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宁家老宅,宁汎芯才发现家里的老人都在。 不,应该说是宁家两脉及叶家的两位一共五个老人全都在。 她家姑奶奶已经在她前头到了,正在跟宁家爷爷奶奶和叶家的爷爷奶奶一起喝茶唠嗑呢。 五个银发族老人家坐在一桌,不时地发出一阵大笑,那欢声笑语看起来一点也不比小年轻们差。 宁汎芯过去打了一圈招呼,然后才笑眯眯地背着小包包、抱着一堆书准备上楼回自己的房间去。 姑奶奶平时都是一个人独居,但每次过来宁家老宅这边都能玩得很开心。 宁汎芯也很乐见老人家心情这么好:都这么大一把岁数了,操劳了一辈子,在生命倒数的日子里,是该活得舒心些的。 不像她湖东村的爷爷奶奶,操劳了一辈子,临死前还在为她担心。 想想她以前也是不孝,怎么就不能早点长大,长成让爷爷奶奶不用担心的大人呢? 而今,她长大成人也有能力让自己活得更好了,不再像以前那样让爷爷奶奶放心不下,所以她真心希望姑奶奶能在她的陪伴下快乐地度过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也算是弥补一点她心中不能好好陪伴爷爷奶奶的遗憾吧。 “馨儿,你大哥二哥也快回来了,你上楼放好东西就早点下楼吧。”身上围着一条围裙,从厨房端了一盘子菜出来的宁国轩,看到乖乖巧巧的小女儿,脸上的笑容顿时变得慈爱又柔和。 叶家小子果然把他家女儿接回来了,今晚可以多赏那小子两筷子好菜。 “好的,爸爸,我马上就下来。”宁汎芯回给他一个笑,转身就“哒哒哒”地跑上楼了。 宁家老宅是设有内部电梯的,但宁汎芯和两个哥哥都不喜欢搭乘,平时还是靠两条腿跑上跑下的时候居多。 宁国轩在后面目送着她上楼,眼神里的温柔宠溺掩都掩不住:好久不见,女儿还是那么乖巧可爱,看得老父亲的心都快柔成一滩水了。 宁夫人走在后面跟出来,正好看到丈夫在仰望小女儿上楼的身影,不由得笑问:“馨儿回来了啊?她说了什么?” 宁国轩回头接过她手上的菜盘子,帮她放到桌上,两口子一起肩并肩走回厨房里:“叶家小子刚把她接回来的,我让她上楼了别在房里待太久,早点下楼等她两个哥哥回来。” 女儿是个读书狂魔,每次回来都会抱着一大堆书,一进房间就恨不得黏在房里不出门的那种。 照理说,家里孩子爱看书,做家长的应该高兴才是。 但老宁家的人觉得,他们家这个大龄孩子读书已经够厉害的了,没必要再那么拼了。 她这都两所高校一起上,马上又要同时考两所学校的研究生了,这么厉害的娃,把别人家的孩子都不知道比到哪里去了,已经远远超过他们期望的范围了。 接下来,他们只希望孩子能快快乐乐地过每一天,不要把学习当成生活的全部。 可以适当地把心思放点到别的地方去,就算是当做调剂生活也好呀。 “馨儿都回来了,沫沫应该也回来了吧?不知道小琋是不是把两个孩子一起接回来的?”宁夫人随口问了一句。 两口子重新又回到了厨房里,跟着煮饭阿姨一起忙起晚餐的准备工作。 因为今晚两家要聚餐,厨房里的工多,阿姨一个人忙不过来,他们两口子就主动帮忙了。 宁夫人可不知道她随口问的一句话,正在对门的老叶家演绎着呢。 叶忆琋领了宁爷爷的命去接宁汎芯回老宅,一时间倒是忘了自家妹妹也在熹都大学了。 等他的车前脚刚开进了自家的车库,前去接叶忆沫的司机后脚也开车到家了。 后车门一打开,左手拎包,右手抱书的叶忆沫一下车,立即朝刚从车库走出来的自家哥哥开喷:“哥哥!你既然去熹都大学为什么不顺便接一下我?!” 要不是她眼睛够尖,还真是错过了她哥哥那辆很有欺骗性的大众外形座驾呢。 可惜她一眼就看到了扬尘而去的车屁股后面那一连串车牌号,这才知道自家哥哥到了熹都大学。 虽然因为司机大叔开车沉稳车速却不快的原因,她没追上哥哥的车,但却不妨碍她质问眼里心里没有她这个妹妹的臭哥哥啊! “啊……”叶忆琋这时也明白过来自己办了一件不太地道的事儿了,不过他很快就恢复了如常的面色,开始忽悠自家妹妹,“我这不是知道家里的车每天都准时去接你吗?反正我也只是临时起意的,就没刻意给司机大叔打电话跟他抢工作了。” “那你去我们学校做什么去了?”叶忆沫可没轻易放过他,仰面盯住他的表情追问。 叶忆琋主动地伸手接过她手里的书,转身领着她往家里走去:“没做什么,就是听宁爷爷的话,去接了个人。” “宁爷爷叫你去我们学校接人?谁啊?”叶忆沫追在他身后进了门,突然意会过来,“馨儿妹妹?你去接馨儿妹妹了?!” 问到后面,她的声音都拔尖了,等看到叶忆琋点了头,她高兴得连之前的那一点点不悦都忘记了:“啊啊啊……馨儿妹妹这个周末又回来了?那我一会儿要去找她!” 两个人虽然同一个学校,但因为宁汎芯要跑两个校园,平时忙得不行。 加上不同系,住的宿舍也不近,所以两人在学校里还真不是那么容易碰上面的呢。 叶忆沫最喜欢的就是每次宁汎芯回来宁家老宅住的时候,她就打包自己的课本、练习和试卷过去蹭床了。 能跟馨儿妹妹一起睡前聊天说话是其一,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她可以跟馨儿妹妹讨论功课。 不得不说,在学习方面她是很佩服馨儿妹妹的。 就算两人不同系,馨儿妹妹给她看题讲解也丝毫没有难度,那份耐心比她家哥哥足多了。 有了馨儿妹妹的课外辅导,她对今年考研的把握无形中大了很多。 而她家哥哥呢?平时不奚落打击她就不错了。 叶忆沫:哼,臭哥哥!我要黏着馨儿妹妹,不理这个臭哥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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