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付胭包里有备用纱布,她快速清理了一下伤口,将纱布贴上去。 小夏看得心惊肉跳,“胭姐,这怎么行?” “没事,还有一些内容没讲完,之后再处理也来得及。”付胭说着,将药膏抹在纱布周围,看上去是处理过的样子,随后拉上小夏离开洗手间。biqubao.com 小夏心里特别不是滋味,胭姐这生日过得也太憋屈了。 没错,今天是付胭生日,宋清霜昨晚将她留在霍公馆,今天破天荒早起给她煮了一碗面,这迟来的母爱付胭还有点受宠若惊。 霍渊时的越洋电话就是跟她说生日快乐,送给她的礼物应该也到南城了,她准备下班后去取。 回到会议室,雷总监见她处理过伤口了,“付小姐没事吧?” 付胭摇头,微笑道:“耽误您时间了,我们继续。” 离开霍氏集团之前,付胭到前台询问曹方,她来的时候没看到曹方站在这里,不知道去了哪。 谁知前台告诉她:“曹特助已经回总裁办了。” 这也太不巧了。 付胭拿出车钥匙,“能麻烦你帮我把这个转交给他吗?” 前台小姐恍然大悟,“你是付小姐吧?” “我是。” “曹特助吩咐过了,如果您来还钥匙的话直接去总裁办找他。” 小夏站在旁边一脸八卦,她和付胭来的时候是坐那辆布加迪,布加迪她这辈子第一次坐,兴奋地问付胭哪里来的车。 付胭当时告诉她是朋友的车。 她信了。 但现在她好像闻到了一丝八卦的气息,有猫腻! 总裁办那是随便去的地方吗? 别说外公司的人,就算是本公司的员工,也不能轻易去。 一个特助,就算权利再大,能随随便便让外公司的人去总裁办找他吗? 答案明显是不能。 付胭推开小夏凑过来的八卦脸,“到老区也快下班了,你现在就直接回家吧。” 小夏一副你有秘密哦的表情看她。 付胭装作没看见,“走了。” 说着,前台领着她去电梯,直接刷卡高管电梯,客客气气地说:“付小姐请。” 到了顶层,付胭走出电梯,此刻夕阳西下,大片橙黄的光透过落地窗,铺满整个空间,在光可鉴人的地面上像踩了一地黄金。 付胭第一次来霍氏集团的总裁办,这里是霍铭征工作的地方,是离他最近的地方。 她大学实习来霍氏面试过,可惜没通过,她明明记得面试官对她很满意,并不是客套地叫她回家等消息。 可她等了足足三天,等来的是人事的委婉拒绝。 没能来霍氏上班成了她那段时间里最大的遗憾,现在仍然还是遗憾的。 她还是想和霍铭征更靠近一些。 “你怎么还没走?”忽然霍静淑从拐角走过来,面色不善地看着她。 当目光落在她手背的纱布时,她呼吸一顿,“你要向二哥打小报告?” 付胭觉得好笑,“我没那么幼稚。” 还打小报告。 她以为她们还是小的时候吗? 不过就算小时候霍静淑欺负她,她也没有打过小报告。 反倒是有好几次被霍铭征撞见她舌战霍静淑,霍静淑输得灰头土脸,哭着跑走,霍铭征就在边上,好整以暇地看她。 然后漫不经心地说:“小狐狸尾巴藏得挺深。” 和霍静淑吵架没输过的她,轻而易举被霍铭征的一句话逗得面红耳赤,磕磕巴巴,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后来情窦初开,她终于明白,她喜欢霍铭征。 霍静淑狐疑地看她,“你会这么好心放过我?” “不是你做的,我为什么要针对你?” 她是了解霍静淑的,虽然刁蛮任性了些,但要拿开水烫她,绝对不可能,平时她的猫磕了碰了都心疼得不得了,其实是个心软的人。 但那个人的小动作付胭看在眼里,也记得她曾经是霍静淑的小跟班,大概率是为了巴结霍静淑。 霍静淑脸色刚要缓和下来,可一想到昨晚付胭和傅景见面,脸色咔嚓一沉,哼的一声,踩着高跟鞋大步离开总裁办。 付胭拿着车钥匙正准备询问秘书办的人曹方在什么地方,就听见不远处有人在交谈。 她下意识抬眼看过去,透过鎏金敞开的会议室门,为首的是黑色西装的霍铭征。 他伸出手和对面金发碧眼的男人握手,后者微笑着用中文说:“以后要霍总多关照了,这个项目下来,霍氏进驻欧洲市场将带来不可估量的利益。” 男人随后目光落在不远处的付胭身上,眼底闪过一丝惊艳,“这是霍总公司里的员工?” 霍铭征不动声色地往右走了一步,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恰恰挡住男人的视线,“凯文先生急着赶飞机,我就不留你吃晚饭了。” 男人哈哈一笑而过,“霍总客气了。” 曹方亲自送男人进电梯。 霍铭征活泛了一下手腕,和付胭擦肩而过时,看了一眼她发红的手背,说:“跟我进来。” 秘书办的人个个是人精,虽然在埋头工作,可耳听八方,付胭不想被传出什么,“我等曹方,还他车钥匙。” 霍铭征脚步停下,语气说不出是调侃还是生气,“我的车,你还他钥匙?” “你又不开。” 他平时出门不是有专职司机就是曹方或者曹原接送,很少自己开车。 “要我再说一遍?”霍铭征语气还是淡淡的,但气势压下来,不给人留一点余地。 付胭心里腹诽他的霸道专制,但还是老老实实跟在他身后进了办公室。 门关上,秘书办顿时就炸了! “谁啊?” “不知道,说是来找曹特助的,姓付。” “付?没听过这号人物。” 曹方送完客人回来就听见她们在小声讨论,“都不干活了是吧?” 有大胆的秘书问他:“曹特助,那是谁啊?” 曹方睁着眼说瞎话,“我不知道。” 他现在已经长记性了,再也不想被霍总罚去站前台,任凭秘书怎么撬他的嘴,他都不开口。 刚要坐下,他接到内线,霍铭征语气冷沉:“去买点烫伤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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