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伍一直行了一日,等到太阳将近落山的时候方才抵达狩猎场。 冷风飒飒,荒草连天,一轮金色的夕阳似乎挂在了树梢上,摇摇欲坠。 西方的天,都被染成了橘子的味道。 大家骑了一天的马,全都累得精疲力尽,还要忙着安顿住所。 皇帝老爷子与众位妃嫔肯定是要住在行宫之内,早就热烫的帕子,喷香的茗茶准备妥当。 其他人,则宿在行宫外提前搭建好的帐篷里。 沈峤发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今日的阿诗卓玛蛮受欢迎。 阿诗卓玛抵京已经有六七日的时间,这几日住在驿站,除了穆锦衣和司陌邯,都没人往跟前凑。可以说是人人避之不及。 怎么今天,一路之上,太子等人围在她的跟前,有说有笑的,有那么点左右逢源的味儿。 现在安营扎寨,凌王等人也颇有风度,命人帮着阿诗卓玛安顿,十分热情。 阿诗卓玛帮着宸王与花侧妃解蛊,又间接地替凌王洗脱了罪名,他们殷勤一点也是应当吧? 司陌邯抵达营地之后,立即骑马前去巡查附近防守,安排侍卫巡逻,保护皇帝老爷子的安全。 沈峤还未来得及安顿行礼,就被铭錞拉着,去大半人高的草窝子里逮兔子。 他到了猎场就一扫疲态,兴奋得像只猴子,在暄软的草地里撒欢,打滚翻跟头。 靖王叔好吃,来了就惦记着猎场里的野味,命人先打了只鹿,指挥着手底下的人,支锅烧水,炖鹿锅子。 所以这保姆的差事儿,仍旧还是落在沈峤的身上。 这里的猎物大概全都安逸久了,吃得滴溜溜的肥,对于人类也没有太大的警惕心。跑两步就留下来,扭脸看一眼短腿儿的小铭錞,似乎是在挑衅。 这令沈峤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东北的傻狍子。 沈北思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沈峤的跟前,一把拽住她,避开跟着的两个士兵,走到一旁。 “大姐,此次狩猎你跟着来做什么?” 沈北思的语气有点硬,沈峤一愣:“皇上叫我跟着一起,我就跟着邯王殿下来了啊。” 沈北思一脸的恨铁不成钢:“你还知道你是跟着邯王殿下来的啊?我还以为你是来给人看孩子的呢。” 沈峤有点莫名其妙:“你今天怎么管起这闲事来了?知道的,你是我妹妹,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我婆婆呢。” 沈北思轻哼:“刚才卓玛公主安顿下来之后,就立即骑马去找邯王殿下去了。” “喔,有事儿?” “你竟然这么轻描淡写,一点都不紧张?” “紧张什么?” “难道你没看出来,今儿形势有点不对吗?” “有话直说,究竟发生什么事情了?” “昨儿皇上将那个南诏公主叫进宫里说话,听传出来的风声,好像是说南诏与长安有意和亲。” “和亲?”沈峤一愣:“谁和亲?” “还能有谁?就这个南诏公主呗。” 阿诗卓玛不是已经有意中人,喜欢狼行吗?难道要被棒打鸳鸯了? “这和亲是谁提出来的?” “听说是南诏大王子。他给皇上的书信上就说了,想要将阿诗卓玛嫁给长安的王爷,与长安永结秦晋之好。然后愿意奉上一大笔银子作为嫁妆。” 竟然是这样! 这南诏大王子果真是两手准备。 假如他的刺杀计划成功,铲除了阿诗卓玛,他就可以借此问责长安,平息干戈。 假如计划失败,阴谋暴露,他就愿意向着长安低头,借着和亲陪嫁的名义,缴纳岁贡。 这样非但不会损坏他在南诏子民与朝臣心目中的威仪,同时也铲除了阿诗卓玛这个唯一对他皇位有威胁的人。 难怪刀大人那日在朝堂之上,被揭穿阴谋之后,还能不慌不忙,原来还有一副底牌。 沈峤因为惊讶,一时不言。 沈北思又道:“如今长安这几位皇子,太子与宸王已经大婚,凌王与翊王,邯王殿下三人之中,邯王殿下又是最出类拔萃的一个。你就不担心那卓玛公主会嫁给邯王殿下吗?” 沈峤想也不想,立即反驳道:“不可能,卓玛公主不会答应和亲的。” “你怎么知道?” “卓玛公主若是听从南诏大王子的摆布,就不会当场指证刀大人了。她反其道而行,就说明,她也有问鼎王位的野心,必然是要返回南诏的,怎么可能甘心留在长安?” “你猜错了!卓玛公主非但答应下来,还要自己在长安挑选夫婿。” “你确定?” “我很确定!”沈北思笃定地道:“你就不想想,邯王殿下手握重兵,我若是卓玛公主,我就选邯王殿下,与他并肩作战,杀回南诏,直接夺取王位。也总比做南诏大王子的傀儡要强。” “她跟皇上怎么说的?” “皇上屏退了身边人,只留下他老伴当在跟前守着,所以两人究竟谈了什么,谁也不知道。但是她答应和亲,这是铁板钉钉的事情,宫里都传扬开了。 今日这场狩猎,谁是猎人,谁是猎物,还说不定呢。没准儿,这就是卓玛公主选婿的一场比试。 刚才你没看到吗?就连凌王都围着卓玛公主转悠,一堆人心怀鬼胎呢。” 沈峤将自己设想成为阿诗卓玛的处境,暗自分析。 假如抛开狼行这个“旧日情人”不谈,单纯从现在的形势来看,和亲嫁进长安,肯定是不愿意的,但是,她可以从长安的几位皇子中挑选一位王夫! 这样,背后就有了长安作为坚实的后盾,拥有了与大王子抗衡的本事。 只不过,也很有可能成为皇帝老爷子入主南诏的一枚棋子。 两害相较取其轻,阿诗卓玛还是有可能答应的。 越想越有了危机感。 沈北思见她默然不语,再次提醒道:“反正,别怪我没有提醒你,这次狩猎你可千万看好了邯王殿下,别让那个番邦的女人抢了去。我是认定了他做我的大姐夫的。” 沈峤默了默,然后道了一声:“谢谢你告诉我。” 沈北思轻哼:“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黎妃从贤妃那里得到消息之后,都快要急死了,所以才主动找到皇上,请求跟着一起来狩猎。你却没心没肺的,压根没当回事儿。” 咋不当一回事儿啊?我这事儿着急也没用啊。人家阿诗卓玛还没松口呢,自己总不能跑到她跟前,跟人家谈判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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