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林柠说要求自己一件事儿,霍柏枫的眉头皱了一下。 他跟林柠的关系,都已经近到睡在一张床上的地步了,林柠在他的面前竟然还要用求这个字眼? 听她这意思,是想跟自己保持楚河汉界的距离吗? 霍柏枫很不高兴。 “怎么?你是不同意吗?”看到霍柏枫这样的表情,林柠有些忐忑。 她也知道,她所求之事,非小事,霍柏枫不能同意,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不是,小柠,有件事情,我必须得跟你说清楚。” “呃?” 霍柏枫的话,让林柠禁不住的意外了一下。 霍柏枫拉着她的胳膊,轻语而道:“你是我霍柏枫的女人,是我孩子的妈妈,你想让我干什么事情,随便一句话都可以,用不上求这个字眼。” “小柠,从你这次回西川,咱们相处的时间也挺久了,一直以来,我都想走进你的心里,弥补多年前我对你的亏欠。” “所以,我们之间的关系,完全用不上求这个字眼。只要你要,只要我有,我霍柏枫心甘情愿的把这些,双手奉到你的面前。” 霍柏枫的话,让林柠蛮感动的。 她的眼睛里,多多少少地有了一些眼泪。 她能说,这是这么多年以来,她听到的最为温情的情话吗? 她将自己的脸孔,埋进了霍柏枫的怀里,静静的感受着他身上那淡淡的男人的气息。 如她,坚强,刚毅,可以凭一人之力扛起所有,可那又怎么样?她痛,她累,她难过的时候,最想干的事情,不过是想要有一个坚实的肩膀,可以让她依靠罢了。 两个人,就这样抱着,静静的站了许久。 杨家耗费了大量的资金和人脉关系,对林柠即将回归杨家的这件事情进行了大肆的宣传。 不几天的功夫,这样的消息,便跨出了国外,传到了海外。 已经做了无数次整形手术的林娇,刚伺候了一个男人,忍着身上的疼痛,从黑暗的小房间里走出来的时候,抬眼就看到了墙上电视里正在播放着林柠即将认祖归宗的消息。 从娱乐消息里,林娇知道林柠竟然是杨家丢失了多年的千金小姐的时候,林娇暴怒无比。 曾经的她,也是林家的千金小姐。 也是一步一个仪态,豪门贵府相中的未来儿媳妇的人选。 可是再看她现在…… 日日生活在这种上不得台面的地方,只要老大一个眼神,她就得脱光衣服,去陪那些粗鲁的男人。 那些男人,只把她当成是玩物,从来都不会对她有任何的怜惜。 她像是一个畜生一样苟活在这里。 每当那些男人把她当牲口折磨的时候,她就会想到林柠。 要不是她这个贱女人,自己怎么会落到这样的地步? 当初在国内的时候,林家遇到经济方面的危机,若是林柠记着林家把她养育长大的一场恩情,伸出来援助之手,她林娇何至于流落到这样的境地? 再看现在的自己,这样不堪的活着。 而林柠呢? 又是艾拉团队的助理,又是明家的座上宾,就连她辛苦讨好的彪哥,也对她特别的敬重。 现在,她竟然还是杨家丢失多年的女儿? 她有这么多的身份,知性,优雅,美丽,被霍柏枫当成是眼珠子一样的疼爱着。 自己呢? 林娇越想越生气。 她紧攥起来的那只手,恨不得透过电视的屏幕钻进去,把林柠给撕碎了。 她对林柠的恨,就写在脸上。 这时候,负责看守林娇这些失足女性的几个痞子,拎着他们身上的真家伙什儿,来到了林娇的面前。 其中的一个,叼着烟。 他猛抽了一口,往林娇的脸上喷了一口。 林娇刚想生气,可在接触到男人那欲要吃人的眼神的时候,她立马就老实了起来。 这个男人,叫小马哥,得彪哥的吩咐,看着这个场子,最近一段时间,风声比较紧,他们的生意也不是很好做。 小马哥这个人比较残忍,平时对手下的姑娘,狠得厉害。 只要是不听他的话,或者想逃跑的,很随便的就被他给处理了。 林娇只所以能在这里生存下来,完全是因为她对小马哥比较会讨好,工作之余,她也会用自己的身体,给小马哥一些甜头。 林娇害怕惹怒了小马哥,她就不能活下去了。所以,她甜甜的冲着小马哥叫了一声。 “小马哥……” 小马哥挑着自己的脸,看了一眼林娇,又看了一眼电视上的林柠。 他问:“我看你这眼神,好像是很恨她,对不对?” 面对小马哥,林娇不敢否认。 她说:“是,我跟她有仇。” “什么样的仇?”小马哥对她的仇恨,好像是很感兴趣。 林娇抓住机会,开始污蔑起了林柠。 “这个女人,她是我们林家的养女,从两岁开始,就被我父母收养了。” “我们家管她吃,管她住,供她上学,教她做人,没想到,她长大了以后,翻脸不认人,不但与我父母为敌,反之,还勾结外人,谋夺了我们家的家产,害死了我的父母。” “我现在流落到这样的地步,都是被她害的,这个女人,她坏得很,我恨她,恨不得吃了她的肉,喝了她的血……” 林娇气得很,那张过度整形的脸,随着她的表情变化,上蹿下跳了起来。 小马哥拉过了林娇,一把她拖了过来,当着另外几个痞子的面,反剪着她的手,掀开了她的裙子,各种糟蹋。 林娇像是一个牲口一样,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小马哥结束,又招呼别的人上。 经过了好久的摧残,直到林娇奄奄一息的时候,他们才放过了林娇。 小马哥蹲在林娇的面前,抽着烟,另一只手拿着枪指着她的脑袋说道:“我们哥几个,刚接到了一个很特别的任务,看你跟这个娘们儿有仇,带你回国,帮助我们。” “要是你有利用价值,咱们哥几个,会好好的对你的。要是你没有利用价值,呵呵,你知道是什么结果。” 小马哥的这话,吓得林娇瑟瑟发抖。 她浑身无力的瘫软在地上,脑子飞速的运转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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