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幕,让林亦天眦目欲裂,感觉自己不应该在车里,而是在车底。 我被绿了? 我又被绿了? 柳雅丽来一次! 高若清又来一次! 我是天选绿帽人吗?? 老天爷,你可以跟我开玩笑,但不能开这么过分的玩笑! 我……特么真的玩不起啊啊啊! …… 任珍发现原本还满面春风,浑身骚气的林亦天突然呆滞在那里,仿佛被雷击中似的,感觉有点莫名其妙。 这是咋了? 自己也没点他的穴位啊? 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看到前方手挽着手并有说有笑的一对男女时,任珍就有点明白了。 那长得很好看,也很有气质的女孩……咦,那不就是大名鼎鼎的高家二小姐高若清吗? 原来她就是林亦天今晚要约会的对象啊! 林亦天这个家伙,可真能抱大腿啊! 要不就是毕家,要不就是高家,通通都是世家豪门! 年纪轻轻的,就不能自已努力,非要走女人的捷径? 真是不想用脚趾头鄙视你都不行! 不过……那男的又是谁? 他怎么跟高二小姐这么亲热? 难道那是她的新男朋友? 也就是说……林亦天被劈腿了! 哎哟喂,可怜滴娃! 辛苦准备了半天,又洗澡,又换衣服,又把头发梳成大人模样,结果换来的是这样的结果。 不过很奇怪,任珍虽然同情林亦天,可是竟然也很高兴! 为什么高兴,幸灾乐祸吗? 任珍感觉不是,反正……就是高兴! 如果一定要找理由,她认为是林亦天现在这样的状况,不止不应该接毕家的病号,也不应该跟高家的人约会谈恋爱。 这些,通通都是浪费时间的事情。 他真正应该做的就是好好练功,提升实力,免得还没解除自己身上的巫咒,就被牛子强或陈国强给搞死了。 看着林亦天脸上痛苦得仿佛无法呼吸的表情,任珍觉得长痛不如短痛,自己应该再补一刀…… 不,帮他一把,让他认清现实。 “哎,不是让我送你来这里约会的吗?”任珍坏坏地推了推呆若木鸡的林亦天,“地方到了,人好像也来了,你倒是下车啊!” 她的声音,终于让林亦天回过魂来,这就推开车门走了下去。 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但逃避不是他的习惯! 不管怎样,他也应该勇敢去面对。 当林亦天来到面前的时候,高若清终于放开了那男的手,脸上浮起了笑容,“你来了?” 以前的时候,林亦天感觉她的笑容很好看,现在却感觉很刺眼。 他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感觉自己就不应该来。 “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闺蜜凌亚南!”高若清落落大方的指着那小白脸给林亦天介绍,然后又对那小白脸说,“亚南,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林亦天林医生。” 哦,原来是闺蜜! 林亦天恍然,心情终于……变得更不好了! 你和我约会,带个男闺蜜算什么? 你还和他那么亲密? 你就不怕我吃醋的吗? 林亦天认真想想,发现高若清似乎真的不用怕。 他和高若清仅仅只是有点暧昧,并没有真正的交往。 别说人家只是带着男闺蜜,就是带个男朋友,也不关他鸟事。 想到这点的时候,心情不好的林亦天就更沮丧,但目光却不由落到了凌亚南身上。 这家伙梳了个背头,后面还留了条时髦的小辫子,将那张比一般男人白皙的脸庞,以及精致的五官完全展露出来。 身上穿着得体又帅气的小西装,系着一条骚情无比的红领带,脚上踩着油光瓦亮的皮鞋。 整个人看起来虽然瘦削,可是四肢修长,胸肌也很发达。 尤其让女人喜欢的是,他的鼻梁很挺。 别人都说,鼻梁挺的男人,不管胖瘦,本钱都不会小! 总而言之,这颜值,这打扮,以及不用问就是有钱人的行头,完完全全将林亦天比了下去。 你在桥下看风景的时候,桥上没有穿裙子的女孩在看你,只有一个男闺蜜。 凌亚南此时也在打量林亦天,上下看了一通后,他就忍不住笑了。 艹! 这小白脸竟然还敢笑! 笑的那个贱样,竟然还挺好看! 林亦天心里严重不平衡了,如果可以,真的想一脚过去。 高若清见状就不由问凌亚南,“你笑什么?” 凌亚南指着林亦天对她说,“亲爱的,你不是喜欢那种高大强壮,威武霸气的肌肉男么,这瘦瘦弱弱,斯斯文文的小奶狗,是我的口味,不符合你吧!” 高若清摇头,“人总是会变的,例如鞋子一样,好看未必好穿,适合自己的最重要!我现在已经不再好高骛远,学会脚踏实地了。” 凌亚南又笑了,伸手轻捏一下她的脸蛋,“你长这么好看,说什么都是对的。” 林亦天看着他们旁若无人的调笑,感觉自己就是多余的。 尤其看到凌亚南竟然对高若清动手动脚,他就更加怒火中烧。 两人说了半天话,高若清似乎才想起林亦天,见他臭着一张脸,脸上就浮起了歉意。 “不好意思啊,亚南知道我今晚要见你,非要缠着一起来看看,不让他来他还不高兴,我也没办法。” 那我呢? 你带着他来就不怕我不高兴? 林亦天很想这样质问她,但最终还是把话咽了回去,因为高若清早就说了,自己只是她的主治医生,仅此而已。 然而没等林亦天不高兴,那个小白脸凌亚南竟然先发作了。 “若清,你跟他解释个什么劲儿?现在你们还没好上呢,你就这么卑微,以后真要好上了,那还得了,你不得给他跪舔啊?” 高若清被说得都有了画面感,神色就尴尬了起来,忙拽拽他的衣角,“你少说一句行不行?” 凌亚南冷哼,“真瞧不起你,没有男的好像就活不了似的!” 高若清板起了脸,“你再胡说八道,我生气了啊!” 凌亚南终于没再吱歪了。 高若清这才问林亦天,“我们去哪呀?” 林亦天看一眼凌亚南,心说你带着个这么大号的电灯泡男闺蜜,我们能去哪?去哪都不会好玩! 止损吧! 趁现在还来得及! 林亦天不想再跟高若清玩了。 柳雅丽那一次,他已经伤得够深了,不想再重蹈覆辙。 林亦天便打算在这儿随便跟高若清聊两句,然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自此你喝你的白岁山,我喝我的农妇山泉,大家再无交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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