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史马迁《史记》的说法,刘邦兄弟四个。老大叫刘伯,老二叫刘仲(又名刘喜),刘邦(季)排老三,四弟是刘游(又名刘交)。 大哥刘伯结婚没几年,生下个儿子刘信,年纪轻轻就去世了。丢下孤儿寡母单过,孩子亦即刘邦的侄儿刘信,是由寡居的大嫂一手拉扯大的。 二哥刘仲,电视剧里大家都看到了,基本上就是那么个模样,为人憨厚木讷,胆小怕事,在老婆面前也是个吃软饭的。刘邦得天下后,再没出息总是自己的亲哥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刘仲被封作代王,管理今天河北、山西一带。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匈奴攻代,刘仲不能自守,弃国亡,间行走雒阳,自归天子。”匈奴人骚扰代国,刘仲不但不敢指挥人马反击,反而丢下封地自个儿抄小道独自逃到洛阳,跑到了弟弟刘邦面前哭鼻子。“天子为骨肉故,不忍执法,废以为合阳侯。”拿这样窝囊的哥哥能怎么办呢,高祖刘邦又不好依法制裁他,无奈将其降为合阳侯——给你一个小县城去安静呆着吧。 顺便说一句,老子无能却生了个能耐大、胆子也大的儿子,汉景帝时带头造朝廷的反,牵头制造“七国之乱”的,正是这位窝囊大叔刘仲的儿子吴王刘濞。——看来血缘遗传这东西也不太靠谱。 四弟刘交,与高祖同父异母,据说从小聪明伶俐,好读书,能诗文。跟随三哥刘邦出生入死南征北战,刘邦很喜欢这个弟弟。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汉高祖软禁了韩信,扒了他的楚王冠,戴到了小弟刘交头上。 这一路封赏下来,二哥、四弟都有份,怎么独不见刘邦给大哥家一点好处呢?就算大哥早死,可他儿子刘信已长大成人了呀?这里头有原因,有个相当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因为早年刘邦跟大嫂有过节,结下了梁子。 这个梁子是这么结下的,“始高祖微时,尝辟事,时时与宾客过巨嫂食。嫂厌叔,叔与客来,嫂详为羹尽,栎釜,宾客以故去。已而视釜中尚有羹,高祖由此怨其嫂。” 原来刘邦早年整天游手好闲,喝烂酒,睡寡妇,跟一帮小混混们在一起打架斗殴、惹是生非,大嫂很看不惯这个小叔子。最让她讨厌的是,刘邦一犯了事,官府要捉拿,他就带着这帮小混混跑到大嫂家来躲避,还要大嫂吃喝招待。大嫂实在是烦透他们了,后来想了个办法,等刘邦一伙人来家里,嫂子假装锅里的羹早已吃完,故意用勺子把锅底刮得当当响,一伙人看到这动静,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悻悻地丢下刘邦借口都走了。等刘邦凑到锅跟前一细看,发现锅里还有羹,从此心里就对大嫂产生了极大的怨恨。——太不给咱面子了! 正因此,“及高祖为帝,封昆弟,而伯子独不得封。”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刘邦做了皇帝,其他兄弟子侄都得到分封,唯独不给大哥的儿子一点赏赐。为这事,刘老太公看不过眼去,找到刘邦,替大儿媳和大孙子求情。刘邦这样回答他爹:“某非忘封之也,为其母不长者耳。”爹呀,我不是忘了封我这个侄子,是因为他那个娘不是个厚道人。最终,在刘老太公的一再劝说下,刘邦才给侄子刘信封了个侯,而这个侯,刘邦的大嫂听了,直叫她羞臊脸红无地自容。 刘邦给侄子刘信封的侯名为“羹颉侯”,羹颉侯是个什么意思呢?安徽舒城县有个羹颉山,刘信的封地正是在这里。貌似巧合,实则是刘邦蓄意要让大嫂难堪——“颉”与“戛”字同音,意作敲击,“羹颉”亦即“敲击羹锅”,——让你当年假装刮锅底不给咱兄弟们饭吃!你说儿子头上戴着这么一顶贵冠,让做母亲的天天想起当年慢待小叔子的事,还不心里总闹得慌? 看来刘邦挺小心眼的。 宋代的苏轼就刘邦戏谑报复大嫂这件事很看不惯,曾发过感慨,还质问了一下男子汉大丈夫的汉高祖刘邦:“高祖号为大度不记人过者,然不置轑釜之怨,独不畏太上皇缘此记分杯之语乎?” “轑釜”即“栎釜”,意思还是刮锅。高祖您也号称是大人不记小人过的人,念念不忘大嫂当年刮锅逐客让你丢面子的事,就不怕你爹刘老太公也像你一样,忌恨你当时眼看着项羽要烹了他,你还声称烹了老爹分一杯羹给你喝! 大嫂事后是很后悔而自责的,谁承想一个“好酒及色”的小叔子,日后能坐到天子位上?想想自己的眼光倒不如做小商贩的女人。 《汉书.本纪第一.高帝刘邦上》里提到,刘邦未发迹时“常从王媪、武负贳酒”,常到王老太、武大娘的店里赊酒喝。这两个女人就很有见识,“见其常有怪,高祖每酤留饮,酒雠数倍。”发现刘邦不是个凡人,他每次来她们两家店里要酒喝,王媪、武负都殷勤地加倍奉送。更让刘邦感动的是,“及见怪,岁竟,此两家常折券弃责。”自从在刘邦身上发现了异象,每到年终盘点结账时,王、武两位都把刘邦欠的酒钱统统一笔勾销。 愚钝的大嫂因有眼无珠,而遭刘邦事后的慢待羞辱,不知王媪、武负两位慧眼识珠的妇人,后来得到了大汉皇帝什么样的回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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