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忆琋正在一边扒饭,一边听着两家的老人们数落两个天真不知世事的小姑娘呢,冷不丁话题就转到他身上来了。 “小恺和小奕明天要出差,那小琋呢?有什么安排吗?”这是叶奶奶在问自家孙子。 叶忆琋抬头看了看自家奶奶,同时很敏锐地感受到两家大人的目光都落在了自己脸上。 他定了定神,老老实实地坦白:“奶奶,我没什么安排,可能要去公司加点班。” 他还没正式管事呢,平时就只凭自己的喜好捣鼓点自己的东西,忙也忙不到哪里去。 再说他那帮自小玩到大的狐朋狗友,要不是忙公事,就是忙着泡妞陪女朋友去。 他一个孤家寡人的,人家也不乐意带他玩啊,所以就只好继续去他的办公室孵寂寞了。 想到这里,叶忆琋眼神不由得往斜对面的小姑娘瞟了瞟,心里嘀咕着:要说我也算不得真正的孤家寡人,这不是有个内定的小女友吗? 但无奈双方还没摊牌呀,人家还不知道自己被算计了呢,所以他暂时也没女朋友可以陪。 两家大人的眼睛多么尖利啊,一下子就注意到他目光的落点了,五个银发族老人当即就笑眯眯地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 叶茂荣当即就作主拍板了:“既然你没什么安排,那就负责陪你两个妹妹去一趟怀熹市吧。” 宁奶奶也跟着点头:“这样也好,有小琋跟着,我们也能放心一点。” 宁麟恺和宁麟奕两兄弟也觉得长辈们的这个安排很好:“那就麻烦小老弟了。要不是我们兄弟要出国,其实我们也应该陪着去的。” 这两个丝毫未曾察觉两家爷爷奶奶们在打什么算盘的兄弟,还只是单纯地觉得这个安排很好呢。 说起来关雅雅也算是他们六人小群中的重要群成员,放个跨年假,全群一起过去给她探个班也很正常。 只是他们兄弟俩有公干,分不开身,让小老弟陪两个妹妹去也正好。 “……”叶忆琋有点无语。 两家人几句话间就把他的假期给安排得明明白白的了,他还能抗议吗? “行吧,爷爷奶奶和妹妹们信得过我的话,那我就陪着走一趟吧。”明知无力抵抗,叶忆琋直接就缴械投降了。 除了宁国轩以外的两家大人们,都笑呵呵地直点头:“信得过信得过,信不过你还能信得过谁呢?” 自家的亲妹子和未来的小媳妇,他还能不好好护着吗? 全桌的大人都心满意足了,只有宁国轩一个人的受伤世界达成了。 宁爸爸:哼,臭小子,要不是我分不开身,真不想给你机会凑近我女儿眼前! 宁汎芯和叶忆沫两人眼睁睁看着满桌子的长辈给她们选了一个随行的护花使者,倒也没有做任何反对。 叶忆沫想着:哥哥陪我们去呀?那也好呀,有个识路的人带着,万一到时候钱不够花还能坑哥哥一笔,也不错啦。 宁汎芯:某人还算能干,出门在外带个负责打点一切的随行人员,也能省不少事呢。 于是,商定之后,宁汎芯和叶忆沫第二天就直接上了叶忆琋的座驾,往怀熹市去了。 从熹都到怀熹市,搭乘私家车过高速路的话,也就只需花半个小时的时间,比高铁还快那么一点。 宁汎芯和叶忆沫原本是有在网上提前订好高铁票了的,但昨晚饭桌上一确定下来叶忆琋陪她们去之后,她们的车票就被叶忆琋说服退掉了。 两个女孩子:不坐高铁也好啦,有专属司机带我们自驾游也顶不错的。 于是两个女孩子高高兴兴地拎起自己的简单行李包,直接坐上了叶忆琋的专属座驾。 这一回因为有伴,宁汎芯就不用再去副驾驶座陪某博士坐前座了,而是跟着叶忆沫一起坐进后座。 叶忆琋本人也没有亲自驾车,而是叫了个护卫当司机,他自己坐在了副驾驶座上。 叶大博士出远门,尤其还是这种敏感的节假日,身边当然不可能缺少护卫随从啊。 他们的车才刚出了宁叶两家老宅的防御区域,外面立即有三辆车默默地跟上,把叶忆琋的座驾拱卫在中间。 宁汎芯和叶忆沫转头看一眼窗外那些熟悉至极的低调小轿,就知道前面后面的车都是叶家的护卫队专车了。 两人丝毫不觉得意外,转回头又继续闲聊刚才的话题。 叶忆琋坐在前面偶尔听一会儿她们叽叽喳喳的声音,大部分时间都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 陪两个妹妹去怀熹市对他来说并无所谓,他在考虑的是,他家妹妹和宁家的小妹妹都考完研究生了,接下来没有意外的话,明年两人都要升上硕士班了。 但按照宁汎芯的实力,她下个学期至少还得参加两项的全球赛事——全球大学生智能大赛和全球大学生机械设计大赛。 对她的参赛实力,他是从来不带怀疑的,冠军肯定非她莫属。 只是,她要是出国比赛的话,他们就得提前给她作好安保工作。 新一届的全球大学生智能大赛会在熹都举行,本国的主场倒是不用怕,他们在国内完全能护得住她。 但全球大学生机械设计大赛在其他国家举行,这倒是得花点心思布控一下了。 叶忆琋:宁大哥和宁二哥也不知道去的哪一个国家出差?要不晚点问问他们,要是去的刚好是大赛举办国,那就可以提前做点准备了。 宁叶两家虽然在国际上很有影响力,但敌对势力也不少,更不要说国际上还有不少的恐怖组织、邪恶势力了。 这些人一旦动起手来,可不管你来头是哪里,手段通常都是辛辣凌厉无比的。 要是防卫工作不到家,小姑娘一旦落到这些黑暗势力手中,那就很难被救援出来了。 叶忆琋光是想到那个后果,就忍不住磨了磨后牙槽,暗暗发誓:无论如何也要保护好小姑娘,绝不能让她落入恶人之手! 不管将来他们两人有没有可能,她都是芳姨母唯一的女儿,他绝不能容许自己找回来的小姑娘安全有失! ----------------------- (宝子们能不能一看到叶大博士就有那么大的恶感啊?人家其实也是顶好的一人。也许是我的写作功底不太行,没能写好他,以至于那么好的一个男主被这么多宝子嫌弃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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