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胭去抽屉随手抽了一条领带,等拿到手上,她才认出来是自己买的那一条。 正打算去换,霍铭征握住她的手,打量几眼,“我看这条不错,试试。” “这条便宜,配不上你。”付胭抽手,要将领带放回去。 霍铭征握紧了,说不出是调侃还是什么,“网上不是说我穿麻袋都矜贵吗?便宜领带能戴出贵气,也是我的本事。” 付胭好想说他不要脸,但事实上确实是如此,霍铭征天生的衣架子,从来不是衣服衬他。 可她就是不想用这条领带,但霍铭征摆明了要用。 僵持不下,付胭想着长痛不如短痛,霍铭征戳她几次刀,她应该早就麻了才对,让他察觉出什么才会令她难堪。 这一次霍铭征倒是配合,没有为难她。 付胭动作娴熟地打了个领结,不想再和他牵扯下去,看也不看地说:“这条的确不错,就它了吧。” 霍铭征冷哼:“你睁眼说瞎话的本事越发长进了,这个领结不好看,重系一个。” 他将领带扯下丢给她。 付胭咬牙忍住,重新打了一个,霍铭征还是不满意。 “霍总喜欢哪种样式的?”付胭忍无可忍。 “一会儿叫我二哥,一会儿叫我霍总,我身份这么多?”他解下领带,脸色沉了下来。 “霍铭征你到底想干什么!” 霍铭征看着像一只炸毛猫的付胭,笑了,“终于忍不住了?” 领带重新塞回她手里。 “好好系,系到我满意为止。” 付胭握紧领带,受不了这样难缠的霍铭征,深呼吸,“沈唯知道你这么会撩人吗?” 霍铭征理了理衬衣领,理所当然地说:“嗯,下次可以和她试试。” 付胭多余和他说这么多,又往自己的心口戳一刀,她忍不了,直接撂下领带,转身就要走。 却被霍铭征扣住手腕,“这么沉不住气,心浮气躁。那就给我写副对联,百年好合之类的。” 付胭想说他疯了。 霍铭征倾身而来,凑近她耳边,低沉喑哑:“毛笔字写得不错,什么时候学的?” 他看到书房里她写的字了,付胭攥紧手指,他肯定认出来了。 “偷偷临摹我的字?”他的声线更低了。 付胭头皮发麻,半晌说道:“以前学毛笔字是感兴趣,你的字恰好勉强能看。” 他喉咙发出低笑声:“勉强能看?” 他像是打定了什么主意:“既然这么欣赏,等你结婚,给你写副对联?” 她结婚…… 付胭哪里还想过和其他人结婚,她摇了摇头,没说话。 霍铭征垂眸看着近在咫尺的付胭,毕竟还年轻,撒谎上脸,她脸颊微红,羞愤难当,眼圈也是红红的,像是快哭了。 但他知道她不会哭,脾气倔得十头牛都拉不住。 男人温热的气息逼近,付胭太熟悉霍铭征的反应,他情动了。 可能早在她给他系领带的时候,他就开始酝酿这场戏。 她快速抬起手肘顶着他胸膛,却被他轻而易举抓住手,按在身前的镜子用她买的领带绑着,从后压上她。 “霍铭征……唔……” 男人攫住她的下巴,凶狠的吻铺天盖地席卷着她。 付胭腾不出手来,脚上使劲,也被他轻而易举攻破,他迈开修长的腿顶着她的膝盖窝,居高临下地桎梏着她。 稍稍拉开一丝距离,他的音色沙哑低沉,咬着牙发狠:“付胭,别说你没感觉。” “霍铭征你浑蛋!你去找你的沈唯!” 她脸上尽是恼羞成怒的绯红,如她名字,胭脂般,摄人心魄。 她从来都是美得具有攻击性,一寸寸地叫人沦陷。 霍铭征再次抬起她的下巴吻下去,付胭的舌头被他搅得发麻,仍然保持理智。 知道他要订婚,他们这样不应该。 不由分说地咬下去! 霍铭征吃痛闷哼一声,付胭趁机身子往后用力撞开他,跌跌撞撞跑开几步。 领带没有绑得很紧,她挣扎了几下将双手抽出来。 她猩红着双眼,压抑的情绪破土而出,怒声道:“你这么做,和别人有什么不同!” 别人? 霍铭征拇指擦过嘴角,有血迹,她抗拒,用尽全力咬他! “你拿我跟那个狗东西比?” 那晚的阴影一幕幕地席卷而来,付胭倔强地不让眼泪掉下来,止不住颤抖,“你们都是一样!” 霍铭征的脸色阴沉骇人,目光一扫,落在付胭脖子一侧。 她这一挣扎,头发甩向另一边,白皙细长的脖子更加清晰,除了贴了纱布的伤口,还有之前隐匿在发间的吻痕。 男人眼眸一暗。 付胭皮肤娇嫩,欢爱时很容易留下痕迹,娇气得很,经常要好几天才消。 他已经有段时间没碰她,这个吻痕只能是那晚陈让留下来的。 “那晚他还碰你哪里了?” 付胭的脸毫无血色,哆哆嗦嗦地找到丝巾,慌忙遮住那个痕迹。 那晚陈让最终没得逞,但他的唇吻过他脖子,她事后用刷子洗了无数次,却洗不掉那个吻痕。 眼泪砸在地上,她仓皇跑出主卧。 跑出主楼,不顾脚上的伤在草坪上狂奔。 庄园很大,草坪距大门口还有一大段距离,付胭纤细的身影在黑夜里像海面上一叶扁舟,摇摇晃晃。 一束灯光从后面照过来,车窗降下,曹方不敢看付胭的脸。 “付小姐,霍总让我送你回家。” 附近打不到车,这一次付胭没有拒绝。 上了车,曹方头也不回地递给她一个袋子。 “付小姐先处理一下腿上的伤口吧。” 车子开出庄园,红色的车尾灯消失在拐弯的林荫大道。 霍铭征站在窗前点了一支烟,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夜风透过窗户,男人的眸底浸染了寒霜一般,“你是医生,有什么药能让人生不如死吗?” 电话那头的男人说了句什么。 “我要他命。”他将烟头按在窗台上,压出一个黑色的印记。 转身往回走,在穿衣镜前停下脚步。 弯腰捡起地上的领带,冷淡的双眸有什么情绪一闪而过。 …… 深夜,付胭手机响,是季临打来的。 “胭儿,陈让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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