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俅(?—1126)在历史演义小说《水浒传》里可谓臭名昭著,他纵容儿子高衙内调戏林冲娘子,又几次陷害、暗杀林冲,还是四大贪官之首,除了会踢球,什么本事也没有,完全是个高级“足球流氓”,遗臭万年的一代奸贼。历史上真实的高俅,虽然没有这么坏,但也好不到哪去。可有谁知道,他竟然最初还是大文豪苏轼(苏东坡,1037—1101)的书童呢! 高俅在历史上实有其人,但是史书上对这个人记载不详,一说生于北宋京城汴梁(今河南开封),一说祖籍广东梅县,随祖上迁移。南宋王明清的《挥麈后录》说,“高俅者,本东坡先生小史,草札颇工。东坡自翰苑出师中山,留以予曾文肃,文肃以史令已多辞之,东坡以属王晋卿。” 原来高俅果然曾是苏轼的小史(也就是小秘书一类的角色,《水浒传》中说是书童),为人乖巧,擅长抄写,估计书法还不错;亦善蹴鞠(踢球),他名字中的“俅”字原来是“毬”。苏轼觉得这个名字不大理想,于是帮他把“毬”改为“俅”。两字意思大不一样,而且“俅”通借“逑”,《诗经》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至于高俅在苏轼身边是否面目可憎,史料没有记载,但高俅是苏东坡的书童一说却是有据可查的。 宋哲宗赵煦元祐八年(1093),苏轼从翰林侍读学士外调到中山府,曾打算将高俅推荐给曾布。虽然苏与曾布分属新、旧两派,但二人在元祐年间是有所交往的,而且还有着一定的交情。据一些学者考证,《挥麈后录》作者王明清的外祖父乃是曾纡,而曾纡就是曾布的儿子,他所记载的曾家发生的事情应该是可以信赖的。但是曾布婉拒了苏轼的好意。 于是苏轼又把高俅推荐给他的朋友王都太尉王诜(1036—?,即王晋卿),高俅又回到了汴京。王诜也是当时著名书画家,祖籍山西太原,定居京城,名门之后。宋神宗赵顼还把自己的妹妹、也就是宋英宗赵曙的女儿蜀国公主嫁给了他,使他获得驸马都尉的头衔而成为皇亲国戚。有一次王诜要送端王赵佶一把修鬓角的篦子刀(或曰梳子),由高俅送去。恰逢端王正在蹴鞠,高俅借机大秀球技,因此深得赵佶喜欢,从此就留在了他的身边。 赵佶继位宋徽宗后,高俅更是节节高升,擢为殿前都指挥使,加至太尉,与蔡京等“六贼”专权用事,为时人所恨。靖康元年(1126)金兵南下,他随徽宗南逃,金军退,返京后即病死。 而在《水浒传》第二回中,流落异乡的高俅,在朋友的介绍下回汴梁投靠一个药材商,这个药材商推荐他去苏东坡府上谋职,苏东坡又推荐他到驸马小王都太尉府上做了一个亲随。后来小王都太尉过生日时,专请端王赵佶,这才引出高俅因为善于蹴鞠而受到宋徽宗宠信位至显贵的后话。 据说,当初赵佶邀请王诜去玩,席间头发散了,就请王诜帮他梳头。这时赵佶看到王诜的小梳子很好,表达出爱慕之情,于是王诜答应回去送来。不曾想王诜安排前来送木梳的人正是高俅。高俅进入端王府的时候,正巧赵佶在玩蹴鞠。看着端王笨拙的样子,高俅很想上前帮忙。但他一个下人怎好随便去打扰端王? 恰在此时,一个蹴鞠滚到他的脚边,只见高俅飞起一脚就把蹴鞠踢还给赵佶。赵佶一看,竟有如此人物,就把高俅叫到身边问明情况,原来是王诜安排前来送梳子的人,就说,好了,梳子我留下,人我也留下了。随即派人去驸马府回话。于是高俅从此进入端王府,伴随着赵佶登上皇位,他也日渐发达起来。 看来,《水浒传》虽然是一部小说,所描述的情节却也不虚。只是这高俅并没有像苏轼一样刚直,而是一味投机钻营,虽然官位做到太尉,最终还是留下千古骂名。 不过,人们单纯地认为,高俅仅仅是因踢得一脚好球而得到皇帝宠爱以至平步青云,这未免小看了他。高俅不是寻常之辈,在为官弄权上还是有些手段的,所以能居高位数十年而不倒。首先他乖巧善佞,对上司尤其是皇帝宋徽宗百般讨好,迎合其志大才疏、好名贪功的心理。 此外,据说高俅还获得过边功。史无记载,但是刘仲武在崇宁三年(1104)十月吐蕃赵怀德等叛宋的事变中,指挥得当获得大胜而使赵怀德等复降,有学者认为当时高俅参加了该役。大观二年(1108),童贯及刘仲武在西边又取得了一次较大的胜利,他们成功招降了羌王子臧征仆哥,收复了积石军。徽宗对此十分高兴,亲自接见了刘仲武,颇为恩宠,并悉命仲武的9子为官。从徽宗的表现来看,他认为这是一次很大的胜利,高俅也有可能参与了其役。 金圣叹在评《水浒》时说过:“盖不写高俅,便写一百八人,则是乱自下作也;不写一百八人,先写高俅,则是乱自上作也。”于是,众口铄金,高俅在小说《水浒传》中扮个丑角,代封建王朝的皇帝受过,也就不足为怪了。这就像是《说岳全传》里的秦桧成为宋高宗的替罪羊一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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