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柠啊,你起来了……” “嗯,什么事儿?毛姐?” 毛姐听到林柠这么问,她很快就把事情扯到了衣服上。 “霍先生下楼,塞给我一套衣服,说让我给丢了去,你看这衣服,看起来挺好的,就这么丢了,会不会很可惜啊?” 毛姐拿着衣服,在林柠的面前展示。 林柠一看,瞬间无语。 这衣服,不就是昨天晚上霍柏枫穿着很骚情的那件吗?似乎,她好像是听霍柏枫说了一嘴,说这衣服是他下午新买的。 新买的衣服,为什么要丢了? 难道,就因为自己所说他穿这衣服,像酒吧里面的男模吗? “这个……毛姐,他说让丢了,你就丢了,反正也不是花你我的钱买的,不可惜。”林柠跟毛姐趣语了起来。 毛姐还在不停的说话。 “不花我的钱,我也心疼啊,我刚才看了这衣服的吊牌价格,小十万买的呢……” 怎么处理这件事情,林柠管不着了,依毛姐的性格,她肯定是不会舍得丢掉的,要么就是拿回家,送给她的老公穿了。 忘了说了,毛姐的老公在农村老家,搞了个养鸡场。 林柠一想到毛姐的老公,穿着这件衣服,端着盆鸡食,在鸡圈里喂鸡,她就觉得很可乐。 林柠坐了下来,先喝一杯白开水以后,准备去吃早餐。 她刚坐到桌子旁边,就看到餐桌上,竟然摆放了一碗红糖糯米粥。 家里的佣人跟她说道:“林大夫,霍总交待的,让我们特意给您熬的红糖粥……您趁热喝。” 红糖和血,糯米除湿,女人生理期喝这个粥,可以有效的舒缓痛经的毛病。 她虽然并不痛经,可她后腰酸痛,也是一个问题。 林柠端起了那碗粥,小心的送进了自己的嘴里,也不知道是粥甜,还是霍柏枫所做的这件事情深得她心,她觉得,她的心情很是不错。 吃过了早餐,林柠就去办事处坐班去了。 这两天,因为吕宸青被袭击,伤情还没有完全好彻底的原因,她的手术,都往后面推了。 没有手术,她得呆在办公室里处理一些团队的杂事。 为了将她脖间的青紫给掩饰过去,进办公室之前,她特意从自己的车上,取了一条丝巾,围在了自己的脖间。 只可惜,作为林柠闺蜜的苏云柔,还是在第一时间看到了林柠脖间的吻痕。 待林柠一坐好,苏云柔就开始在她的面前聒噪了。 “小柠啊,霍总他可真禽兽啊?” “啊?” 林柠搞不懂,苏云柔的第一句话,怎么就骂上了霍柏枫。 “一大早的骂他?你吃撑了吗?”林柠很是好奇的看着苏云柔。 苏云柔很是麻利的扯掉了围在林柠脖间的丝巾,顿时,那遍布青紫的吻痕,便出现在了苏云柔的面前。 “你都那个了……他还那个……小柠,我骂他禽兽,你还护着他?” 苏云柔的话,说得过于直白,作为成年人的林柠,自然是听懂了她所说的那个那个是什么意思。 她很尴尬,恨不得找一地缝在这个时候钻进去。 没办法,她只能剧烈的咳嗽着,希望苏云柔能转移这个话题。 “小柠啊,你是医生,你得知道,女人是很脆弱的,在生理期如果那个那个的话,会对你身体不好的。他禽兽,你可不能由着他来,是不是?” 苏云柔知道林柠的身体情况,她好心的提醒着林柠。 林柠急忙伸手,阻止苏云柔继续再说下去。 “没有,你想多了,我们并没有那样……” “那你们怎么样了?都亲成这样了,还不那样啊?” 苏云柔的好奇心,又被林柠给调了起来,她坐在林柠的身边,一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 林柠被她给彻底的搞无语了。 似乎,在八卦林柠私生活这件事情上,苏云柔向来都是孜孜不倦。 一天的工作,很快过去,到了下班点以后,林柠接到了霍柏枫打过来的电话。 霍柏枫跟她说道:“下班了,一起去幼儿园里接孩子?” “不行,孩子得交给你接了,我有点儿事情,需要去医院一趟。” 那个李子樵,为了等林柠跟吕宸青配合着给他做手术,他已经住在医院里好几天了,这几天,情绪各种不稳,电话连环抠,都快把林柠给炸晕了。 想着他即将要进行手术,林柠决定去医院里安慰他一下,顺便给他来一番心理建设。 “去医院?干什么?” “去看一个即将手术的病号……” “那好吧,那我自己去接孩子。” 简单的跟林柠说了几句以后,霍柏枫就挂断了电话。 而林柠,则是搭了苏云柔的顺风车,去往医院,吕宸青的伤情已经基本好了,苏云柔去替他拿回家的东西。 到了医院以后,林柠先是去看了吕宸青,在确定吕宸青的伤情已经完全康复了以后,她跟吕宸青约定了给李子樵做手术的事情。 这边跟吕宸青敲定好了以后,林柠去往了李子樵的病房里。 在医院住了好几天的李子樵,没有了那么繁重的工作,整个人看起来很精神。 林柠给他号了脉以后,说道:“身体没一点儿问题,看来,你已经做好了做手术的准备。” 李子樵立马换了一副可怜巴巴的眼神,他一把拽住林柠的手,夸张的说道:“亲,早也是一刀,晚也是一刀,要不,你现在给我来一刀,好不好?” “住在医院里,天天量体温,输液,还不让出去,好人也得给憋坏了,看在咱们两个认识一场的份上,你能不能带着我出去随便的逛一下?” “求求你了,答应我,我是你的病人,你总不好看着我被憋出来抑郁症吧?” 李子樵是演员,他一分钟内便投入到了表演之中,又是撒娇,又是抑郁症的,搞得林柠无法招架。 想到自己跟他除了是医生和病人的关系之外,还有一些朋友的情义,林柠也不好拒绝他。 看在李子樵即将手术的面子上,她想了想,说道:“那行吧,为了不让我们的李大明星憋出来抑郁症,今天晚上我做东,请你吃个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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