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真没想当渣男_第382章 不期而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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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知道我就是这么想的?”张知瑜语气很是诧异的说道。
  余雅闻言瞪大了眼睛,心里在想这世界上真的会有人会这么不识相的吗?
  真的要不是这里人多,她是真的想往张知瑜身上狠狠的怼上两拳。
  余雅咬了咬牙,强忍下愤怒,又重新换上一副笑脸对张知瑜说道:“哎,跟你说正经的,你今天怎么会也出现在这边啊?我看你刚才那样,是跟马总很熟吗?”
  “熟?算上今天也就见了两次面而已。”张知瑜摇了摇头说道。
  “那你们刚才还聊得...”余雅伸出手指比划了一番,意思是两人之间聊得挺开心。
  “互相帮助一下啦。”
  余雅蹙着眉,根本听不懂张知瑜在那里说什么。
  “不是,我要是没记错的话,你之前不是混演艺圈的吗,怎么还跑来参加这种活动了啊?”
  在张知瑜听来余雅的潜在台词就是,你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修空调的。”
  “啊???”
  随着jack马那边的演讲结束,没等余雅反应过来,张知瑜已经站起了身来,伸手拍了拍她那光洁的香肩,“先走了,有空再聊。”
  说完便转身走向jack马那边,跟随着a里的一众高层向着内场走去。
  “修空调的?”余雅还在回味着张知瑜刚才那句话,我明明是问他怎么会跑来参加这种活动,他回答我他是修空调的?
  是我传达的有问题,还是他的耳朵有问题啊?
  “嗯,小雅,你怎么跑这儿来,找你半天了都,来,跟我走,带你去认识一下几个大老板去。”女装店的方姐来到余雅身边拽着余雅胳膊就走。
  讲真的,这会儿的余雅对于方姐口中的那些个大老板属实是有些提不起兴趣来了。biqu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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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场的格局基本和外场其实是差不多的,但因为能进来的人属实不多,所以里面显得是非常的空旷。
  除了那些个商界巨擘和他们的女伴之外,张知瑜也见到了几张眼熟的面孔,都是娱乐圈里的一些老面孔。
  “马总,诶呦,好久不见,好久不见了啊。”
  jack马一进场,众人就几乎都围了上来,像是众星捧月一般的围着jack马,一个个都像是老朋友一般的在打着招呼。
  “各位好,各位好。”jack马的笑容依旧灿烂,然后又是和众人说了几句场面话,随即拉了拉一旁张知瑜的衣袖。
  张知瑜很识相的走到了jack马身旁,“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青年才俊,是我最近新结识的一位非常有才华,非常有能力的老弟,张知瑜。”
  张知瑜冲着众人微微的颔首,“各位老板好,我是天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张知瑜。”
  嚯,张知瑜这个名字,在座的确实没几个人听到过,但天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大名这段时间还是如日中天的。
  “张总!幸会,幸会。”立马就有人伸着手,上来跟张知瑜来打招呼了。
  “没想到咱们张总这么年轻啊,能依靠着自己做出天美这番事业,真的是了不起啊。”
  好听话又不要钱,甚至不需要成本,尤其是对于这些嗅觉灵敏的商人而言,可以说是张口就来。
  张知瑜其实打从心底里是不喜欢这种商业社交的,但没办法,毕竟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处于这个角色当中,就算是演也得演玩所有的戏。
  差不多跟这些个大佬们装模作样的聊了有半个多小时,张知瑜找了个借口逃离了这边。
  真的,跟这帮大佬聊天了以后,张知瑜才发现,他们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一套“圣经”,而且还会试图把自己的“圣经”灌输给你。
  张知瑜的离开,并不影响他们的交谈,但这对于张知瑜来说简直就是一种解脱。
  找了个安静的角落,赶紧往自己的嘴里塞两块蛋糕下去,张知瑜是第一次听别人唠嗑,把他给唠饿了的。
  随着一条手臂拍在了他的肩膀上,张知瑜整个身子一僵,以为又是哪位大哥找上了他,要给他醍醐灌顶一番。
  他有些僵硬的回过头去,随即松了扣起,“陆总,你也在啊,刚我都没看到你呢。”
  “那是,你被这么多人围着,当然看不见我了啊。”来人是陆启瀚,作为杭城乃至全国都有名的房地产开发商,瀚思集团的ceo怎么可能会不被邀请来呢。
  “老弟?!”于此同时,另一个声音也在张知瑜耳边响了起来。
  “林老哥?你也在啊?!”
  来人是钱江一号的林总,张知瑜前段时间还找他取过经呢,没想到这么巧,在这里竟然不期而遇了。
  陆启瀚有些诧异的看了双方一眼,“怎么,你们认识啊?”
  “认识,当然认识了啊。”可能是因为见到张知瑜有些意外之喜,所以林总这会儿脸上洋溢着笑容说道。
  同样作为房地产开发商,林总和陆启瀚认识,张知瑜倒是不意外,但常言道,同行是冤家,但他俩怎么貌似关系还挺好的。
  也没多去纠结,难得能遇上一个熟人,那必须得整上两杯。
  内场的酒跟外场也是有着不小的差别的,简单的来说就是贵,里面什么东西都比外面的要高档,要贵。
  跟林总和陆总还没聊上几句,jack马也结束了谈话,走了过来,伸手扶在张知瑜的肩膀上。
  “马总。”
  林总跟陆总见到来人,有些意外的说道。
  “我还以为知瑜在里面估计没什么认识的朋友会觉得无聊,所以想着早点过来和他来聊聊天的,没想到他倒是跟陆总你认识啊。”林总jack马是不认识的,但陆启瀚他肯定认识啊,毕竟当年自己还去找他融过资呢,虽然被扫地出门了。
  这个时候就特别适合那句“圣经”,昨天的我你爱答不理,今天的我你高攀不起。
  “知瑜是我女儿很要好的朋友。”陆启瀚强调了一下‘很要好’这三个字。
  “哦?”随即jack马转头看向张知瑜,“红颜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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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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