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这个价格,苏二丫在旁边都睁大眼睛,有些不敢相信。 “三婶,这个,真的可以卖好几两银子吗?” 她都不敢想这个价格。 没等沈月瑶开口回答,孟老夫人开口道:“在京城,这个东西,一百两银子一支都有人买,京城有钱人多的是,只要东西好,花个百两银子买根本不算什么。” “而且这东西如果到了京城,不但稀奇还好用,一定能引起那些达官家夫人小姐们的追捧。” “一旦有人追捧,各家夫人小姐都要买,她们惯会攀比,好东西旁人有的,她们也要有,要是没有,就觉得被人比下去了。” “无论是首饰衣服还是胭脂水粉这种东西,都要比一比。” 孟老夫人从小在京城长大,对这些很了解。 苏二丫不知道京城是什么样子,自然不了解。 光听奶奶说,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对她来说,二两银子就很多了,以前没有三婶帮忙,她都不敢想她还可以有二两银子。 沈月瑶道:“那种怎么说也是少数,我们口红定价不能太高了,买的人越多其实越赚。” “一支二两银子的话,县城府城的大多人还是能买得起的。” 普通村民老百姓的话,还处于温饱阶段,平日主要买吃的,买口红还是少。 不过走亲戚的时候,送点贵重的东西也合情合理。 口红还可以当伴手礼。 一百文钱口红,普通人偶尔奢侈一下也能买得起。 所以沈月瑶制作不同口红,按照不同价格来卖。 她相信口红可以火遍整个大燕朝。 而且这东西可不跟辣椒肉酱一样,还有人能模仿做出肉酱来。 她这个秘方用的是现代的秘方,旁人研究也不容易研究出来。 再就是她还可以不断的推出新的色号。 孟老夫人看着自己唇瓣,感叹道:“真好看,真好用。” “这要是我少女时候有这么个好东西,跟小姐妹聚会,出去参加各家夫人举办的宴会时,我肯定要用,还要带着,让大家看一看。” 孟老夫人用着口红,不由自主的想到了自己少女时候的样子。 感觉自己内心都年轻了很多。 她从心里喜欢口红。 “瑶娘,这东西肯定好卖。” “不说旁人,就是我,就喜欢的很,没有东西可以替代它。” 苏二丫道:“三婶,我也好喜欢啊,我感觉我擦上这个,感觉整个人都好像很有精神的样子。” 沈月瑶道:“你皮肤很白,用口红的话,提气色,看起来就会更好看。” “而且这个色,不是那种太明显的红,比自然唇瓣红一些,看起来自然又好看。” “这种色号的口红,无论哪种皮肤都可以用。” 一开始沈月瑶说什么色号,孟老夫人和苏二丫都不懂。 但沈月瑶之前解释过一次,两个人便明白了。 她们都期待看看不同色号口红是什么样子。 沈月瑶又拿出三支来给沈少景道:“四哥,这支给娘和三嫂,我记得三嫂还有弟妹,把这支给三嫂,三嫂可以送她弟妹。” “待你娶了媳妇,我也会给四嫂准备口红。” 说起这个来,沈少景脸都有些红了。 他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嘿嘿的笑了下。 沈月瑶看着自己四哥的样子,觉得四哥拿到科技时代,那就是校园阳光大男孩。 身上还有肌肉,如果再打篮球的话,那就是活跃在篮球队的男生。 可在这个时代,四哥就要忙活着赚钱做生意,还要有担当,要扛起家里的很多事。 看着四哥的神色,沈月瑶神色一动,拉着四哥去一边,悄悄的问道:“四哥,你该不会有喜欢的姑娘吧?” 沈月瑶用认真的眼神看着沈少景。 沈少景从来不会跟妹妹撒谎,不知道怎么说,想了想道:“妹妹,我就是见过她几次,我……我也不知道。” 沈少景在这方面还是一张白纸。 “我也不知道她品德如何,是不是会孝顺爹娘。” 沈少景他也很犹豫,所以还没跟家里人说。 沈月瑶替四哥高兴,赶忙问道:“四哥,那你想见到她吗?” 沈少景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嗯。” “不过她家住在县城,听说家里做布庄生意,生意很大。” “我就是卖货的时候凑巧看到她几次。” 沈月瑶看着四哥这个样子,都跟着着急,问道:“你最早见到她什么时候?” “一年前吧。” 沈月瑶知道,四哥的顾虑。 “你是觉得她们家开布庄生意好有钱,觉得咱们家跟她们没法比,所以从来也不跟家里说?” “你心里其实喜欢那姑娘,只不过心里明白你们之间的差距,不跟家里说,爹娘给你安排别的姑娘,你也不想看,心里无非是想着那个姑娘。” 沈月瑶一下子将四哥的心思猜出来了。 沈少景更不好意思了,“妹妹,对不起,我让家里人担心了。” 他都十九岁了,村里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几个小伙伴,儿子都好几岁了。 可他还让爹娘妹妹跟着操心。 沈月瑶道:“四哥,有喜欢的人没有错,不要说对不起,回头我跟爹娘说一声,咱们可以找媒婆去问一问。” “不要妄自菲薄,以后我四哥若做生意,也一定比他们家厉害。” 不过这个时代确实讲究门当户对。 “咱们到时候表现出诚意来,不过同意不同意,还要那姑娘和她爹娘同意。” 沈少景点头道:“妹妹,我明白,我从来没跟人提起过,也是怕坏了人家姑娘清誉。” 要不是妹妹问,沈少景也不会说。 沈月瑶心中感叹,四哥还真能藏事。 不过四哥的事,确实要抓紧时间给他办。 “四哥,你的幸福很重要,回头要跟爹娘说,咱们早早安排人去提亲,无论如何,都要问一问,女孩子到了十五岁及笄,也就是到了可以定亲成亲的时候了,该抓紧还是要抓紧的。” 沈少景点头道:“妹妹,我知道。” 他只是有点自卑。 但娶了媳妇,他肯定对媳妇好。 “只是,妹妹,我觉得不能光看外表,还要看品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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