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总别虐了,付小姐她又去相亲了_第14章 别说你没感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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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胭去抽屉随手抽了一条领带,等拿到手上,她才认出来是自己买的那一条。
  正打算去换,霍铭征握住她的手,打量几眼,“我看这条不错,试试。”
  “这条便宜,配不上你。”付胭抽手,要将领带放回去。
  霍铭征握紧了,说不出是调侃还是什么,“网上不是说我穿麻袋都矜贵吗?便宜领带能戴出贵气,也是我的本事。”
  付胭好想说他不要脸,但事实上确实是如此,霍铭征天生的衣架子,从来不是衣服衬他。
  可她就是不想用这条领带,但霍铭征摆明了要用。
  僵持不下,付胭想着长痛不如短痛,霍铭征戳她几次刀,她应该早就麻了才对,让他察觉出什么才会令她难堪。
  这一次霍铭征倒是配合,没有为难她。
  付胭动作娴熟地打了个领结,不想再和他牵扯下去,看也不看地说:“这条的确不错,就它了吧。”
  霍铭征冷哼:“你睁眼说瞎话的本事越发长进了,这个领结不好看,重系一个。”
  他将领带扯下丢给她。
  付胭咬牙忍住,重新打了一个,霍铭征还是不满意。
  “霍总喜欢哪种样式的?”付胭忍无可忍。
  “一会儿叫我二哥,一会儿叫我霍总,我身份这么多?”他解下领带,脸色沉了下来。
  “霍铭征你到底想干什么!”
  霍铭征看着像一只炸毛猫的付胭,笑了,“终于忍不住了?”
  领带重新塞回她手里。
  “好好系,系到我满意为止。”
  付胭握紧领带,受不了这样难缠的霍铭征,深呼吸,“沈唯知道你这么会撩人吗?”
  霍铭征理了理衬衣领,理所当然地说:“嗯,下次可以和她试试。”
  付胭多余和他说这么多,又往自己的心口戳一刀,她忍不了,直接撂下领带,转身就要走。
  却被霍铭征扣住手腕,“这么沉不住气,心浮气躁。那就给我写副对联,百年好合之类的。”
  付胭想说他疯了。
  霍铭征倾身而来,凑近她耳边,低沉喑哑:“毛笔字写得不错,什么时候学的?”
  他看到书房里她写的字了,付胭攥紧手指,他肯定认出来了。
  “偷偷临摹我的字?”他的声线更低了。
  付胭头皮发麻,半晌说道:“以前学毛笔字是感兴趣,你的字恰好勉强能看。”
  他喉咙发出低笑声:“勉强能看?”
  他像是打定了什么主意:“既然这么欣赏,等你结婚,给你写副对联?”
  她结婚……
  付胭哪里还想过和其他人结婚,她摇了摇头,没说话。
  霍铭征垂眸看着近在咫尺的付胭,毕竟还年轻,撒谎上脸,她脸颊微红,羞愤难当,眼圈也是红红的,像是快哭了。
  但他知道她不会哭,脾气倔得十头牛都拉不住。
  男人温热的气息逼近,付胭太熟悉霍铭征的反应,他情动了。
  可能早在她给他系领带的时候,他就开始酝酿这场戏。
  她快速抬起手肘顶着他胸膛,却被他轻而易举抓住手,按在身前的镜子用她买的领带绑着,从后压上她。
  “霍铭征……唔……”
  男人攫住她的下巴,凶狠的吻铺天盖地席卷着她。
  付胭腾不出手来,脚上使劲,也被他轻而易举攻破,他迈开修长的腿顶着她的膝盖窝,居高临下地桎梏着她。
  稍稍拉开一丝距离,他的音色沙哑低沉,咬着牙发狠:“付胭,别说你没感觉。”
  “霍铭征你浑蛋!你去找你的沈唯!”
  她脸上尽是恼羞成怒的绯红,如她名字,胭脂般,摄人心魄。
  她从来都是美得具有攻击性,一寸寸地叫人沦陷。
  霍铭征再次抬起她的下巴吻下去,付胭的舌头被他搅得发麻,仍然保持理智。
  知道他要订婚,他们这样不应该。
  不由分说地咬下去!
  霍铭征吃痛闷哼一声,付胭趁机身子往后用力撞开他,跌跌撞撞跑开几步。
  领带没有绑得很紧,她挣扎了几下将双手抽出来。
  她猩红着双眼,压抑的情绪破土而出,怒声道:“你这么做,和别人有什么不同!”
  别人?
  霍铭征拇指擦过嘴角,有血迹,她抗拒,用尽全力咬他!
  “你拿我跟那个狗东西比?”
  那晚的阴影一幕幕地席卷而来,付胭倔强地不让眼泪掉下来,止不住颤抖,“你们都是一样!”
  霍铭征的脸色阴沉骇人,目光一扫,落在付胭脖子一侧。
  她这一挣扎,头发甩向另一边,白皙细长的脖子更加清晰,除了贴了纱布的伤口,还有之前隐匿在发间的吻痕。
  男人眼眸一暗。
  付胭皮肤娇嫩,欢爱时很容易留下痕迹,娇气得很,经常要好几天才消。
  他已经有段时间没碰她,这个吻痕只能是那晚陈让留下来的。
  “那晚他还碰你哪里了?”
  付胭的脸毫无血色,哆哆嗦嗦地找到丝巾,慌忙遮住那个痕迹。
  那晚陈让最终没得逞,但他的唇吻过他脖子,她事后用刷子洗了无数次,却洗不掉那个吻痕。
  眼泪砸在地上,她仓皇跑出主卧。
  跑出主楼,不顾脚上的伤在草坪上狂奔。
  庄园很大,草坪距大门口还有一大段距离,付胭纤细的身影在黑夜里像海面上一叶扁舟,摇摇晃晃。
  一束灯光从后面照过来,车窗降下,曹方不敢看付胭的脸。
  “付小姐,霍总让我送你回家。”
  附近打不到车,这一次付胭没有拒绝。
  上了车,曹方头也不回地递给她一个袋子。
  “付小姐先处理一下腿上的伤口吧。”
  车子开出庄园,红色的车尾灯消失在拐弯的林荫大道。
  霍铭征站在窗前点了一支烟,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夜风透过窗户,男人的眸底浸染了寒霜一般,“你是医生,有什么药能让人生不如死吗?”
  电话那头的男人说了句什么。
  “我要他命。”他将烟头按在窗台上,压出一个黑色的印记。
  转身往回走,在穿衣镜前停下脚步。
  弯腰捡起地上的领带,冷淡的双眸有什么情绪一闪而过。
  ……
  深夜,付胭手机响,是季临打来的。
  “胭儿,陈让死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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