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晚并不知道拓拔野给她买礼物了,她是一点消息也不知道! 拓拔野到了家,拿着自己给江晚买的吃的,高兴地递给了自己媳妇! “你去给我买吃的了?” “嗯,今天有事,所以去镇里了,就想着给你买点吃的!” 江晚点点头! 把吃的拿了过来,还真是自己爱吃的,虽然拓拔野没给自己买什么贵重的礼物,但是能想到自己,她也很开心了! “谢谢!” “和我还客气!” 拓拔野看着江晚高兴地吃着零食,他很开心! 只是这肚子,坐这样的小凳子,也太不舒服了,他决定给媳妇弄一个摇椅,这样坐起来才舒服! 江晚看拓拔野一直没说话,不知道在想什么? “怎么了?部队有事呀?” “没有,媳妇,今年丰收了,大家都很高兴,这一切都应该感谢你,所以我想送你个礼物!” “礼物,”江晚一听礼物很开心,“今天这么好,有吃的,还有礼物呢!” 拓拔野点点头! “媳妇,你把手伸出来!把眼睛闭上!” 江晚不知道拓拔野给自己买什么了,不管什么,她都觉得很惊喜! 拓拔野拿出盒子,再拿出里面的戒指,然后小心翼翼地套在了江晚左手无名指上! 江晚睁开眼睛,看到了手上的金戒指! 她睁着大眼睛,有些不敢相信! “你,你给我买的,这很贵吧!” “不贵,给我媳妇买,一点也不贵!” 江晚举起自己的手,看着眼前的金戒指,在阳光的照耀下,特别的闪亮! 江晚不是没收到过什么贵重的礼物,比这还贵重的,她都收到过! 但是这个不一样,这可是拓拔野省吃俭用给自己买的,他自己平时都不舍得买什么,可是却给自己买这么贵重的礼物! 拓拔野也不知道在哪里学到的,他单膝跪地,拉着自己媳妇的手! “媳妇,谢谢你为岛上做这么多事,谢谢你嫁给我,能娶到你,是我的荣幸!” 江晚的眼泪哗的一下就流下来了! 她觉得自己也不是那种容易感动的人,可是现在,她真的被拓拔野感动了! 拓拔野看到江晚哭了,他拉着媳妇,把她抱到自己怀里! “媳妇,别哭了,以后我有钱,一定给你买更大的!” 江晚点点头,她不在乎买的大或者小,她在乎的是这份心意! “拓拔野,你,怎么想到给我买戒指的!” “媳妇,你想听真的,还是假的!” 江晚生气的捶了一下他的肩膀,“当然是真的了!” 拓拔野笑了笑! “因为我钱不够,只能买这个小的,要是有钱,我就给你买更大的!” 江晚趴在拓拔野肩上,擦了擦自己的眼泪,“谢谢你,我很开心!” 拓拔野送礼物,最重要的就是让自己媳妇开心,现在弄得媳妇这么伤感,他都不知道自己买的对不对了! “媳妇,你喜欢吗?” “喜欢,很喜欢!” 拓拔野听到媳妇说喜欢,他非常的高兴! 江晚有金戒指这个事,第二天就在岛上传开了! 金子,在女人的心里,那可是非常重要的东西! 巧凤没有,结婚的时候也没买,所以她听到江晚有金戒指了,她立马就来了! “嫂子,我来了!” “巧凤呀,进来吧!” 巧凤背着小虎,走了进来! “嫂子,吃饭了吗?” “吃过了,你咋来了?” 巧凤一眼就看到了江晚手上的金戒指,真是晃眼睛! “嫂子,听说你有金戒指了?” “嗯,你看!” 江晚伸出自己的手,让巧凤看自己手上的金戒指! “嫂子,能让我戴一下吗?” “可以呀!” 江晚摘下自己手上的戒指,递给了巧凤! 巧凤擦擦自己的手,然后又在衣服上蹭着蹭! 然后才小心翼翼地,把戒指接了过来! “嫂子,我真的戴上了!” “嗯!戴吧!” 巧凤拿着戒指,戴到了和江晚一样的无名指上! 其实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戴在无名指上,只是看到,刚才江晚戴了而已! 巧凤看着手上金光闪闪的戒指!她知道以前那些地主老婆,都会带很多的金首饰! 自己是属于乡下贫农,从来就没有过这些东西,也很少在家里人的身上看到过这些东西! 原来这个东西是这个样子的,看起来真的特别的闪耀。 怪不得以前那些地主老婆都喜欢。 巧凤虽然很喜欢,但是她知道这不是自己的东西,她再次小心翼翼地摘下来,递给了江晚! “谢谢你嫂子,谢谢你借给我戴!” 江晚把戒指,又戴到了自己的手指上! “你要是喜欢的话,让周连长也给你买一个,其实这个东西不贵,在不久的将来,金子会变得很贵很贵,如果现在有钱,可以多买一些的话,也算是一个投资!” 巧凤摇摇头,她知道自己家里的情况,自己丈夫赚的钱,不光要他们一家三口花! 还要寄给乡下的公公婆婆,有时候还要给自己的爸妈寄一些,所以真的不是很富裕! 而且她也不懂,江晚说的什么投资不投资的事儿,她就是觉得把钱放在自己手里才是最安全的! “嫂子,我就不买了,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天天干活也没法带,等以后我家小虎结婚了,我要是有钱,我到时候给我的儿媳妇买一个!” 江晚点点头! 她知道现在巧凤家的生活比以前好了一些! 除了周连长的津贴之外,她在理发店这边,每个月也会赚一些钱,但是毕竟岛上战士们也不是每天都会去理发! 所以每个月赚的钱也是固定的,对于解决他们家里的困难,不会有太大的改变! 江晚一直在自己努力赚钱,但是巧凤和冯大姐她最好的两个朋友,好像生活没发生太大的变化! 不行,她们俩是自己现在最好的朋友了,帮助了自己很多! 要是有赚钱的地方,她一定要带着她们俩一起赚钱! 文丽这几天,一直在家里干活! 她们家种的都是玉米,因为没有什么机械化的工具,所以都是靠人工来干活! 每天早上,她们早早地出门,然后中午带一些吃的,晚上黑天才回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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