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衡已经丧失了活下去的信念,他太累了。 这些年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同伴被杀,为取得老板信任,周旋在各类女人中间。 家人、女友一同在蒂克斯实验室制造的大爆炸中死亡,无人幸存。 每次做任务的时候,齐衡都在质疑自己,为了所谓的任务,变成了此生最讨厌的人,值不值得。 他杀了很多无辜的人,不计其数。 每次噩梦惊醒的时候,齐衡望着自己的双手,眼神空洞麻木,他不知道哪一个自己才是真的自己。 他明明是个好人,做得全是坏事,他双手沾满了血腥,日日夜夜受良心的指责。 “杀了我。” 眼泪从眼尾滑落,齐衡觉得自己死前放走了136实验计划中的实验体,也算是他最后的赎罪与忏悔。 齐衡无数次厌恶自己,却从未质疑过他的信仰,他只觉得自己脏了,再也配不上珍藏的警徽。 “睡一觉,一切都会过去。” 景宴撬开了监狱大门的锁,径直走了进去,他给齐衡喂下了昏迷药剂,让身后的仿生机器人扛起齐衡。 景宴有洁癖,并不想碰齐衡。他和齐衡有同样的敌人,却不是队友。 不过敌人的敌人,勉强算朋友。 老板,不愧是老板。 变态的人厉害到一定程度,就会疯魔。 景宴没想到老板居然亲手杀了娆,姜红卿死在自己最爱的变态手中,估计死而无憾。 走出实验室,景宴看到了老板。 他知道老板在等自己。 极端变态的天才,不信任所有人,二十四区的掌权人,最终都要死在老板手中。 因为只有死人,才最让人信赖。 对于老板来说,没什么比亲手杀死自己一手培养,对自己满心信赖的人更有意思。 背叛,才是恶人的底色。 “好久不见,s+。”老板并不知道景宴的原名,这条死人鱼嘴巴很紧,啥都问不出来。 没关系,名字不过是代号,s+才是景宴最完美的名字,他最完美的作品。 “我很想你。”老板张开双手,原本温柔的眼神瞬间变得极为阴狠。 “好久不见,林听。” “哦,不对,应该叫你老板。” 景宴看着眼前的林听,觉得耀还真是冤枉。与自己一同调查林听的死因,结果发现林听假死的真相。 那些碎片拼凑不出一个完整的林听,眼睛明显不是林听的。 耀同时又在调查s+,很快将林听当成了s+,认为林听听到了消息,提早假死,掩人耳目。 耀当时和姜红卿发生了冲突,心中有怨,没有将消息告诉任何人,自己独自去追杀林听,想要独占功劳。 结果被林听打成重伤。 “都行,你叫我什么称呼,我都喜欢。” 林听眼神妖娆,笑容无害,看起来像是一个很乖的女孩。 景宴只觉得恶心、变态。 他更换全身,那是无奈之举。 老板将自己从一个大男人,活生生改造成一个女人,改名林听,潜伏在他们身边,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 “怎么,不喜欢我现在的模样吗?” 林听看出景宴眼中的嫌弃,故意在他面前转了个圈,眼神挑衅。 他给自己弄了一张小白花的脸,看起来柔柔弱弱的,一身蓝色牛仔衣,很具欺骗性。 “上帝改造人类,赐予人一切。” “我不信奉上帝,我就是自己的上帝,自然要彻底改头换面,证明自己的能力。” 林听扎着两马尾辫,像是清纯恶女,手中的枪,正对景宴的额头。biqubao.com “这么多年不见,让我检验一下成品的质量。” “齐衡别救了,他心已经死了。我给他注射了最新研究的药物,他很快就会变成弑杀的怪物。” “这药比你体内的狂躁基因更恐怖,是plus版本。” 林听用食指轻点脑袋,一脸疑惑,“你们自诩为好人,我是大恶人,可是你们也没少杀人啊。” “齐衡亲手杀了他的队友,杀了那么多无辜的人。最近这些年,我没杀一个无辜的人。” “按好人的标准来说,我才是天大的好人,杀了那么多蒂克斯实验室的坏人。” 景宴笑了,他不是什么好人,听到林听的奇葩言论,没有任何过激反应,只觉得林听脑回路奇怪。 不要和疯子谈理智,认真你就输了。 “原来你心底这么渴望成为好人,这么渴望被人认可。”景宴没想到老板内心还追求成为所谓的好人,真有意思。 “你……” 景宴的话,让林听的笑容僵在了脸上,她毫不犹豫向景宴开了一枪。 “哐当”一声,子弹被仿生机器人挡住了。 “说到你痛处了?” “所谓的上帝,不过只是条渴望当好人的可怜虫。” “正是因为痛恨那些活在光明之中的人,才会用尽一切手段,让他们成为像你一样的老鼠,阴沟里的老鼠。” 谎言不会伤人,真相才是快刀。 林听听到景宴的话,都快气死了,他怎么可能会羡慕齐衡,他一点都不羡慕齐衡。 不羡慕他正义开朗,不羡慕他父母双全,女友温柔。 林听早就知道齐衡是卧底,他故意让齐衡活着,故意让齐衡变成他最痛恨的人。 有时候死并不可怕,生不如死才可怕。 “为什么会杀了姜红卿,她如此崇拜你,衷心追随你?” 景宴能猜出林听杀其他人的理由,却猜不出林听为什么要杀姜红卿,至少现在还没到杀姜红卿的时候。 姜红卿是林听一手培养出来的杀手,最大的特点就是忠诚,至死不渝的忠诚。 那些所谓勾引般的示好,景宴知道都是姜红卿的试探,以及玩心作祟。 在姜红卿眼里,所有男人都是玩物,没有她拿不下的男人,老板除外。 她感谢老板将她改造变异,让她从被人欺凌的可怜虫,变成蒂克斯实验室c区代表。 如果姜红卿心中有造物神,那一定是老板。 “为什么杀了她?” 林听放肆笑出了声,很明显杀姜红卿让他获得了极大的快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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