,“好疼。” 霍铭征将镊子丢进端盘里,吩咐保姆给她的指尖消毒,“暂时疼,一会儿就好了。” 保姆蹲在黎沁面前,给她的手指消毒,黎沁眼神示意她。 保姆心领神会,问道:“霍总留下来吃晚饭吗?” “好。”霍铭征淡淡道。 保姆笑道:“黎小姐近来胃口不太好,您能留下来陪她,她肯定会多吃一点。” “多嘴。”黎沁蹙眉。 保姆脸上的笑容僵住,黎小姐只是示意她问霍总要不要留下来吃晚饭,剩下的话是她发自肺腑的,没想到惹了黎小姐不高兴。 她讪讪地收拾好东西,快步离开客厅去了厨房。 吃晚饭黎沁挨着霍铭征坐,保姆是地道的南城人,做的都是霍铭征平常喜欢吃的菜,他有哪些禁忌,保姆刚来的时候黎沁就已经告知她了。 不加葱,羊肉汤里不加香菜。 “你这几天去外地出差辛苦了。”黎沁拿公筷给他夹菜,“川城的菜太辣你吃不来,一定没有好好吃饭,今晚要多吃点。” 霍铭征是不喜欢吃辣的,他饮食起居都很注重,很少吃重口味的东西。 霍铭征淡淡道:“我自己来就好。” 黎沁莞尔:“我不累的,我喜欢照顾你。” 她盛了一碗汤放在霍铭征手边,说:“羊肉汤熬得很不错,你尝尝看。” 霍铭征只吃了半碗饭,那碗汤压根没碰。 “怎么阿征,饭菜不合你胃口吗?”黎沁转头冷脸看向保姆,语气寻常,“再炒两个菜上来。” “不用了,等会儿还要出去,秦恒他们约我喝酒。”霍铭征拿起餐巾擦拭嘴角。 黎沁心下一紧,“你要走了?” 男人嗯的一声,站了起来,餐厅暖白的灯光落在他身上,将他的身影衬托得愈发的挺拔高大。 他整理袖口,“我下次再来看你。” 黎沁追着他去了玄关,拽住他的衣袖,“我想跟你一起去,这几天都待在家里,我都快憋坏了,今晚还有齐策他们吧,我好久没见到齐策了。” 以前霍铭征公开黎沁是她女朋友,圈内的朋友几乎是捧着她,围着她转,到哪都是众星捧月的存在。 她性格好,温柔善良,很受圈子里的男女喜欢,不论是因为霍铭征的缘故还是单纯被她人格吸引,她到哪都是受欢迎的。 霍铭征不动声色地抽出手,将大衣穿上,“身体不要紧吗?” 她点了点头,“秦恒给我做过详细的检查了,没有问题,我本来只要好好吃药就没有太大的问题,除了不能生孩子……” 说着说着,她眼神暗淡下去。 她往前走了一步,踮起脚摸到霍铭征大衣的领口,整了一下,“你就带我去嘛。” 霍铭征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黎沁松了手,“阿征?” 男人看着她充满期待的眼神,神色不明,“一起去吧。” 黎沁心中一喜,吩咐保姆去楼上拿外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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