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冷云,帝都豪门崔家的少爷。 崔家家族庞大,底蕴深厚,这几年出来活跃的年轻子孙就只有崔冷云和他两位从政的哥哥。 很多人误以为崔家没落了,实则是到了这个程度,他们需要的就是低调。 原著中,谢家出事时恰好崔家老爷子生了场大病,崔冷云分身乏术。 谢知潭不想拖累朋友,等崔冷云想搭把手的时候,谢家已经救不动了。 “崔律师,久仰大名但无缘得见,上次你帮封嵘解约,我还没好好谢你。” 花简伸出手与崔冷云一触即放。 崔冷云挑眉,轻轻蜷了下手指:“那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一起吃个饭?” 花简一愣随即点头:“这当然好,只要不耽误崔律师您的时间。” 崔冷云自嘲道:“你刚刚说的那番话,就连我都自叹不如,我看我和你们谢家的律师都该回炉重造。” 谢家的律师瞬间脸皮都黑了。 就连不远处薄氏的律师也是。 崔成明这个人凶名在外,只要不牵扯到巨大利益,谁愿意跟他起龌龊? 谢家几个律师甚至某个瞬间都觉得,要是因为谢知宴被揍一顿,能让崔成明欠谢家一个人情,倒也算划算。 只不过,这位不姓谢的谢家人捣乱… 花简轻描淡写道:“我不认识那位,见识浅薄自然不如诸位大律想的周到。” 说着他转向崔冷云:“对了,崔律师喜欢吃什么?我现在就订上?” 崔冷云愈发觉得这个精致的美人妙哉。 只不过花简答应了崔冷云吃饭反而有点后悔。 现在刚4点,这位崔律师就像是块牛皮糖缠住他了。 下午4点40,花简和崔冷云就坐进了餐厅。 崔冷云看着四周的环境似乎很满意:“花少很会找地方,我个人很喜欢吃法餐。” 花简:“崔律师可别叫我花少了,直接叫我名字就好。” 崔冷云面对美人时,脾气甚好:“那我跟谢知潭一样叫你小简?” 倒水声一顿,花简撩起眼皮看向崔冷云,慢悠悠道:“一个大男人被叫小,这可不行,崔律师叫我花简吧。” 崔冷云微微挑眉,“好,那你还叫我崔律师?” “崔大哥。”花简双手捧茶笑着递给他:“请。” “啧,” 崔冷云这人不吃硬也不吃软。 可跟花简这么短短几句交锋下来,他觉得自己已然在下风了。 被一个还在上大学的崽子拉着走,崔冷云很不爽。 “平时没少跟谢知潭学心眼子吧?你比他油滑多了。”他抿口水冷哼一声。 “你在小简面前说我什么坏话了?” 温和的男声忽然从身后响起。 崔冷云扭头,听到‘小简’的称呼瞬间没了好气:“你怎么来这么快?怕我把你的宝贝弟弟吞吃下腹?” 花简起身喊道:“二哥。” 谢知潭笑着说:“看来不用我为你们介绍了,我刚听律师那边说,下午崔成明去了?” “你这位好弟弟真是厉害,面对崔成明那个老狐狸一点不怯场,”崔冷云正色道,“不过崔照这人自己也有些本事,这事成不了。” 这事,指的是崔照坐牢的事。 谢知潭脸色很淡:“成不了就成不了,知宴这次能捡回条命全靠小简帮着,让他受点挫败是好事。” 花简听着两人说话,心里不由嘟囔:【成不了可不行,崔照出来只会坏事,等魏千林准备好大礼,直接拿来送给崔照。】 谢知潭手指微动,谁是魏千林?又是什么大礼? 崔冷云一无所觉:“崔照是崔成明最得力的左膀右臂,借这次机会如果能跟崔成明结个善缘是好事。” 花简开口:“崔大哥想岔了,崔照是条狼,有他在,谢家跟崔成明结不了善缘。” 谢知潭立刻说:“小简说的有道理。” 崔冷云失笑:“行,我说的是废话。” 花简再次帮他倒水:“怎么会?上次的事还没好好谢过崔大哥,如果不是崔大哥出面,封嵘哪能这么轻松解约?” “不用跟他客气,你叫他一声崔大哥,他受了,那这些都是他该做的。” “嘿,谢知潭你怎么还和小时候一样无赖?” ... 花简后面只是听他们两个说话,却也听出些有趣的东西来。 “蒋瑞明现在骑虎难下,他手里的良辰简直像快要爆了的火药桶,谁去谁死。” “至少那些画还能抵点,亦双那几幅遗作都在良辰,但凡他愿意拿出来交易,都不至于为难到今天这个地步。” “啧,你可别要他的命了!” 花简眉心一跳。 亦双,他知道这个名字。 这是一位已经去世多年的神秘画家,不知男女,不知年纪。 但是在亦双死后,他的遗作突然被人炒上天价。 没想到花简误打误撞选择的良辰,竟然还和亦双有这个渊源。 在书中只提过亦双两次,却都是大事。 其中一件是不久后,春风得意的年轻画家贾奈得归国开画展,却被良辰状告他得奖的画作是抄袭的。 至于抄袭的原著,正是亦双的其中一副遗作。 这让良辰重新出现在众人面前,借着亦双的名字,股价一路飙升。 第二件则是发生在主角舒尧身上,作为新闻专业的学生,舒尧采访帝都大学奖学金提供者时。 对方称,为帝都大学热爱绘画的学生提供奖学金,主要是因为他最喜爱的画家亦双,曾经就读于帝都大学。 这位奖学金提供者,正是普尔顿家族的真正掌权人... 谢知潭余光扫到花简眼神涣散,笑道:“小简,是不是听我们说话太无聊了?” 花简稍稍坐正身子:“没有,我在想这位亦双的画到底有多好。” 崔冷云冷笑:“确实好,蒋瑞明那个画痴,情愿良辰倒闭也不舍得将那几幅遗作拿出来卖。” 花简:“崔大哥跟蒋瑞明是好友?” 谢知潭:“是亲戚,蒋瑞明是冷云的舅舅。” “啧,就那块料当我舅舅实在丢脸。” ..好近的关系。 花简觉得有些背后发凉。 等事成之后,崔冷云发现他舅舅的良辰易主了,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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