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沈月瑶将做好的凉皮切条。 然后再将黄瓜和胡萝卜洗好切丝,将剁碎的蒜泥放在切好的凉皮上面。 也将切好的黄瓜胡萝卜丝放上。 沈月瑶给每个人准备了一碗凉皮,放好后,接着放盐、醋等调味料。 再弄点芝麻酱,撒上少许的花生碎。 这样吃起来就会很香。 “好了,做好了,大家想吃辣椒的自己放点辣椒油。” 苏二丫深深呼吸一下,道:“闻着就很香。” “看着肯定很好吃。” 大家帮忙将凉皮都拿到院子的石桌上。 然后拿筷子。 夏天的时候,她们晚饭喜欢在院子的树下吃。 这样凉快。 山清水秀的村庄,夏天虽然热,但到了傍晚的时候,会有凉风徐徐的吹着。 风不是科技时代城市里的热风,而是带着山林气息的凉气,吹在人身上,让人觉得很清爽很舒服。 再加上吃着凉皮,感觉身上的燥热感都消下去了,身心都觉得舒畅。 苏二丫激动的吃了好几口,才感叹一声道:“本来以为晚上不想吃东西了,但吃凉皮的感觉不一样,好吃,吃着还有食欲。” 孟老夫人都笑呵呵的道:“确实好吃,吃着舒服。” “娘好厉害!” “娘会做很多好吃的。” 大宝二宝很开心,在他们心里他们的娘最厉害。 沈月瑶看向苏雪衣,苏雪衣对上她的眼神,含笑温声道:“嗯好吃,跟宽面不一样,很劲道很滑,吃起来很美味。” “如果拿到市面上售卖,也一定会很受欢迎。” 孟老夫人也点头道:“不光是咱们这个地方,我敢保证这东西拿到京城啊,夏天也一定很受欢迎,哪怕开个店面,来吃凉皮的客人都会络绎不绝。” 沈月瑶神色一动。 主要是现在她开了作坊,有很多事要忙,倒是不必非要开店了。 柳河村这边作坊多了,人流量多,到时候建商业街,将店铺租出去收租就行,倒是用不着她非要开店。 看到凉皮,沈月瑶想到了娘家的三嫂叶氏。 三哥三嫂开的面馆鸭血粉丝店,天气冷得时候生意确实火,但天气热的时候,大家或许只想吃点清爽的东西。 要不最近松花蛋很受欢迎。 很多商家都下订单购买松花蛋。 负责销售的江启方振他们回来都反馈说,外面订松花蛋的商人很多,订单也加量。 就连各大酒楼的掌柜都亲自找到他们说订单多加一些。 实在是夏天天气热,酒楼的客人们都喜欢点一盘凉拌松花蛋,吃着下饭。 沈月瑶道:“单独忙活凉皮为凉皮开个店面的话,不太合算。” “确实如此,瑶娘忙的事情太多了,可不能累着了。” 大家都纷纷应和,大家都心疼沈月瑶。 再说了现在家里条件好了,能吃饱饭穿暖衣,还有银子,他们都很知足。 沈月瑶笑了笑道:“我打算将凉皮的做法交给我娘家三哥三嫂,他们开面馆店,夏天如果加上凉皮的话,生意应该会不错。” 上次回家的时候,三哥三嫂都开了分店了。 上次四哥来跟她说,家里爹娘他们开了作坊,专门制作粉丝。 别说,粉丝做出来后,很多商家闻风而来,都提前订购。 如此一来,粉丝的销售不成问题。 而且因为沈家在杏花村开了作坊,用杏花村的人做事,还给工钱,杏花村的人都感激沈家的人。 当然不包括大房以及从沈家出去的刘少磊他们一家。 现在作坊开起来,爹娘还有三哥三嫂帮忙忙活着,也能赚不少银子。 四哥来的时候说了,比开店赚的银子多。 孟老夫人赶忙表态道:“瑶娘,咱们家的事情你说了算,凡事你做主就好,娘肯定支持你。” 苏大丫和苏二丫也都纷纷点头,表示都支持沈月瑶。 苏雪衣自然不用说,只要瑶娘高兴便好。 沈月瑶看着大家支持她的样子,心里都很暖。 这一顿晚饭,大家吃的都很好,吃的还很饱。 吃饱饭后,孟老夫人习惯拿着板凳去外面跟邻里一些人一起乘凉说话。 不过知道沈月瑶准备做冰棍,孟老夫人也不出去了,帮着沈月瑶一起。 她也想知道冰棍怎么做出来的,想尝一尝冰棍的味道。 孟老夫人每天晚上吃了晚饭都出去纳凉,这一晚上没出去,等着她的几个人都还着急。 以至于里正媳妇李氏都专门过来一趟,“孟姐姐,在家吗?” 孟老夫人正在家里帮忙化开糖水,听到李氏的声音,赶忙从屋内出来,道:“李妹子,你怎么过来了?” “哎呀,这不大家伙看你没出来,让我过来看看,还想着叫你一起出去纳凉,说说话。” 孟老夫人心中感动,没想到她不出去纳凉,大家都还记得她。 “哎呀,李妹子,没想到你们都还想着我,今天晚上要忙活点事情,就不出去了,你们先玩吧。” 李氏看着孟老夫人的神色道:“孟姐姐,你是不是在家做什么好吃的,捣鼓着呢。” “不瞒你说,瑶娘啊要做好吃的,所以啊我就不出去了。” 李氏羡慕的看着孟老夫人道:“你这儿媳妇也太能干了,十里八村都出名啊。” 孟老夫人骄傲的道:“那可不,瑶娘很好很好。” 孟老夫人甚至都不知道用什么言语来描述。 “我跟你说,这京城高门大户里精心教养的嫡女啊,包括郡主公主的都比不上我们瑶娘。” “不过这话我也就偷偷跟你说。” 李氏知道孟老夫人的来历,自然点头道:“你放心,我不会说出去。” 李氏也觉得沈月瑶好。 而且他们一家也跟着做事,都赚了不少银子。 李氏打心眼里感激沈月瑶。 孟老夫人道:“晚上做什么啊先不跟你说了,不过瑶娘说了,做好了好吃的话,让我给晚上一块玩的送一支尝一尝。” 李氏激动的道:“哎呀,那我们可要多纳凉一会,瑶娘做的东西就没不好吃的。” 李氏脸上露出期待的神色。 村里人谁不知道,沈月瑶捣鼓点东西就是好东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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