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道修仙:我在魔门长生_第102章 如意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秦枫的面前,出现了一个身穿万尸门服饰的净魂期修士,正一脸阴狠的瞪着他,傲然道:
  “也不打听打听,我万尸门可是十大魔门之一,天下间无人敢惹,你这厮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胆敢……”
  他话还没说完,听得不耐烦的秦枫挥出火云链,锁住此人的脖子,拧小鸡似的扯了过来,
  “万尸门离这里相距甚远,为何会选在这里做养尸之地?”
  这人似乎没想到修为强悍如己,竟然在秦枫面前毫无还手之力,脸色一阵发白,
  “我万尸门可是十大魔门之一,我师父可是金丹初期的大修士,你……你敢动我……”
  秦枫冷哼一声,火云链光芒大盛,锁链收紧,顿时将此人的脖子勒出了血痕。
  当死亡的恐惧涌上心头后,这人再不敢嘴,秦枫问什么便答什么,
  原来,万尸门在灭亡了幽冥鬼宗后,实力暴涨,门中弟子过万,现在已替代幽冥鬼宗,首次跻身十大魔门之列。
  门中弟子多了之后,各种资源的争抢也变得极为激烈,
  而眼前这位修士,为了避免跟他人爆发冲突,便跑来了距离幽冥山数千里之外的梅雨村这里炼尸,
  由于这已经靠近无尘观的势力范围,他也不太敢声张,故意放出类似瘟疫的尸毒掩人耳目,
  如果不是秦枫路过此地,梅雨村上千口人只怕死光了,都不会掀起太大的波澜。
  秦枫听完后,火云链一绞,将此人的头颅扯了下来,算是替梅雨村死去的数百口人报了仇……
  回到梅雨村时,老丈的两个孙儿已经从床上坐了起来,虽然仍十分的虚弱,却没了性命之忧。
  见到秦枫后,老丈立马“扑通”一声,跪在了他的面前,
  其他捡回一条命的人,在得知秦枫便是他们的救命恩人后,也全都跪地叩拜个不停。
  秦枫最不喜欢面对这样的情形,在跟老丈说了几句话后,便要离去,
  但这时,他忽然瞥见老丈的房屋里,供奉着一幅画像,画中之人一袭玄青道袍,在空中驾云而行,仙气飘飘,
  乍看之下,竟有几分像当年刚入道时的自己!
  秦枫一阵惊奇,问老丈:
  “你这幅画,是怎么来的?”
  面对秦枫的询问,老丈自是知无不言:
  “家祖当年还是一个放牛娃时,曾救过一位乞丐,后来却亲眼见到那个乞丐百日登仙而去,
  家祖认为受了神人庇佑,从此奋发图强,最终考取了功名,便叫一位画师将仙人画了下来,命后代供奉香火不断……”
  秦枫听后,眼神一阵迷茫,
  过了许久,他才终于想起了自己当年来梅雨村寻找入道之机时,似乎正是扮作乞丐,还遇到了一个放牛娃,将手中的一块黑面馍馍掰了一半给他吃。
  之后不久,他便稀里糊涂的成为一位秦府家丁,也完全没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或许是在自己心有触动、驾云舟离开梅雨村之时,又被那放牛娃看到了,令他以为遇到了仙人吧。
  当年,秦枫受了那放牛娃的半馍之恩,
  现在过去了近三百年后,却意外的救了他的两个后人一命,也算是偿还当年的恩情了……
  秦枫心里一阵感慨,又见老丈的两个孙儿眼神颇为灵动,便取出了一面来检测灵根的玉板,
  他先让年长一些的男孩,将手按在玉板上面之后,并无任何反应,
  秦枫不禁感到有些失望,又让男孩的妹妹依葫芦画瓢照着做了一遍,
  没曾想当女孩的一双小手按在玉板上时,玉板立马升起了两道颜色,
  “竟是个双灵根的好资质的!”
  这可真是个意外之喜了,秦枫打算带她回山门去,让沈三娘或李吟秋收做徒弟。
  秦枫摸了摸小女孩的脑袋,笑着问她:
  “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睁着一双大眼,怯怯糯糯的答道:“回神医,我……我叫秦如意!”
  这名字,倒是好意头,秦枫心中一动,又取出了一面玉镜来,
  这面玉镜,是秦枫专门从符器宗的店铺买来的,可以探查至阳或至阴生辰的孩童,是一些邪派修士常用的法器。
  当他从秦如意指尖取了一滴血,滴在了玉镜上面后,
  一道耀眼的寒光,瞬间从玉镜中一闪而过!
  “这是……最后一位阴时阴日生辰之人!”
  秦枫顿时大喜过望,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如意如意,万事如意,真是个好名字啊!”
  ……
  回到浮云洞后,秦枫将秦如意交给了李吟秋做徒弟,随后立即闭关,祭炼起混元幡来。
  经过这么多年的不懈努力,此幡现在已完成了九成九,就差这最后的临门一脚了。
  秦枫深吸了一口气,取出了一个小玉瓶来,将里面的鲜血倒在了混元幡上,手中不断打出各种玄奥的法诀……
  十数天后的中午,
  原本艳阳高照的浮云洞上空,忽然飘来一团乌云,闷雷阵阵,
  秦枫急匆匆的从洞府里出来,将手一松,混元幡顿时自行飞入了那团乌云中去了。
  李吟秋最先飞了过来,一向平静如水的脸上,终于现出了一丝吃惊,
  “掌教师兄,你炼的这件法宝……竟然在渡雷劫?”
  秦枫苦笑一声,
  “是啊,我也没想到……若是渡劫失败,我这可就亏大了!”
  李吟秋抬头看了一会,“这法宝很是不俗,应该能安然渡过雷劫。”
  “希望能承师妹吉言。”
  他这时的心情,可谓七上八下,患得患失,
  为了祭炼这混元幡,他付出了数百年的心血,其中的艰辛不足与外人道哉。
  若是就这么毁于雷劫之下,那可真是欲哭无泪了。
  幸好这团劫云也不太大,与他师父玄阴上人飞升时的雷劫相比,相差甚远,威力似乎也弱了许多。
  过了整整一个多时辰后,劫云终于散去,天空再次恢复了晴朗,混元幡也自行飞回了秦枫手中。
  秦枫见此幡在历经雷劫之后,竟不仅毫发无损,还宝光四溢,品质明显更上了一层楼,脸上顿时难掩欢喜之色。
  有了这件法宝,去仙棺山秘境走一遭的安全性,总算是有了稳妥的保障!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7_167880/73337965.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