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月瑶听着里正的话都愣了愣。 她本以为若要将土豆和韭菜都普及出去,需要好好跟大家说一说。 柳河村的人信任她,愿意种这种东西,也是因为昨晚尝了一下味道,知道土豆和韭菜都是好东西。 可别的村的村民也这么相信吗? 要知道这时候的土地对村民们来说都很珍贵。 一亩地种什么,规划着如何种东西,都要仔细打算的。 因为多种了别的东西,就少一块地种粮食。 “大家真的要种土豆和韭菜?” 里正认真道:“沈丫头啊,是真的,大家伙都想种土豆和韭菜啊,你不知道现在咱们十里八村的人就信服你。” “说了,跟着你做事没有错,你种啥大家都想跟着种啥。” 沈月瑶道:“既然如此,那里正叔你也帮统计一下吧,到底需要多少斤数,我也好拿出来。” 反正她空间里也种了土豆和韭菜,这些产量都非常高,更何况在空间里种。 还有很多韭菜种子,所以不用担心不够。 里正一听沈月瑶发话了,就放心了。 里正跟沈月瑶说了会话后,就赶忙去安排这些事了。 苏雪衣则去镇上衙门领了银子和六斗米。 他拿着银子去买了一些东西,打算给岳父岳母他们送去。 用这些银子亲自买东西,也是代表着他的心意。 在买礼物上,苏雪衣很认真。 …… 第二天,苏雪衣和沈月瑶忙完事情后,便去了杏花村。 天气暖和,下午的时候,杏花村的很多村民没啥事,就在街头聚一起说说话。 看到沈月瑶和苏雪衣带着两孩子回来了,都纷纷热情的打招呼。 “月瑶这孩子一看就是有福的,夫君都考了秀才,还是案首,这也太厉害了。” “可不是,咱们杏花村也都知道了,沈丫头啊,你爹娘可高兴了,上午去河里洗衣服的时候都说了,说女婿特别好,现在村里人都羡慕她来着,苏秀才学问好,以后啊就会当大官。” 杏花村都没个秀才,大家看到了苏雪衣,都觉得稀罕的很。 都纷纷热情的说话。 苏雪衣也含笑跟大家点头示意。 “多亏了瑶娘,平日瑶娘照顾我日常生活,我才能安心读书。” “也要感谢岳父岳母,将这么好的瑶娘给了我。” 苏雪衣说话的时候,看着沈月瑶的时候,都是满脸温柔宠溺。 杏花村的村民们看到这一幕,都有些震惊。 以前他们还各种猜测,觉得苏雪衣不来杏花村看岳父岳母,应该是不想来。 哪想到这苏秀才对沈丫头这么好。 一看就是宠着爱着的。 如此便一下子打消了村民们心中的疑虑。 再不能随便议论了。 很多人都不由的感叹,沈家还真是找了个好女婿。 不但学问好长得好,对媳妇也好。 沈承舟和崔氏看到沈月瑶和苏雪衣带着两孩子来了,又高兴又激动。 “月瑶之前捎信过来了,得知雪衣考了秀才,还是案首,我们别提多高兴了。” “昨天赶集,我早早去买了一些东西,就想着你们回来啊,娘做给你们吃。” 苏雪衣将东西拿给崔氏,崔氏都感叹这个女婿真的很好,也很细心。 一家人热闹的吃着饭。 老大沈少硕和他媳妇董氏得知消息后,心里很不是滋味。 董氏颓然的坐在椅子上道:“早知道,就不闹着分家了。” 当初她想分家也是为了让儿子早早读书。 可她哪知道苏雪衣腿突然间好了,还考上了秀才,而且还是案首。 有这样的学问,考个举人肯定没问题,甚至都可能金榜题名。 哪怕只是个举人以后也能当官啊。 要是不分家,她儿子都能跟着受益。 哪怕苏雪衣帮忙指点一点学问,那也是银子买不到的东西。 而且俗话说的好,官场上有人好做官。 有人照应着,她儿子若是考上了,以后做官也能容易一些是不是? 老大沈少硕道:“现在说这些也没用。” “你也看到了老二和老二媳妇现在什么样子了,他们被村里人戳着脊梁骨,老二媳妇娘家都不待见她。” “就是他们的孩子松茂也被教的不懂礼貌规矩,咱们可不能学,要不是当初咱们求着爹娘,咱们不光是分家了,都要被赶出沈家了,那样在村子里都没法生活了。” “好在爹娘念旧情,咱们以后多多弥补,爹娘也许气就消了。” 董氏点了点头道:“我都知道,我知道该怎么办。” “正好家里多养了几只鸡,我杀一只鸡给爹娘送去。” 沈少硕点头道:“嗯,把东西送去,就赶紧回来,别在那吃饭,免得爹娘不高兴。” “而且你在那,大家也不自在。” 董氏明白。 现在他们再也不敢闹腾了,现在只能求着爹娘念点旧情了。 以前心里有恨,觉得爹娘偏心,现在想想,是他们的问题。 至少他们有地,只要好好生活好好过日子,还是好的。 老二家现在都改了姓了,跟沈家毫无干系。 老二家再闹腾都没用。 董氏道:“昨天村里都知道妹夫考了秀才,老二和老二媳妇在家里为这事吵架了,闹得挺大得。” “你别去管,他们那是心里不平衡,以前瞧不起人家,现在他们想巴结都没有用。” 董氏点头。 现在他们做事处处小心谨慎,在外说话也不敢乱说。 …… 沈月瑶和苏雪衣还有两宝跟爹娘三哥三嫂四哥轩轩他们一起吃饭,一家人都其乐融融的。 沈少辰和叶氏雇了人看店,现在也能抽空回家多待会,吃吃饭。 忙的时候去店里看一看。 “现在第二个店正装修着,待弄好了啊,就让我弟和弟妹去管着,他们先跟在我们店学习管理,都已经熟练了。” 说起这个叶氏都很感激沈月瑶。 若非上次跟小姑子说这些,小姑子提的意见,她都想不到这么全。 “三嫂,你太客气了,这样你和三哥能轻松一些,以后也能经常回家,也不用全部时间靠在店里了。” “对对,现在回家还能帮着家里干点地里的活,再就是也能多做点粉丝。” 自从上次听了沈月瑶的意见,沈月瑶的爹娘雇了村里几个可靠可信的人帮忙做粉丝。 就在院子里干活。 “不过闺女啊,你说开那个粉丝作坊啊,娘还是想听听你的意见,你有经验,咱们具体怎么弄,将作坊建哪里啊,还有招人的话,还是想让你帮忙参考一下。”biqubao.com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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