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月瑶对自己的医术很有信心。 而且灵泉水的效用非常好。 在给孟老夫人治疗眼睛还有给苏雪衣治腿的时候,灵泉水就显示出更大的作用来。 本来正常来说,孟老夫人的眼睛还有苏雪衣的腿不会好的那么快。 但就是用了灵泉水,好的速度加快了好几倍。 刘大夫一听这番话,不高兴的道:“姑娘,话可不能乱说,给人看诊治疗,可不是用眼睛用嘴说的。” “他的伤势非常严重,你都没有看,你就说不至于养那么长时间,你这是对病人不负责任,治伤也不能乱治。” “对读书人来说,手有多重要,我想你也知道。” “你夫君就是读书的,你应该明白读书写字的手就是他们的命。” “耽误这一次院试,养好了手,还可以参加来年的院试,要是手真的再弄伤,养不好,那就不能在读书写字了。” 苏雪衣一听刘大夫的话,目光沉了下来。 周身带上了冰冷的寒气,他不允许任何人质疑他夫人的医术。 若非为了他,瑶娘不会来。 苏雪衣看向林策道:“林兄,我信我夫人的话,我也信她的医术,我们是来帮忙的,用不用她帮忙看,你自己决定。” 之前沈月瑶忙着做生意,每天很忙,所以苏雪衣从未在同窗面前提过自己夫人会医术,他不想给瑶娘添麻烦。 林策道:“苏兄,我信你,我想请令夫人帮忙看一看。” “就算是右手真的出问题,也是我的问题,跟令夫人无关,再说了,就算是出问题,大不了用左手练习。” 他实在是不想明年再考试,他想参加六月份的院试。 他想赶紧考出秀才来。 之前就因为各种事情耽误了考试,这一次,他想参加考试,只要通过,就是秀才了。 爹娘不必听村里人闲话,他也能让爹娘扬眉吐气。 林策说这番话的时候,眼中都带着坚定的神色。 沈月瑶看着这个林策,心中点了点头。 此人倒是心中有章法的人。 苏雪衣点了点头。 沈月瑶上前拆开他手臂上的布,检查了一番,能看出来刘大夫处理伤口处理的不错,但伤势太重了,还在流血。 再就是这个时代的止血药药效还是一般。 沈月瑶道:“我需要重新处理伤口。” 林策点头道:“夫人尽管放手处理。” 沈月瑶药箱里有一些自己配制的药水还有药膏。 那些药水就是用灵泉水配制出来的。 她先仔细清洗伤口。 林策的手臂一直疼,清洗伤口的时候也疼,但他都忍着。 清洗好伤口后,沈月瑶抹上药,再开始用针线缝合。 那刘大夫虽然在忙着手里的事情,但忍不住也往这边看。 一看沈月瑶用针线,他惊的都要跳起来了,“这位夫人,你这是要做什么,你拿针线做什么,这可是手臂,可不是你用来绣花的布,处理伤口岂可儿戏。” 沈月瑶倒是不生气。 这位刘大夫之前说读书人的手很重要,那样严肃的态度,说明他虽然有傲气,但也算是一个好大夫。 刘大夫医术出名,有点傲气也正常。 沈月瑶道:“他的伤口太深了,这样处理的话,会愈合好的快一些。” “而且这不是普通的线,这是好的羊肠线,可以被吸收,不用拆线,就能自动愈合。” “刘大夫如果好奇的话,可以过来看一看,过几天也可以观察一下这个办法到底好不好用。” 刘大夫惊讶的张大嘴巴,“你……你……” 好一会,他说不出话来。 但他心中震撼,惊异,好奇的忍不住看着。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之前跟沈月瑶说话的老大夫在旁边悄悄看着,看着她处理伤口的方法,脸上露出激动的神色。 老大夫明白,好的大夫真的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不能固步自封。 能多看多学,对他们来说是受益匪浅的事情。m.biqubao.com 而且这位神医姑娘还如此大方,他们在旁边看,都没说什么。 一般来说,神医的医术都不外传的。 不光老大夫和刘大夫,就是苏雪衣的几位同窗都愣愣的在旁边看着。 杜松突然间想到一件事,悄悄的跟旁边几位同窗道:“你们还记得咱们之前有位去府城的同窗,说以前苏兄的腿断了,大夫都说没法治了。” 杜松这么一说,大家不约而同的看向苏雪衣的腿。 苏兄的腿好好的,根本看不出来以前断过的样子。 他们仔细联想起书院的一些传言,顿时忍不住猜测道:“苏兄的腿该不会是他夫人治好的?” “有可能,要不以苏兄的才华,几年前就应该考上秀才了吧?” “对啊,苏兄的才能大家有目共睹,写的文章那么好,就连夫子都夸赞不已,而且苏兄帮咱们指点一二,咱们写的文章都进步很多。” 大家这么一说,这么一讨论,杜松他们几个更加认定是苏雪衣的夫人帮他治好了腿。 沈月瑶将林策的伤口缝好后包扎好,道:“过几天伤口就愈合了,半个月后手臂肯定就完全好了。” “我再开一副药,按时喝几天药。” “还有,手臂可以这样吊着,平日做事也不影响,不用一直躺着。” 说着,沈月瑶帮忙将林策的手用木板固定好,再用布给吊在脖子上。 刘大夫和老大夫在旁边看着都惊叹连连。 至于旁边躺着昏迷不醒的另一位,后背伤口也很重。 至于要不要包扎,苏雪衣本来想问一问。 但沈月瑶直接动手处理伤势了。 她对自己的医术有信心,所以也不担心这人醒了会埋怨什么。 还有另外两个人,伤势轻一些,也赶紧对沈月瑶道:“苏夫人,可否麻烦请您帮我们也处理一下伤势。” “我们不会白麻烦苏夫人,我们出药钱诊费。” “对,对。” 沈月瑶道:“你们伤势比较轻,不需要这么麻烦,简单处理一下就好。” “刘大夫其实处理的不错,只不过止血药药效一般,用我之前配制的药抹上,很快伤口就愈合了。” “而且你们都是我夫君的同窗,不必如此客气,大家读书也都不容易,不需要药钱诊费,只是平日可能要麻烦大家对我夫君多多照顾一番。”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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