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哑巴张的小姑姑好有钱_第316章 巴乃的快乐时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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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儿用衣服比喻人还确实挺形象的,胖子也玩嗨了,说自己是大棉袄。
  虽然不像皮草那么华丽,但是舒服贴身又保暖,而且最主要的是经济实惠。
  说完又调侃吴邪,“小天真应该是休闲装吧,干净纯粹穿着也不累。”
  吴邪捶了他一下笑骂,“我看你不像棉袄像军大衣,保暖是保暖,就是穿起来太沉。
  还有啊,面料贼厚!”
  胖子不以为意,“面料厚怎么了?我觉得厚点儿挺好,结实耐磨还能挡风。
  天真不愧是文化人,这军大衣还真说出了胖爷的精髓。
  我觉得找男人就得找军大衣,不光能替你扛外头的风雪,里面的棉花还干净暖和。
  最主要的是皮实抗造还不用你费心保养。
  羽绒服行吗?
  看着好看,风一打就透。
  别看平时在大城市里光鲜亮丽的,你冬天去趟佳木斯试试,看不把你冻尿了。
  还有那破布料,贼拉薄,要是不小心刮到什么硬东西上,分分钟变成蒲公英。”
  胖子说完,众人立刻一阵爆笑。
  毫无疑问,胖爷肯定是被刮破过羽绒服,这比喻太形象了。
  要是有风,可不就是蒲公英么,以自己为中心四处飘鸭绒。
  祖儿和小花对视一眼,相视一笑喝了口酒。
  王月半看着是个糙汉子,实际心思缜密为人通透,确实是个难得的明白人。
  瞎子看兄妹俩这表情捏了祖儿手一下,“想什么呢笑得这么猥琐?
  不会是被胖子的军大衣理论洗脑了吧?
  老婆,证都领了,可不带后悔的!”
  张瑞松嗤笑,“我就说你证领早了吧!
  皮夹克有什么好的?
  夏天热冬天冷,价格挺贵穿着受罪,扔了又舍不得。
  你这算不算是智商税?”
  祖儿好笑的捏了块肉堵住她爹的嘴,“您闺女我武功高强不惧寒暑。
  皮夹克正好,我只要帅就够了!
  再说皮夹克也不光是好看,我们还挡风又耐磨。
  真在石子路上摔一跤,穿着皮夹克至少不会把胳膊擦出血。
  不过么,确实挺贵的,所以我得省着点用!”biqubao.com
  张瑞松无语的撇撇嘴,“看脸狗,死颜控!”
  祖儿切了一声,“我妈当初要不是看脸能要你吗?
  干啥啥不行捣乱第一名,身为农民你连种地都不会。”
  张瑞松不服,“谁说我不会种地的?
  我在庙里都是自己种菜吃,种地有什么难的?”
  祖儿翻白眼,“那我咋没看你种过地?”
  张瑞松瞪了闺女一眼,“你这是诚心找茬儿,咱家压根没地!”
  祖儿明显愣了一下,她家……没地吗?
  我靠,好像还真是,他们家只有她妈的户口是真的,他们爷俩都是黑户。
  知道误会老爹后,祖儿赶紧凑过去撒娇,还给她爹夹菜,美其名曰小棉袄送温暖。
  众人一阵哄笑,小齐齐也不知道听没听懂,小胖手抓了一块炸酥肉就往张起灵嘴里塞。
  “齐齐小棉袄,暖暖,哥哥吃!”
  张起灵还真给面子,真就接过来吃了,吃完还不忘夸了齐齐一声乖。
  这下小家伙更高兴了,又抓了一块酥肉塞给吴邪。
  花爷一看马上就要轮到自己,说了声吃饱了转身就跑。
  虽然小外甥挺可爱的,但花爷洁癖,这种投喂他真心接受不了。
  小齐齐刚抓起酥肉发现舅舅不见了,茫然的指着花爷背影嘟囔,
  “舅舅跑了?没吃到肉肉!”
  黑瞎子立刻使坏,“你舅舅有事儿来不及吃,你可以把肉肉给他留着!”
  小二货觉得他爹说的对,从桌上拿了张纸,像包糖那样把那块酥肉包了起来,还塞进了自己口袋里。
  祖儿气得直拧瞎子耳朵,“什么破爸爸,咋还连儿子都坑。
  这山里都是大蚂蚁,他身上揣着块酥肉,夜里还不得让虫子吃了?”
  张瑞松也瞪了瞎子一眼,跟齐齐说他小花舅舅不爱吃肉,总算哄着把肉拿出来了。
  张起灵看着这热闹场景会心一笑,忽然感觉很幸福。
  这边的风景让他想起一些记忆,最强烈的感觉就是孤独。
  独自上山,独自打猎,独自生活。
  周围也有来来往往的人行走,却仿佛跟他毫无关系。
  他就如同点缀在山林间的一抹幽魂,他在,没人搭理,他不在,也没人注意。
  如今却完全不一样了,他身边有了很多人,很多在意他的人。
  小姑很宠他,吴邪很在意他,张瑞松和瞎子也很照顾他。
  虽然他们表达的方式不同,但却让他实实在在感受到了自己的重要。
  他们刚来这一晚热闹又平静,可能是那个塌肩膀还没接到消息。
  祖儿没觉察到异常,放心跟瞎子胡闹了半宿,第二天起床都迟了。
  没想到今天起迟了的并不是只有他们,吴邪小花张瑞松都有些黑眼圈。
  小齐齐一看到他妈立刻扑过去抱脖子,还神神秘秘的跟她讲,晚上有大妖怪,轰隆轰隆好吓人。
  祖儿昨晚一直睡在玻璃屋,到早晨醒了才收起来。
  那里面隔音好,这会儿只能疑惑的看向众人。
  无邪打了个哈欠,“别提了,胖子这呼噜真不是盖的,震的竹楼上的土都往下掉。
  这要是在野外扎营就好了,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估计连老虎都不敢靠近。”
  胖子呸了一声,“小天真你这就过分了啊,哪有那么夸张!
  欺负胖爷我不会唐诗是吧。”
  张瑞松忽然疑惑道,“你这丫头也是个警觉的,你没听见?”
  祖儿含糊道,“开始听着外边有些吵,我就拿了个玻璃屋出来。”
  靠,张瑞松猛然想起来,他们这罪糟的冤枉,咋没想起来他闺女呢。
  有那个隔音神器,把小胖装起来不就好了。
  胖子倒是挺高兴,还问祖儿能不能给他一个带空调的,他觉得晚上有些热。
  吴邪有些气不忿,“凭什么呀,我觉得应该是咱们睡玻璃屋。
  让胖子自己在外边守夜,他那呼噜还能吓唬吓唬贼。”
  大伙儿立刻笑喷,花爷也附和,“我看行!”
  胖子一个箭步就掐住了吴邪的后颈,“好你个小天真,现在净剩蔫坏了是吧。
  你想睡玻璃屋真的是防着胖爷打呼噜?
  来来来,你看着太阳说。”
  “没没没,我错了,胖爷高抬贵手”
  吴邪也是个能屈能伸的,他知道胖子看出了他跟小哥的不对,赶紧一边求饶一边给对方打眼色。
  张起灵却是个不会避嫌的,在胖子戏谑的眼神中出手救下了吴邪,拉着对方就出去吃早饭了。
  祖儿顿时觉得不对,她这阵子确实太忙,吴邪去小麒麟屋住后她一直没关注过。
  胖子可是个慧眼如炬心思缜密的,难不成是发现了什么猫腻?
  看来,一会儿得抽空跟大侄子的脸聊聊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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