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柱可不管那么多,直接把周小草拉进了自己的房间,一把抱起她就放在了大床上。 小草也很久没有和二柱在一起了,被二柱压在床上,也立马轻轻的哼叫了起来,两个人紧紧的抱在了一起。 二柱虽然身边不缺女人,但对小草还是有种特别的眷恋,脱完了小草的衣服,就迫不及待的和这个女人成为了一体。 这一次周小草尽情的配合李二柱,让自己的小男人在她的身体上得到最大的快乐,全身心都获得了放松。 二柱疯狂的享受着周小草的身子,最后两个人大喊了一声激动的紧紧的抱在一起,缓缓的停了下来。 “二柱,你是第一次去州城,一定要小心点……”小草爬在二柱的怀里,抱着这男人低声的说道,她的脸蛋潮红,非常的漂亮。 “放心吧,我没事的……” 二柱抱着小草休息了片刻,又翻身压住了周小草,两个人再次进入了快乐的海洋之中。 今天晚上,丽莎和花朵都很懂事的没有去找李二柱,让大哥好好的陪着周小草。 在厂里呆了一天,第二天二柱又是一个人去找了王琴,和这个女村长又腻歪了一天。 王琴同样非常担心李二柱。 “二柱,要不要我跟你去州城,那边我有几个同学。” “算了吧,你那几个同学,就没有一个好的。”二柱直接摇头拒绝了,王琴的其他几个同学不咋地,自己早就听马小燕说过了,所以自己不可能跟那些势利眼有什么交集的。 “二柱,我没有到你的厂里上班,你没生气吧?”这时王琴又问道。 “怎么可能呢,你有你的事业,我肯定会支持的,不要多想……” 二柱再次抱住了这个女人,每次和王琴在一起,二柱都感觉自己占了好大的光,因为王琴是真正的女大学生,非常的有文化,自己能和她在一起就是高攀了。 从王琴这里离开,二柱又想起了孙丽丽。 自从上次孙丽丽生气,二柱已经很久没有再见到她了,每次和她联系,孙丽丽都是冷冰冰的没有几句话。 所以二柱想了想,还是决定不去见她了,相信迟早有一天,孙丽丽会真正的理解自己的。 三天之后,林军开着一辆车子过来了,他还带了一个司机,因为路太远了,可以让司机开车顶一下。 “大哥,坐我这台车吧,这台保姆车坐着舒服一点……”林军说道。 “哦,好的,大家都坐这一台七座保姆车吧……” 二柱原本就没打算开自己的车,因为自己的车子目标太大了,所以才专门叫林军开了一辆车子过来。 二柱和杨石山还有周小草王大毛他们告辞之后,就坐上了车子,然后两个女人也跟着坐了上去。 林军坐在副驾驶位置,车子缓缓的开了出去,在车子后面站着很多人在挥手送行。 二柱不敢回头看,因为自己最怕的就是这种告别的场景,所以二柱一直微微闭着眼睛,假装在休息。 “大哥,不要太担心,现在大登市的坏人都被打跑了,家里很安全,而且还有陈亮大哥,还有大毛他们在,没事的……” 花朵靠在大哥的怀里安慰大哥。 “嗯,我没事……” 二柱索性真的闭上眼睛休息了,这么远的路,好好睡一觉也不错。 从大登市前往州城,需要六个多小时,到了中午的时候,车子下了高速在一个小城停车吃饭。 几个人一起朝路边小饭店走去,几个美女连忙过来拉客。 林军走在前面挥了挥手,那几个女人就吓得不敢再靠近了,因为林军和那个司机兄弟都是戴着墨镜,看起来不像好人。 几个人一起走进了一家看起来比较干净的小店,林军跟老板要了一个包间,然后一起进去吃饭。 吃了饭之后,林军走到外面抽烟,忽然有人走过来拍了拍林军的肩膀。 “林军……” 一个长得瘦瘦的男人惊喜的喊道。 林军仔细看了一下,也认出了这个人。“哈哈哈,原来是猴子啊,很多年不见了,你怎么在这里?” “是啊,好多年不见了,林军你最近混的还行吧?” “还可以吧,混口饭吃,猴子你在干嘛?”林军再次问了起来。 这个时候猴子才有点尴尬的抓了抓脑壳,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我,我那个跑跑黑车,赚几个小钱养家糊口。” 这个叫猴子的家伙,是林军老家的一个熟人,自从毕业之后就到州城打拼了,村里人一直都以为他发达了,还在州城买了房子,所以很长时间没有回村了。 今天遇到猴子,林军才知道这个家伙原来在州城跑黑车,而且看他这个样子,应该混的并不怎样。 “猴子啊,你很多年没回家了吧,你家老爸老妈的年纪越来越大了,该回去看看他们……”林军给他递了一支烟,两个人站在门口抽了起来。 “林军啊,我也想回去看他们啊,只是手头没钱,在外面混了这么多年一事无成,怎么有脸回去啊,唉……” 这个瘦瘦的年轻人不停的抽烟,然后忽然问道:“军哥,那个你是去州城吗?有没有什么好的门路,帮我找个来钱快的门路呗?” 为了让林军帮忙,刚才还在连名带姓的叫他,这下子就变成叫军哥了。 听到这句话,林军不想理睬他,因为猴子的想法就不对,什么叫来钱快的门路,这不是要走邪路吗? “猴子,我现在也是跟着老板打工,没有什么好的门路,你开车赚钱也可以的,好好干,什么事情都能赚钱……” 就在这个时候李二柱带着两个女人出来了,看到林军,笑了笑说道:“林军啊,遇到朋友了吗,你们先聊会,聊完了咱们就出发吧……” “好的大哥……”林军立马点头答应。 这个时候二柱带着人上车了,看到李二柱身边带着两个大美女,而且还坐那么高级的保姆车,猴子立马知道那个年轻老板很有钱。 而且那个年轻的老板对林军的态度那么好,肯定不像林军说的那样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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