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铭征的初恋。 黎沁。 她和霍铭征分手是因为得了罕见病,不想耽误霍铭征,出国疗养了。 听说霍铭征为了她派人围堵了机场,可最后还是没能将她挽留下来。 那段时间霍铭征挺颓废,霍老太爷为了让他忘记黎沁,急着要给他安排对象。 也是那个时候付胭受了刺激,放纵自己和霍铭征纠缠在一起。 如果不是昨晚无意间听见秦恒和霍铭征的对话,她差一点都要忘记那个人了。 现在又被沈唯提起,她的心湖再次掀起波浪,尤其沈唯那句替身,刺得她浑身血液凝固,心尖战栗不止。 她走进浴室,镜子里的她脸色苍白,眼睑下覆了一层黑眼圈,即便如此也难掩惊为天人的绝色。 手指哆嗦地爬上脸颊,付胭这才发觉自己抖得厉害,指尖冰凉。 像吗? 其实以前就有人说过。 那次是霍铭征生日,黎沁布置了生日派对,霍家的年轻人都去了,包括付胭。 当时就有霍铭征的朋友打趣,“我怎么觉得妹妹和黎沁长得有点像啊?” 陆陆续续的声音,说付胭和黎沁这里像,那里像,只不过黎沁是温柔居家型的美人,她是浓颜系的明艳美人。 当时付胭十八岁,心里藏着秘密,心跳的很快,在灯火璀璨里看见霍铭征低头点着烟,唇角勾着一抹若有似无的笑:“不像。” 不像吗? 如果不像,就像沈唯说的,霍铭征会看上她吗? 还不是沾了黎沁的光。 付胭回到床上已经不想强撑下去了,浑浑噩噩地睡过去,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不在病房里,窗外云层涌动。 感觉自己像是漂浮在空中。 她吓得坐起来,盖在身上的毯子滑落在地,手下意识地抓了个什么东西。 后知后觉是一只手。 一只很大,温暖宽厚的手。 “快到了。”熟悉的声音灌入她耳中。 她倏地转头,看着坐在她身边正在处理工作的霍铭征。 男人一改往日的西装革履,深咖色的夹克,里面是一件薄衫,这样穿在南城现如今的天气里一定会受寒。 然而他们现在是在飞机上。 “我怎么在这里?”她环顾四周,头等舱,周围坐的不是乘客,而是霍家的保镖以及冲她微微一笑的曹方。 霍铭征垂眸,手指在键盘上敲击,回复一封来自国外的邮件,头也不抬地说:“不是要来广城?” 付胭一愣。 霍铭征是要带她来广城祭拜父亲吗? 一股异样划过心尖,她急忙克制住没出息的心悸,问他:“你怎么不叫醒我?” “我叫了,”霍铭征抬眸看她,“叫不醒。” 他的声音不大不小,周围坐的是保镖和曹方,他们都是习武之人,耳聪目明,听得一清二楚。 付胭面子挂不住,嘀咕一声:“我又不是昏迷。” 怎么可能叫不醒? 她看了看霍铭征电脑右下方的时钟,快一点了。 她记得睡着之前九点了,南城到广城的飞机是三个小时,霍铭征说快到了,也就是说在她睡着后没多久霍铭征就把她带出来了。 “你把我带走秦太医没意见吗?” 付胭也是听人说的,秦恒最讨厌没到时间就出院的病人,他脾气大起来,那个病人从此被划入黑名单,快死了,他都不会再救。 说他有个性吧,他不像传统意义上的医生救死扶伤,说他任性吧,他的医术又很高超。 这时乘务员的声音从广播里传来,飞机就要下降到广城机场。 霍铭征合上笔记本电脑,眼底似乎有一丝笑意,不知道是被她那句秦太医逗笑的,还是,付胭觉得他今天心情不错,完全看不出来昨晚两人不欢而散。 “他对我不敢有意见。” 付胭有时候挺同情秦恒的,霍铭征强势霸道,专门欺压老实人。 离开机场坐上车,付胭才想起来今天是傅景和霍静淑订婚,“你不出席订婚宴吗?” 广城的气温比南城高多了,霍铭征单手解开衣扣,“又不是我订婚。” 想起昨晚听到的那些话,付胭心情复杂。 她没自恋到以为霍铭征是专程陪她来广城的,果然,霍铭征到酒店房间换了一套西装就出门了,想来是有什么重要的客户要见。 留了几个保镖给她,到时候送她去公墓。 没多久,保镖敲响她的房门,将一份打包好的生滚牛肉粥递给她。 付胭惊讶,她没什么胃口,刚想着生滚牛肉粥,它就来了。 "谢谢。" 保镖说:“是方哥吩咐的。” 付胭点了点头,曹方一向情商高,知道她回故土肯定想吃这里的东西,只不过和她心里想的不谋而合,也是一种本事。 吃过饭后稍作休息,保镖送付胭去公墓,祭拜的东西也已经准备好了。 和往年一样,付胭坐在父亲的墓碑旁和他说了些话,然后就走了。 走到停车场,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了,回到酒店霍铭征也正好回来,吩咐曹方把行李收拾好。 “一个小时后的航班,想吃什么叫人去买。” 付胭刚脱下的外套又穿了回去,“这么急吗?” 霍铭征松了松领带,目光落在她有了血色的脸上,果然来了一趟广城人也精神了。 他语气不冷不热:“家里多了个新成员,不回去不合适,也让你见见新姐夫。” 付胭一噎,霍静淑比她大几个月,傅景勉强算是她的姐夫了。 但这话从霍铭征口中说出来,就多了几分讳莫如深的意味。 付胭不搭腔,她是被霍铭征带出来的,只带了手机,也没什么好收拾的。 上了车,霍铭征问她:“想吃什么?” 付胭看着渐渐亮起的城市霓虹,下意识用粤语说了一句。 “什么?” 她反应过来,“鸡仔饼的粤语。” 霍铭征吩咐保镖去买,车窗升上来,空间密闭,是男人身上淡淡的沉水香气息,他声线低沉悦耳:“你说粤语很好听。”biqubao.com 付胭在昏暗的角落里心跳得很快。 “我以为你更喜欢听南城话。” 霍铭征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语气也淡了些,“要看什么人说了。” 付胭心尖一刺。 她听过黎沁说南城话,吴侬暖语特别动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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