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过午膳后,太后要午睡,众人便离开了寿康宫。 崔婧婉送他们到宫外,卢颜华走到她面前,“表姐,过几日我再进宫看你。” “你放心,我如今过的很好,你不必牵挂我,好好与信王殿下过日子。” “这我知道的。” “快走吧!” 慕容熠卢婉兮回了东宫,安乐公主回未央宫,而慕容煜卢颜华便出宫回王府。 安乐公主看到两位兄长皆有了心爱之人,如今也都成婚了,可是她的驸马在哪儿呢? 安乐公主回未央宫的路上,想的入迷,也就没注意到前面的路。 迎面走来一队侍卫,为首之人,乃是新上任的禁军统领,他是威远侯嫡子王越彬。 年纪瞧着已经弱冠,身姿挺拔,气势磅礴,剑眉之下一双寒星般的双眸。一脸的高傲,出身琅琊王氏。 王越彬带领身后的侍卫行礼,王越彬弯腰行拱手礼。 安乐公主根本就没注意到前面有人,便直接撞到了他。 王越彬一身铁叶攒成铠甲,头戴一顶熟钢狮子盔,腰间配一把宝剑。 那铠甲跟铁一样,安乐公主撞到了脑袋,疼的大喊,“谁啊?敢挡本公主的路?” 王越彬立即跪下,“公主恕罪。” 宫女上前,安乐公主揉着自己的额头,质问道:“你是谁?” “末将乃是刚上任的禁军统领王越彬。” “王越彬?这名字倒是挺耳熟。” 安乐公主脑海里突然闪现出一段回忆,他们小时候见过面,当年他入宫给皇兄做伴读,安乐公主经常缠着他。 后来他随王家离京去了西北,什么时候回来的? “是你啊!你不是在西北吗?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安乐公主想要上前将他扶起来,可是一想到这不合规矩,又收回了手,说道:“你先起来。” “谢公主。” 王越彬抬头,与她对视,刚刚见到她,还不敢认。印象中那个刁蛮任性的公主,如今竟出落的如此亭亭玉立。 安乐公主没想到他变化竟如此大,小时候看上去十分瘦小,如今竟变得如此高大威猛。 安乐公主都要仰头才能看清楚他的脸,在他面前她就是一个小兔子。 “你真的是王越彬?” “不然还能是谁?公主莫要开这种玩笑?” “西北可是荒凉之地,你怎么长这么高了?”说着还伸手与他比量一下身高。 “不过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也没听皇兄说起过?一回来就做了禁军统领?” 王越彬一一回应,“回公主,末将是上个月回玉京的,几日前太子殿下举荐末将为禁军统领。” “你变化还真是大,若是与你迎面相遇我肯定认不出你来。不过你既然回来了,那我们今后见面的机会就多了。对了,你还欠我一个兔子灯呢?你答应过我的,至今都没给我,这件事我记了很多年的,你别忘了给我。” 王越彬以为她早就忘了,没想到她还记得这件事。那是他们儿时的约定,王越彬此次回来,也正是来履行这个约定的。 “公主放心,末将不会忘的。” “那就好,那我就不耽误你巡逻了,我先回宫了。” “恭送公主。” “好!” 王越彬的眼神,一直都在她身上逗留。刚刚也是他故意让她撞上自己,虽然进宫做了禁军统领,可也不是想见她便能见到的。今日好不容易遇上了,这样好的机会,王越彬绝不会放过。 “公主!我回来了。”王越彬在心里念道。 安乐公主对王越彬的印象,一直都停留在儿时,她记得小时候总喜欢让他陪自己玩,总是喜欢黏着他。 可是后来他随家人去了西北,为此她还难过了好久,一直怨恨他连个招呼都不打,说走就走了,她气了好久。 东宫 卢婉兮回来后,便躺下准备午睡了。自从有孕后,卢婉兮时常犯困,现在每天都要午睡。 慕容熠上床陪着她睡会儿,卢婉兮缩在他怀里,问道:“殿下不忙吗?” “也不差这一会儿了,你睡着后我再去忙。” “殿下真好。” “今日累坏了吧!走了好些路。” “没有,一点儿都不累,颜华终于成婚了,我心里的石头总算是落下了。” 卢婉兮已经在他怀里,舒服的合上双眼。 慕容熠抚摸着她的秀发,她在自己怀里乖巧的像只小猫。 慕容熠在她额头上落下一吻,卢婉兮嘴角微微上扬,随后抱紧他,在他怀里睡去。 慕容熠见她睡着了,这才小心翼翼的将她的手拿开,轻轻掀开被子下床,穿戴整齐后离开寝殿,去了书房,继续处理政事。 出了宫,慕容煜卢颜华坐上马车,慕容煜手脚便开始不安分了。 靠近卢颜华,将她抱在怀里,卢颜华现在还不习惯,说道:“你别离我这么近。” “怎么了?” “这是在马车上,你安分点儿。” “那你的意思,回去我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这理解能力,还真是闻所未闻。“你……” “今日高兴吗?” “挺高兴的。” “好久都没见皇祖母这么高兴了,今日你可是大功臣。” “不是还有你和安乐吗?” 慕容煜下巴靠在卢颜华肩上,说道:“不是因为我跟安乐,而是因为你。” “为什么?” “我跟安乐经常会去陪皇祖母,可今日是因为有你在,皇祖母才会如此开怀大笑。”biqubao.com “你不知道,皇祖母与母后一样,皇祖父在世时,他们感情不睦,父皇如今这般宠妾灭妻,皇祖父在世时就有了。” 卢颜华这着实是没有想到,这还能遗传不成?那他与太子,该不会也有这基因吧! “当年皇祖父甚至想改立齐王,若非有母后背后的势力,还有皇祖母,父皇能不能顺利登基还两说。” 卢颜华心里大骂圣上,这不就是渣男吗?靠着妻子坐上皇位,又将人冷落,转而去宠爱其她女人,这皇帝真是太渣了。 这些事卢颜华并不知情,还以为这圣上就是喜新厌旧,就是嫌弃皇后人老珠黄呢?敢情这是有基因在啊! 不行!这慕容煜身上定然也有这方面的基因,自己得好生留意着,绝不能轻信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851/73318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