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麟奕等待的拍摄团队,在第二天下午临近傍晚的时候抵达了湖东村。 考虑到这一次进山来的人不少,湖东村两栋迎宾楼都快要住满没空床位待客了,所以宁麟奕只挑了十个人过来,刚刚好坐满了两辆五人座的小轿。 宁麟奕是提前看过的,湖东村村头篮球场旁的两栋小矮楼上,就还空着三个房间了。 每个房间里安放了四架高低铺,倒也能装得下这十个人和随行的一堆设备。 当太阳渐渐滑落山的那一端的时候,两辆低调的黑色小轿一前一后地开进了湖东村。 这时的村民们都还在田里忙活着呢,就算是老村长和宁麟奕也都还没有收工。 倒是宁国轩和宁夫人刚刚从宁汎芯家陪老太太聊完天,一路走回村东头的篮球场边。 远远的,两人就看到小矮楼下叶令华夫妇正在接待两辆小轿车上下来的人。 两口子只以为是叶令华夫妇二人叫过来的人,所以也没多在意,仍然是一路说笑着慢慢走回来。 自从来到湖东村以后,宁叶两家的小辈们忙着体验生活,每天在田间地头玩得不亦乐乎。 两对长辈则穿梭在乡间,看遍青山绿水,偶尔去宁汎芯家陪陪老太太说说闲话,掰点玉米棒子摘点花生粒等。 这种日子过得倒也悠闲自在,宁夫人的身体和心情都能肉眼可见地看着好转了许多。 “芳姐!姐夫!你们回来啦?!”叶夫人对着逐渐走近的两口子招手,“这些都是你们家小奕的团队成员,人才刚刚从熹都赶过来的,你们看要不要给他打个电话说一说?” “什么?是小奕叫过来的?”宁国轩两口子有点意外,这才明白过来刚才是自己意会错了。 他们还以为是叶家的人手呢,弄了半天是自家二小子叫过来的。 团队的领队立即恭恭敬敬地开口:“不用麻烦先生和夫人了,我们已经给二少打过电话了,他说马上就回来。” 这两位可是集团的最高顶头上司、他们家二少的爸爸妈妈呢,他们这些小员工怎么敢劳烦? “那你们就先上楼打点一下吧。”宁夫人笑着招手叫过来一个随行的大汉,让他把人先带上小矮楼去放置行李。 宁国轩常年都在忙他的项目,家里家外基本上都是宁夫人在打点,所以人前的种种安排他从不插手,全都放手给她去处理。 “好的!”两车的团队精英背起大背包,拉动行李箱,跟在引路人身后,咚咚咚地上了楼。 叶夫人有些惊奇:“这个时候你们家小奕还叫人过来啊?” 两家人进村来也住了快半个月了,叶令华夫妇俩已经有了回熹都的心思。 毕竟他们才刚把产业从青胜国迁回来,家里还有一大堆事儿没打理呢。 陪着老宁家进山来住了十来天,跟宁汎芯也见过面了,后续的认亲就等老宁家这边慢慢做好小姑娘的思想工作了。 可以说,接下来的事,他们夫妇二人也帮不上什么忙了,所以就想回熹都忙乎去了。 两口子原本还计划这两天就跟宁国轩两口子提呢,现在却看到宁麟奕把团队的人叫进山来,看样子短时间内是不打算离山了。 “也不知道那臭小子有什么打算?”宁国轩鼻间哼了哼。 两个儿子中,他最放心的是大儿子,最不放心的就是二儿子。 相对于老大的沉稳持重,老二就显得过于跳脱了点,常常让他有拿鞭子抽人的冲动。 两对夫妇正站在小矮楼下的阴影处说着话,就见两家的四个年轻人都回来了:“爸爸妈妈,我们回来了!” 经过十来天大太阳的曝晒,四个人的肤色都很明显地黑了一个字号,不过精神状态倒是都很好。 “今天还有下田插秧吗?” “蚂蟥还多不多?” “这回糟蹋了人家多少块田?” 几位长辈纷纷打趣地问。 叶忆沫年纪最小,嘴巴也最甜:“我们今天没有下田哦,今天是站在田埂上抛秧,所以没有蚂蟥过来咬人。” 就是他们四个人的抛秧技术有点差,尤其是她,经常落点不准或者抛不对理想的区域,害得宁汎芯和关雅雅两人追在她屁股后面一个劲地喊,时不时就得帮她补救一下。 想起来叶忆沫就有点羞耻感,不过相对于下田插秧而言,她觉得抛秧这种方式还是很不错的。 “爸妈,叔婶,我先上楼看看团队的人!”宁麟奕简单招呼了一声,咚咚咚就跑上楼去了。 团队的人终于来了,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跟他们商量在山里采风的事了。 楼下的宁麟恺、叶忆琋和叶忆沫三人也被两对夫妇赶上楼洗澡换衣服去了。 四位长辈:一身的泥巴和臭汗,站在楼底下做什么呢?还不赶紧上楼洗一洗? 孩子们都上楼以后,四个长辈不急着回房,干脆就继续站在楼下闲聊。 叶令华夫妇趁着这个时间,也提了提想回熹都的事。 宁国轩夫妇点着头赞成:“你们大老远地陪我们过来住了这么多天,也是该回去了,家里还有一摊子事呢。” 叶夫人揽着宁夫人的一边胳膊,笑着说:“这个小村子倒是很适合消暑度假,要不是熹都那边的事情太多,我们也想再多住几天再走的。” 湖东村地处深山,三面环山却有溪水绕村郭,是难得的绿水青山相得益彰的好地方。 这里环境清幽,风景优美,村民也都很淳朴友好,真的很适合长住。 等他们把家里的事儿打点得差不多了,以后也可以经常进来住上一段时间。 宁夫人一脸赞同地点头:“是呀,我是打算多住些日子的,到时候让老宁和小恺跟你们先回去。” 这个问题他们两口子已经讨论过了,女儿不肯认亲也没关系,就暂时这样处着也没什么不好的。 这么多年了,能找到人比什么都重要。 再说女儿也不反对跟他们来往,她家的老太太也是一个很通情达理的长辈,两家人相处起来也融洽。 这里的环境很不错,她留下来陪女儿的同时还可以顺便调养一下身体,也算得上是一举两得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885/733452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