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也不知道林梅芳怎么和余秀秀说的,但是最后余秀秀答应了和彭大河结婚。 不过小小倒是听了个全程,不得不说,林梅芳还是挺会劝人的。加上余秀秀自作聪明,所以就答应了。 大队长不关心林梅芳说了什么,只知道余秀秀不闹了就行。他只想快速的解决眼前的事情。 大队长:“行了,既然你答应了,那就这样吧。王大花你回家准备些吃的,明天拿到食堂加个菜,就当大家一起吃喜宴了,然后这婚,也就成了。” 余秀秀打断道:“大队长,我是答应结婚,但是不是这样就答应的,人家谁家结婚不给彩礼啊?” 大队长气结,都这样了,还想要彩礼? 王大花也不干了,本来还想着自己儿子聪明,不花一分钱就能娶到一个黄花大闺女,结果现在先是要报公安,现在又要彩礼。 “彩礼?就你这样的,你居然还想要彩礼?你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名声吗?” “我什么名声?我名声不都是你儿子毁了的?” 眼看两人又要吵起来了,大队长觉得头更疼了,他实在是烦了,没好气的呵斥道:“朝朝吵,吵什么吵?再吵我就真的不管了,你们爱怎么样怎么样。 眼不见为净,大不了我和上面申请,你们都给我滚出村子,到时候随便你们怎么闹。” 大队长本来是想着说出来吓唬他们的,但是没想到他说完,发现这好像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这闹腾劲儿,就算是他们结婚了,但是到时候怕不是更闹腾。 余秀秀没什么感觉,但是王大花却很慌,要是大队长真的把他们赶出去了,恐怕附近没有村子愿意接纳的。 要是换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去,那还不得被欺负死? 想到这里,王大花赶紧认错,“大队长,我不吵了,你说吧,你怎么说,我们怎么做,我知道你一向最是公正了。” 说完还看向余秀秀,恶狠狠的道:“我告诉你,彩礼我们家可以给,但是我们家的情况你也知道,别信口开河,大不了我儿子不娶就是了,到时候看你有什么好下场。” 余秀秀也是咬唇,心里暗恨。 要是之前的话,她还不在意,但是想到林梅芳给她分析她现在的处境,还有报公安的后果,她只能咬牙答应。 哼,反正她不会扯结婚证,等到以后恢复高考的时候,她就直接走人,开始自己新的人生。 也就委屈这几年,哼,她等得起。 但是想要让她就这样轻易地嫁了,她也不太愿意,这才提出要彩礼的。 不过这王大花说得也对,他们家确实穷,她本来打算要一百的,现在看来是不行了。 大队长:“余知青,你说吧,到底怎么想的?这是我最后一次管你们的事情了。要是觉得我处理不好,我可以不管。” 王大花现在有些着急,她最是清楚,大队长看起来好说话,但是要是真的放手不管的话,他们家以后的日子不会太好过。 她一个寡妇,能把孩子拉扯大,村里没少帮衬,要是在别的地方,估计就是吃绝户了。 王大花看着磨蹭着不说话的余秀秀,着急的推了她一下,催促道:“你倒是赶紧说啊。” 余秀秀没好气的道:“那我说出来,你们就能答应?” 王大花觉得眼前这女人就是得寸进尺,不耐烦的道:“怎么可能?你说出来,能商量就商量着来,商量不好,那就是我儿子没福气,你以后也不要再找我儿子。” 余秀秀看大队长越来越不耐烦了,至于其他的人,都是看着好戏呢,知道不能再拖下去了,不然对她没好处。 怪只怪她忘了,现在不是她以前生活的年代,别说是被爆了,就是牵个手都是流氓罪。 现在她被彭大河糟蹋了,不管是男主还是男配,她都嫁不成了,那还不如暂时找个饭票好了。 想好以后,她深呼吸了一下,对着大队长道:“我要五十的彩礼。” 王大花:“想得美,最多五块钱。你自己去问问,一个黄花大闺女就这么多,已经是你占便宜了。多一分钱,我们家就不娶了。” 余秀秀看没一个人帮自己的,就知道暂时只能这样了。 “行,给我。” 哼,该死的老太婆,敢这样羞辱她,等到她进门了,第一件事儿就是要到家里的管家权,把家里的钱都掌握在自己手里。 大队长:“行了,事情已经处理完了,时间不早了,不回去吃饭啊?还是上了一天工一个个的都还不累? 赶紧都回去,吃完饭早点休息,明天起早一点儿,咱们争取早点把庄稼都收回来,晒干了好入库。” 今天这个插曲,大家那是看得心满意足的。 虽然大队长让散了,但是大家还是三三两两的说着。 当然了,男人们说得最多的,就是余秀秀多白,身子诱人,羡慕彭大河的好福气。而女人们,则是一个个的骂着余秀秀不要脸。 虽然他们之前也看得很高兴,但是想到自己的男人也看到了,还是看到了别的女人那白花花的身子,心里就不舒服。 这一晚上注定了不会平静,各家的男人们可是被报复得比较惨,尤其是之前口花花的那几个,第二天都是扶着腰的。 小小回到了自己的院子,因为天热,所以她做了凉面吃,还是很快的,一边吃着,一边也注意着余秀秀和彭大河那边的动静。 余秀秀那边不用说,看着跟着大家一起回知青点的余秀秀,大家只觉得尴尬。 为了避免这种尴尬,加上大概干了一天的活儿,都累了。一个个的,吃完饭就回房间休息了,没一个人说话。 因为叶小小和沈墨轩几人都已经搬出来了,就剩下柳眉和余秀秀。所以这两人早就回去和老知青搭伙了,现在都是一起吃饭。 余秀秀是觉得大家都在看自己的笑话,也不想和这些人说话。 看着一个个不说话的人,余秀秀认为是这些人都在看不起自己,她以后一定要让他们好看。 所以,余秀秀就算不是因为沈墨轩几人,现在还是黑化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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