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付胭敲响沈唯办公室门,走进去,递给她一份签署好的合同。 沈唯翻开,在签名处看到霍铭征三个字,倏然攥紧,脸色一瞬变得难看至极。 她冷笑,“靠卖肉签的单子果然速度。” 付胭同样回她一个不遑多让的笑,“那还得谢谢沈总监给我这个机会了。” “给人当一次性用品还让你产生优越感了?” “看沈总监这副内分泌失调的样子,这两天没睡好吧?” 沈唯眼睛露出狠厉神色。 她周末约霍铭征,霍铭征没空,后来她才知道他在陪付胭。 啪一声,将合同摔向付胭,付胭及时闪开,文件掉落在地上。 这一幕似曾相识。 付胭低头扫了一眼,“沈总监如果没有其他事的话,我先出去了,对了,等会儿会议上还要麻烦你通知大家一声,今天开始我是副总监了。” “付胭,你得意什么!”沈唯拍案而起! 付胭缓缓侧身,“得意的难道不应该是沈总监吗?你不是很快就要成为我二嫂了吗?我等着呢。” 沈唯忽然大步追上她,掐住她手臂,“你要做什么?” “我能做什么?”她一脸无辜。 沈唯恶狠狠地盯着她的眼睛,“付胭,别给我耍花招,我有的是办法让你在南城混不下去。” 付胭从善如流地说:“沈总监家大业大果然气势不凡。” 说着,她抓开沈唯的手,转身走出办公室。 沈唯站在原地咬牙切齿,刚才没有错过付胭脸上讽刺的意味。 她到底要做什么? 会议上,沈唯微笑通知大家付胭升任副总监一职,同事起哄要付胭请客,付胭也很爽快,请大家今晚去醉人间喝酒。 醉人间是南城最大的娱乐城,国内有名的销金窟。 是霍铭征名下的产业。 傍晚一群人先后开了几辆车到醉人间,夜幕降临,繁华街道上,醉人间犹如平地拔起的琼楼玉宇,在霓虹的衬托下美轮美奂。 有人清楚内幕,下班时间胆子也大,开起沈唯的玩笑:“沈总监,你就快成这里的老板娘了,我们喝酒有没打折啊?” “没问题啊,不过今晚是付胭请客,我可不能占她风头,对吧付胭?” 付胭从容,“多谢沈总监给我面子。” 步入醉人间,大堂经理认得沈唯,恭恭敬敬伺候着,“沈小姐,怎么没提前说一声?” 沈唯眼尾瞥向付胭,一副女主人的气派,施施然道:“同事聚会,不用麻烦了。” 到了包间门口,她吩咐经理,“上次我和霍总喝的酒送两瓶来。” 她眼眸一抬,微笑着对同事说:“阿征口味刁钻,他喜欢的酒一定错不了,也让你们尝尝。” “哇沈总监也太阔绰了,霍总喝的酒一杯都是我几个月工资了。” “还得是老板娘,就是硬气。” 付胭站在一旁,将沈唯的一通宣誓主权高调炫耀的做派看在眼底,低头浅笑,全然没放在心上。 人越是缺什么,就越想要炫耀什么。 这只能说明,沈唯慌了。 “胭姐,沈总监说一套做一套,说了不抢你风头,现在又叫人送好酒过来,她好不给你面子啊。”小夏在她身边嘀咕,脸上情绪充满了不满。m.biqubao.com “有好酒喝你还不乐意呢?”付胭宽慰她,“小姑娘看开一点,有便宜不占是傻悲。” 小夏抿嘴偷笑,“还是付副总监通透。” 付胭皱眉。 这付副总监听了总觉得拗口。 “你还是叫我胭姐吧。” 小夏一脸你不懂的表情,“这叫付副(负负)得正,我就要时常挂在嘴边经常念叨,心诚则灵,你早晚当上正总监。” 付胭噗嗤笑,“你小点声,被沈总监听见了还以为我觊觎她的皇位。” 沈唯在乎的可不是这个,她也没心思和她争。 同事接连给付胭敬酒,付胭来者不拒,主打的就是一个爽快利落。 同事们私下里挺喜欢付胭的,不扭捏不做作,工作也很出色,平时对大家也很客气,尤其是有几个男同事暗地里喜欢付胭。 但付胭这样的大美人他们怕降服不了,也不敢轻易表白,今天趁机会,给付胭挡酒的,替付胭喝酒的人一股脑地冒出来。 小夏在边上吃瓜吃得起劲。 付胭被她的小眼神看得浑身不自在,将面前给她挡酒的男同事推开。 然后拎起酒杯,一饮而尽。 男同事面露尬色,挠了挠头,付胭出声解围,笑着说:“我渴了。” 场面的尴尬化解开来。 付胭起身去了洗手间。 反观沈唯那边,她推辞道,“我酒量真不行,有点醉了。” “沈总监,你才喝几杯就不行了?” 沈唯扶额,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醉得厉害,靠在沙发上,“真喝不动了。” 她跌跌撞撞从座位上起来,去了洗手间。 这间包间很大,洗手间宽敞分男女,沈唯推开女洗手间的门,拿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出去。 “阿征……” 她嘟嘟囔囔的,像在撒娇。 “我喝醉了。” 电话那头男人说了一句什么,沈唯瞟向关着门的隔间,“嗯,小胭今天升副总监了,请同事聚会喝酒。” 她刚挂电话,隔间的门打开。 她看见付胭走出来,全然在意料之中,笑吟吟地说:“不好意思啊付胭,我酒量不好,阿征不让我再喝了,扫你兴了。” 付胭看不惯她做作的样子,洗完手抽了纸擦手。 “那真是太可惜了。沈总监私生活那么丰富,我还以为你酒量不错,看来是我错了。” 她特地在私生活三个字加了重音。 沈唯心头划过异样,面上不露声色,“你很了解我私生活?” 付胭想到小夏说沈唯在公司地下车库与男人亲吻拥抱,她只是试探,看沈唯的反应,八成是真有其事。 她没有打草惊蛇,笑了笑,“我猜的。” 随后她抽了一张纸递给沈唯,她脚伤好了,穿上高跟比沈唯高了一截。 目光轻轻一瞥,好心提醒着她,“擦擦吧,口红都花了。二哥有洁癖,看不得女人这样,你可得牢牢抓住他的心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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