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戎马一生,并没有多少时间闲下来谈情说爱。历史上有关岳飞女人的记载并不多,有凭有据的,只有三个女人。 一、两次改嫁的绍发妻子 第一个女人是刘氏,她也是岳云和岳雷的生母。刘氏与岳飞大约于徽宗政和八年结合,这是根据岳云的出生年月(宣和元年六月)推算出来的。可惜此女不能守节忍受艰苦,先后两次改嫁。 《会编》卷二百七是这样描述的:岳飞执掌兵权之日,遣使王忠臣前往楚州韩世忠处送信,王忠臣得到回信准备返回。这时,韩世忠嘱咐王忠臣回去告诉岳飞,他的结发妻子嫁给自己手下的一个押队,叫他快点来接结发妻子回家。岳飞听到王忠臣的密报后,不作回答。结果被韩世忠这个大嘴捅到了皇上那里,岳飞迫不得已上奏说:“当初渡河的时候,把妻子留在家中侍奉老母,没料想这厮竟然改嫁两次,我真是切骨恨之呀。已经派人给她送了五百贯(两三贯已够一个三口之家生活一个月),来帮助她家用,恐怕天下不知道这件事情的原委,(以免有抛弃妻子的谤言流传)。” 二、一段风流韵事 第二个女人只是一段风流韵事的传奇,事见《金佗稡编》卷9《遗事》。 岳飞家里向来没有姬妾侍奉,有一天黄纵(这家伙相当于岳飞的机要秘书)出门干公务,听说岳飞纳士族之女为妾的传闻。黄纵回来以后赶紧询问岳飞,岳飞说:是有这么回事,四川的吴玠(另一中兴名将)派人来我这里议论军事上的事情。我请他吃饭,他诧异于饭桌上的冷落(也就是没有歌伎之类助兴了,宋时豪门宴会,酒菜并不放桌上,而是一伎捧着一个盘子,轮流上来敬客。),回去就告诉了吴宣抚。 于是吴玠以为是岳飞眼光太高,就破费两千缗(贯)买了一个士族女子送给岳飞。岳飞也绝,他知道这事情后,没有见这位名姝,只是让她立在屏风后面,告诉她:我们家上上下下皆穿麻衣,吃的也只是咸菜粗粮,您要是能和我同甘共苦就留下吧,如若不然,还是请回吧。那个女子吃吃的笑了,岳飞就把她打发回去了。 三、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岳飞的第三个女人便是与他“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的李娃。 李娃(1101年-1175年),字孝娥,宜兴(今属江苏)人。1130年春,岳飞在宜兴张渚娶李娃为妻。 李娃是南宋抗金英雄岳飞第二任夫人,岳飞夫妇俩感情也是极好,李娃可以说是岳飞的贤内助,她聪颖贤惠、有胆有识,她日夜协助岳飞布置军事,受到将士们的赞誉。 据王曾瑜先生考证:李娃在建炎四年居宜兴,生岳霖,则应在建炎二三年间嫁岳飞。她比岳飞年长两岁,嫁时已有二十八九岁。李娃是个非凡的女人,岳飞不在军中,李娃听说岳飞的某个部下打算谋叛,一声不吭。直到布置妥当才齐集诸将,当众宣布了调查结果,将毫无防范的叛将捉住斩首。 不过,岳飞对李娃严加限制,只许她“抚其妻、子,以恩结之,得其欢心”了。从绍兴十一年到绍兴三十一年,二十一年间李娃率领岳飞的子女在岭南苦度日月。他们遭受的是对流放人最为严厉的编管刑,严格限制人身自由,需要每月到监管人处呈身。在这样的境遇中,李娃都能够“居患难不改幽闲之操”,令世人敬仰佩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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