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没想到,自己居然还能再次遇见陈美依。 “小小,没想到你居然会到港城,你怎么不来找我啊?是不是不把我当朋友?” 小小笑着道:“你当然是我的朋友啦。我这不是刚来嘛,正打算买些礼物再上门拜访。” 其实她才没打算去呢。倒不是不拿陈美依当朋友,只是陈家比较复杂,家里好几房呢。 而且这时候的港城人,其实是不怎么看得起内陆的人的,也不知道哪里来的优越感,小小才不打算去受气呢。 她本来是想着悄悄的来,再悄悄的回去的。 反正钱也有了,现在港城的服装,在内陆是相当的受欢迎的。倒卖一番,绝对会赚翻的。 还有电子产品什么的,肯定也是这边的比较好一些。 不过现在既然遇上了陈美依,刚好就一起吃饭吧。 正好,陈美依也是这么想的。 “你好不容易来一趟,一定要让我尽尽地主之谊,千万不要再和我客气,不然的话,我会不高兴的。” “好,那就有老美依大美人儿了。” “不客气。我和你说,这港城,就没我不熟的地方。 你这次来多久啊?要是有时间,回头我带你去玩儿啊,顺便介绍几个朋友给你认识。” “不急,我打算多逛逛。你也知道,我买了地以后,就没多少钱了,这不是想着过来采购一些衣服和电子产品回去,好赚钱嘛。” 陈美依点头,“没事儿人,我帮你啊。你那土地买得好,哥哥说你很有远见。” “是吗?难得得到陈大公子的称赞,你帮我谢谢他啊,” 对于陈美依的哥哥陈君豪,小小的感觉还不错,不过就是一个工作狂,千万不能和他谈工作。 明明看起来是个冰山帅哥,但是一聊工作,那就和话痨一样,滔滔不绝。 小小现在实在是不想谈起对方,万一对方知道她想要做生意,说不定又会和她聊聊。 虽然她知道对方是看在她帮了美依的份儿上,想要帮她一把。 嗯,还有可能就是还算聊得来? 毕竟小小虽然做生意不行,但那是因为她懒。要论见识,那肯定比陈君豪强多了。 小小看着挽着她手的陈美依,笑着道:“美依,我给你带了礼物,在我住的酒店,你和我一起吧,我们顺便吃饭。” “是什么啊?而且你怎么住酒店啊?要不你住我家去?我妈咪和爹地肯定很喜欢的。” 小小:她妈咪喜欢也许有可能,但是她爹地?小小表示不信。 “我在酒店方便一点,你没事儿的时候来找我也是一样啊。” “好吧好吧。那我们就去看礼物吧。” 两人来到酒店,陈美依看这酒店不错,终于不要求小小去她家住了。 到了房间,小小假装拿箱子,借机把东西放到箱子里。 因为担心酒店不安全,她之前出去的时候,箱子里就留了几件儿换洗的衣裳,其他的什么都没留下。 “看看,喜欢吗?” 箱子里是小小之前准备的绣品和旗袍。 因为陈美依喜欢,所以小小就顺手准备了一下,打算遇到的时候,就给她做礼物,结果这不是就派上用场了吗? “天啊,好美!” “你去试试看合不合适?如果不合身的话,还需要改改。” “肯定合身。你不知道,我很喜欢旗袍,觉得我妈咪他们穿着的时候,真的好美啊。m.biqubao.com 可是我又有些嫌款式不好,做来做去,都是那些样式,一点儿都不时髦。” 小小忍不住想要吐槽,旗袍本来就不是穿时髦啊。 不过还好自己准备的是后世的新式旗袍,让陈美依眼前一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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