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学霸她乱入娱乐圈_第264章 叶忆琋陪两位长辈逛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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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机械厂的合同签订完毕之后,第二天,宁汎芯和关雅雅就出发前往湖云市,准备开拍农耕机的代言广告了。
  同行的人自然少不了宁麟奕和叶忆琋叶忆沫兄妹俩,宁夫人和老太太在湖东村呆的时间久了,也想去市里逛一逛。
  于是,他们一行人分成两辆车出发,五个年轻人坐的是宁家的那部专属座驾。
  宁夫人则跟老太太一起坐老太太的专属座驾,前座坐着宁氏珠宝留下来的那两位员工。
  宁麟奕的团队留守湖东村不动,随行的护卫车一辆开道一辆押后,前前后后一共四辆车出了山。
  叶忆沫上车不久就开始晕车了,一边吐得稀里哗啦的,一边喃喃地抱怨:“雅雅,馨妹妹,你们这里的路实在太破烂了,坐一次车来回好折腾人啊。”
  宁汎芯和关雅雅两人一边给她拍后背,一边解释:“我们这里的路况是比较差,辛苦你了,要不你不去了回村里等我们?”
  以她们这里的路况,坐不了车的人出远门确实比较辛苦麻烦,晕车一次能晕到人怀疑人生。
  “不行!我也要去!”叶忆沫坚持不肯回头,颇有一种身残志坚的壮烈意味。
  叶忆沫:所有人都去市里玩了,就我一个人留在山里?那不得无聊死啊?
  他们这一辆车走在第二位,三个女孩子坐在后座,宁麟奕和叶忆琋两人坐前座。
  宁麟奕负责开车,叶忆琋则坐在副驾驶座上。
  听到三个女孩的议论,叶忆琋回头朝她们笑了笑:“妹妹再辛苦今年吧,我和宁大哥已经跟当地政府联系过了,我们两家一起出资修这段路。项目目前正在筹备当中,等明年这个时候再过来,估计路就修好了。”
  “真的吗?”后座的三个女孩子都很惊喜意外。
  宁汎芯和关雅雅作为当地人,在饱受这条路的摧残这么多年之后,自然是无比希望路能快点修好了。
  叶忆沫虽然是外地人,但她喜欢湖东村的环境啊,还想着以后经常过来玩呢,所以也希望这里的路能修好一点。
  叶忆琋给了她们肯定的答案:“当然啊,施工方都是我和宁大哥找过来的人,速度和效率都不成问题。而且质量肯定也是能确保的,这一点大家都尽可以放心。”
  双手把控方向盘的宁麟奕也抽空接了一句:“那就太好了,等明年再来的时候开车就没这么辛苦了。”
  想他在世界各国也算行走过不少地方了,山区平原什么都有去过,但还从来没有见过比湖东村这条路更破烂的呢。
  想想他家妹妹在这条路上行走了那么多年,真的是太不容易了,唉,心疼……
  一行人虽然出门很早,但无奈道路太破烂了,他们花了不少时间才抵达县城。
  到了县城道路终于变好了,一路从县城去往湖云市速度就快多了。
  宁夫人和老太太坐在后面的那辆车上,两人近来相处的时间长了,两人感情融洽共同话题也就多了。
  老太太想起侄孙女儿的执拗,不由得打探宁夫人的口气:“汎汎这丫头性子有点倔,你们一家子接下来是怎么打算的?”
  想起女儿,宁夫人是既欣慰又心酸:“我们尊重她吧,毕竟是我们不好,错失了陪伴她成长的最关键时刻。十八年来,找她已经找得大家都绝望了,现在还能看到她好好的,我觉得这已经是老天爷对我们最大的厚爱了。”
  宁夫人目光带泪,但唇边却带着微微发颤的笑意:“姑姑一家把她教养得很好,可以说,你们就是我们一家子最大的恩人。我和她爸爸已经商量过了,孩子要是真的不愿意认亲,那就继续维持现状吧。只要她愿意让我们看到她,那我们就别无所求了。”
  老太太心里吁嘘,微微叹息说:“其实这孩子心也很软的,只是有时候她会有些小小的坚持。你们也不用太失落,也许哪一天她就愿意回去了呢?”
  “但愿吧,要是她不愿意回家,那我们就多抽点时间出来陪陪她就是了。”宁夫人眨了眨眼,把眼中的泪光压了下去。
  女儿已经找回来了,并且还活得好好的,这才是最重要的。
  其他的,交给时间去解决吧。
  两人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回熹都的事。
  听老太太说宁汎芯决定过两天跟她一起回熹都,宁夫人当即也决定跟她们一起同行。
  “姑姑不介意的话,我们就一道走吧,你们是想坐飞机还是继续坐车走呢?”宁夫人问。
  既然女儿都回熹都了,他们也没有必要再在山里呆着了,当然是跟着女儿回熹都了。
  老太太摇了摇头:“这个还没定好呢,等晚上我问问汎汎,看她喜欢哪种方式。”
  宁夫人点点头表示明白:“好的,那姑姑确定了告诉我们一声,我们这边也好做准备。”biqubao.com
  两方人马就初步确定下来到时候要一起走了,宁夫人也想着晚上要跟熹都那边的家人和好姐妹通个气。
  他们从青胜国回来没多久就直接下西南了,在山里呆了快一个月,也是该回归的时候了。
  下午一点钟,整个车队终于抵达了湖云市。
  一行人先找了地方吃午饭暂作休息,等吃饱喝足恢复了精神之后,才跟着电子导航去了机械厂。
  黎厂长接到电话就立即派了人在大门口等着了,一行人一路进了厂区,顺利抵达厂里选定的拍摄地点。
  宁麟奕干起活来一向都是风风火火的,宁汎芯和关雅雅也是干脆利落不拖沓的人。
  三个人一到地方立即就进入工作状态,其他人看他们忙着拍摄,除了想留下来休息顺便看热闹的叶忆沫,其他人都选择陪宁夫人和老太太逛街去了。
  两位长辈出行,宁麟奕有工作,剩下叶忆琋这个小辈,当然得负责当护花使者兼提包小弟了。
  宁麟奕还让他们带走了那两车的护卫,随时散在周围负责保护他和两位长辈的安全。
  老太太身边自然也带了公司里的两位下属,不过她的身家还没达到处处危险的地步,所以行走在外的安全性还是比较高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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