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陌邯摇头:“我也是上次进宫,听黎嫔与我说起。具体的细节不清楚。大概是畏罪自杀吧?” 沈峤沉吟片刻:“对方懂得借刀杀人,一箭双雕,手腕这么高明,竟然会中了燕妃与黎嫔的计谋,这样冒失地去揭穿她。” “你觉得不是穆贵妃?” “或许只是我多疑了。可我思来想去,宫里我也没招惹过什么人啊。” “等我下次进宫,我再详细打听打听。” “不用了,”沈峤一口拒绝了:“反正以后我也不进宫了,爱谁谁吧。” 司陌邯无话可说了,只能告辞。六十两银子也赖账没给,让沈峤到邯王府去取。 同样是王爷,这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人家司陌年挥金如土,他司陌邯就连六十两银子都扣扣搜搜的。沈峤暗自腹诽。 司陌邯心里是有自己的小九九,坐上马车,从摊位跟前路过,仍旧忍不住,挑起车上的车帘,朝着沈峤这里张望了两眼。 李大哥终于从牲口集市上牵了骡子回来,并且给沈峤配了一套崭新的马鞍,套在毛驴背上。 沈峤以前还真没有骑过这玩意儿,笨拙地翻身上驴,拍拍驴屁股:“驾!” 毛驴从来没被骑过,尥个蹶子,原地踏步不走。 沈峤手上又加了力道:“驾!” 毛驴突然扬起脖子,“嗯啊嗯啊”地叫唤起来,有点兴奋。 驴背上的沈峤顿时就成了半条街的焦点。 司陌邯暗中觉得好笑,命车夫缓缓停车,远远地瞧着。 沈峤有点恼,从驴背上出溜下来:“真是赶着不走,打着倒退,倔玩意儿!” 从麻辣烫摊位跟前拿起几片白菜叶,找根绳子拴上,系在棍上,翻身上驴,往毛驴跟前一挂:“走!” 毛驴“嘚儿嘚儿”地尥起蹄子,乖乖地走了。 沈峤骑在驴背上,悠哉悠哉的,得意洋洋。 司陌邯无奈地摇摇头,见过大鞭子驯马的,还真没见过这样训驴的。 这个女人总是不按常理出牌,出人意料啊。 沈峤骑着毛驴,沿路采买了一点原材料,刚离开集市,就听到拼夕夕里“叮”的一声响。 打开一看,有点意外,这次售出的,竟然是铜币。 太平通宝隶书广平小穿,售价800元。 这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啊。这些铜板自己纯粹就是没地儿交代,随手搁在里面的,就连定价都漫不经心。 竟然还真有人收。 对方收货之后却迟迟没有确认收货,也不退,似乎在犹豫什么。 沈峤狠狠心,从拼夕夕里买了两块手表,自己一块,李嫂一块。 李嫂作为自己的管事与技术总监,没有个手表许多事情都不方便。 假如以后自己再上糕点之类,火候的掌控更比较麻烦,有个手表定时就会方便许多。 以前总是担心他们会刨根问底儿,询问自己这些东西的来历。 这么多天过去了,自己总是能从空间里变出各种稀奇古怪的调味品与原材料,两人只在最开始的时候问过,后来便聪明地不再提起。 李嫂自然是没的说,李大哥通过这些时日相处,也看出来了,老实,忠厚,稳重,是个值得信赖的人。 李嫂收到礼物之后很激动,拿在手里,好奇地翻来覆去地看。 沈峤耐心地教她使用方法,她直呼神奇。 沈峤想,什么时候,自己能光明正大地将太阳能的电灯拿出来呢? 要不一到了晚上,黑咕隆咚的,简直太不方便了。 暂时间,她还不敢太过于张扬。 只盼着,将来生意越来越好,自己能在上京城西街附近买一处宅子,许多事情也就方便了。 这个计划,她已经提上了日程。 只是暂时间,自己赚来的银子除了开销,几乎全都又用作了投资,暂时间还不能回本。哪里有富裕的银子购买宅子呢? 英哥儿所住的偏房,虽说李嫂与李大哥给收拾得挺利索,现在也正好开春暖和了,可总不能一直鸠占鹊巢吧? 发财,发财,此事几乎成为了她的执念。 更加用心地钻研商机,积攒了许多的想法,只是碍于资金问题,得不到施展。 拼夕夕商铺里,偶尔会售出一两样小东西,价钱都不贵,所以现状是入不敷出。 感觉自己就像是闯进风箱里的老鼠一般,两头受气,两边为难。 而贵宾楼开张之后,沈南汐果真是千方百计地求着司陌年,将酒楼交给了她负责经营。 因为,她时常会乘坐着奢华的马车,从沈峤的摊位跟前过,扬起一路尘土,得意地冲着沈峤挑衅。 贵宾楼的生意,因为有朝廷文武百官捧场,自然日进斗金,十分兴隆。 这令沈南汐越来越骄傲,曾两次将马车停在沈峤跟前,向着她炫耀自己的战绩。 宫廷御宴,一个席面自然是寻常百姓人家吃不起的。 沈峤的摊位人气虽然旺,但都是几文十几文的银子慢慢积攒,望尘莫及。 沈南汐的优越感越来越高,望着一身布衣银钗的沈峤,少不得讥讽挖苦几句。 大家全都敢怒不敢言。 不过,凭良心讲,贵宾楼的开张,还是给沈峤带来了不少生意的。 高官主子们在贵宾楼里吃酒宴请,他们的跟班与车夫,就到沈峤的摊位跟前吃东西吹牛。 他们不识得沈峤,说话有些肆无忌惮。 “这贵宾楼是真黑啊,上次我家大人在贵宾楼请客,四五个人竟然花费了三百两银子,心疼得我家大人直嘬牙花子。” 旁边人轻嗤:“三百两银子就让你家大人心疼了?我听说,上次进京候职的那个田城知府在这里吃饭,点了四个菜,给了凌王侧妃五千两银子。” “五千?吃的龙肝凤胆吗?” “要不怎么说你不懂呢,一个外官送礼无门,正发愁找不到门路呢。这不就搭上凌王府或者相府了吗? 到时候,凌王殿下或者沈相给赏个肥差,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点银子算什么?” “凌王侧妃真收了?” “可不,当时笑得眉眼都开了。” “那这贵宾楼岂不成了凌王府敛财的工具?” “否则凌王府又不缺银子花,开这个酒楼做什么?还刻意让一个侧妃老是抛头露面地往酒楼跑。傻子都知道。” 两人又压低了声音骂,沈峤心里叹口气,觉得这贵宾楼好好的,真是白瞎在沈南汐的手里了。 现代就有明文规定,公务员及其直系血亲家属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经商与盈利性活动,这是有原因的。 看来,贵宾楼开不长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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