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胭抢不到手机,急得冷汗直冒,她反手握住霍铭征压在她肩膀的手,毫不迟疑地咬了下去! “嘶~”霍铭征下意识松开手。 然而下一秒,他的手猛地从她手中抽出,掐着她的下巴,压抑着怒火,“属狗的吗?” 他掐的力道不重,但也不轻,牢牢地嵌合在她的下巴,嫩肉被掐得堆起来,噘着嘴,莫名的可怜。 霍铭征的目光扫过她的红唇,最后落在手背的齿痕,哑声道:“怎么不说话了?” 付胭幽怨地瞪着他,上嘴唇艰难地碰到下嘴唇,嘟着嘴,“还我手机!” 很多时候付胭都是一副清冷的模样,她最鲜活的样子是在季临面前,肆无忌惮,毫不收敛,是因为她不把季临当男人看。 好在季临也不把她当女人看,霍铭征才没有对他做点什么。 她极少在他面前表露出那么随性鲜活的一面,更别说此刻,这样软萌的样子。 男人的目光软了一些下来,“是你的手机吗?”biqubao.com 当然不是她的手机。 霍铭征叫了人来,是庄园的管家,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之前付胭听曹方称呼他罗叔。 “吩咐下去,谁都不准把手机放身上。” “是,霍总。” 付胭眼底的光彻底暗了下去,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被人夺走,她瞬间红了眼眶,霍铭征简直欺人太甚! “你到底想干嘛!”她对着霍铭征一阵拳打脚踢,可这点力道在霍铭征看来不痛不痒的。 “想离开?” 付胭只是瞪着他,像一只竖起利爪的野猫,龇牙咧嘴。 霍铭征轻而易举扣住她捶打他胸膛的手,慢悠悠地说:“想离开就老实一点,等我心情好,自然送你回去。” 他又‘好心’提醒她,“你也别想着找季临来救你,他昨晚给你发了信息,回老家了。” 季临并不是南城的‘土著居民’,季家三十年前是从北方举家搬迁到南城,所以季临有时候说话急了会带点东北口音。 冬至将至,他们家有个传统,不管子子孙孙搬到哪个城市,冬至那几天必须回老家团圆。 再过几天就是冬至了。 付胭是知道季家的习惯了,只是没往那处想。 最后的希望都没了,付胭咬牙切齿地瞪着霍铭征的背影。 管家罗叔端了一杯茶上来,付胭以为是给她的,管家却说:“是给霍总的,楼下已经给您煮好红枣茶,等会儿我就叫人送上来。” 付胭看着那杯茶,迟疑了几秒,说:“我给他送去可以吗?” 罗叔一愣,“可以啊,就是麻烦付小姐了。” “不麻烦,您给我吧。” 付胭站在书房外,刚准备敲门,就听见里面霍铭征在打电话。 “嗯,到时候我叫人去接你。”他语气温和,难得的有耐心。 付胭垂低着眼眸。 是黎沁吗? 不知道电话那头说了句什么,霍铭征低声笑了笑,“我找了个很会煮广城菜的师傅,到时候你尝尝看。” 电话挂了,她在门外站了一会儿,正午时分,阳光正对着庄园照,玻璃窗映着白光,亮得刺眼,付胭眨了眨眼睛才敲门。 “进来。” 男人清冷的语气,和刚才判若两人。 付胭推开门进去,霍铭征低头翻阅文件,他靠在椅背上,侧身对着落地窗,侧脸笼在阴影之下,格外的深隽立体,“放桌上吧。” 她走过去,将茶杯放在他的左手边。 他办公时喝茶,总习惯用左手拿杯子。 这个习惯曹方罗叔他们都知道,霍铭征没在意,拿起笔在文件的末尾签名。 “还有事吗?”他一抬眸,目光顿住。 付胭乖巧地站在办公桌前,头发特地拨弄到了脑后,露出一整张白皙无暇的脸。 随即他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左手边的茶杯,似笑非笑,“讨好我?” 付胭知道这个时候不是说离开的契机,免得再次惹恼了他,他阴晴不定,谁知道突然又想干什么。 她只好故作淡定道:“我看罗叔太忙了,帮他送过来。” “他能有多忙?”霍铭征低笑一声,拿起茶杯抿了一口,“不过你乐意,我也没意见。” 放下茶杯后,他继续翻阅文件,办公桌上一摞的文件,目测有十多厘米高,他没去公司,文件是曹原去公司取来的。 他一旦进入工作状态,就沉浸其中,仿佛当付胭不存在。 庄园在半山腰,大门口有保镖把守,她从主楼到大门口光是用跑的都要十分钟不止,还没跑到大门口就会被人逮回来了,更遑论下山。 现在的她和坐牢没什么区别。 反正也是熬,她转身去书架随便拿了一本,结果是《孙子兵法》。 翻看了几页,她不断地皱眉,实在是看不下去,将书放了回去,指尖在一排排的书上游走,终于找到了一本她能接受的《霍乱时期的爱情》。 想不到霍铭征的书房里会放这本书,他可不像会看这类书籍的人。 她曾经有一段时间很喜欢,大概是高二的时候在书店买了一本,当时入了迷,后来那本书也不知道被放哪去了。 时隔多年,不知道以自己现在的心境再看这本书,又会有怎样的感悟。 付胭翻开扉页,却从里面掉下一枚书签,是一张画着卡通人物的硬纸卡,做成书签的模样。 她愣了一下。 难以置信地从大腿上拿起书签翻了一面。 书签的背面:fy 心脏快速地跳动。 没错,这枚书签,是她高二的时候自己做的,她那时候很热衷画卡通人物,在季临的校服衣摆画了卡通版的季临,当时季临嘴巴说着嫌弃的话,却也没洗掉。 后来她就在书签上画,并在另一面签下自己名字的大写字母。 fy 她绝对不会认错。 可是这本书,怎么会在这里? 怎么会在霍铭征的家里? 两年前她甚至都没来过这里。 她紧紧攥着书,下意识看向霍铭征,猝不及防地撞进了霍铭征的视线里,男人扫过她手里的书,眼底像铺开一片浓烈的墨色,透着一股心惊肉跳。 付胭感觉自己的心都漏跳了一拍,心慌慌的感觉,她哑声问道:“我的书怎么在你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904/73363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