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九是在半夜醒来的。 睁开眼睛以后,屋里没有光亮,是一片漆黑。小招的手劲不轻,那一手刀劈下来的时候也没有收一分的力道,昏睡的时候没感觉,此时人清醒过来,只觉得颈骨就跟断了似的,静静躺着都是钻心的疼。 小招一直守着他,也没有打瞌睡,见他醒来,便主动自首,“是我打晕的你,你要骂要打随便,我不还手。” 容九没搭理他,硬撑着坐起来,按亮了床头小灯,四处寻找手机无果,想起来自己的手机是装在外套口袋里的,而外套挂在门后角落里的落地衣架上。容九便掀开被子,要下床。 小招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你要干什么?” 容九心里的那一把火虽然已经不如昏迷前烧得那样旺了,但也没有熄灭,所以他现在谁也不想理会,光着一双脚踩在地毯上,他径直走到落地衣架前,从外套口袋里摸出来手机,再一通电话拨给了提沙。 云城此时是半夜,利物浦那边是天刚擦黑。 提沙是在容九告诉他宋和在利物浦的当天晚上,就从西贡出发去了香港,再经由香港转机到的利物浦。 到达利物浦后,他直接住进了宋和的酒店,并在当天晚上,宋和一行人在餐厅吃饭的时候,一眼认出了她。 提沙的手机中有一张容九发给他的宋和的照片。在来的飞机上,提沙将那张照片反复找出来看,他对这位未来大嫂充满了好奇。等看到真人的时候,提沙心中却是有点失望的。 因为真人宋和与照片中的宋和很不一样。 真人宋和的脸上是没有笑容的,严肃得就像教导主任,而照片中的宋和只有十几岁,她穿着白色的连衣裙与黑色搭扣皮鞋,头发长长的,乌黑浓密,她仿佛很讨厌镜头一样,所以将唇角崩成了一条线,但因为镜头中还有她最好的朋友,所以她的眼睛里又浮着点点笑意,是个别扭的小妹妹。 提沙并不知道,距离这张照片的拍摄时间已经过去快十年了。照片中的人永远也不会再发生变化,而真人会长大,会被岁月塑造成各种模样。 容九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提沙正坐在餐厅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里,享用着一份双层牛肉汉堡与大份薯条,一大杯冒着气泡的冰可乐,以及一份草莓冰淇淋。或许是小时候的生活太苦了,他、吴敏还有小招,都很喜欢吃甜食。 提沙一边嚼着牛肉汉堡,一边接起了容九的电话,“喂,九哥。” 容九也不跟他废话,直接问他,“你今天看到阿和了吗?” 提沙回答,“看到了。”他是特意选了这个位置,临窗,外面天已经黑透了,餐厅里开着灯,于是玻璃窗就变成了镜子,他可以透过玻璃上的倒影,将大半个餐厅的情形都收入眼底。 其实,他完全可以坐到宋和的附近去,因为宋和从未见过他,而且,他身体里有四分之一的法国血统,而这四分之一的法国血统让他皮肤白皙五官深刻,只要他不开口说话,没有人会认为这个年轻人是来自佤邦。 但容九说了,让他不要在宋和面前露面,他就不往宋和身边凑。 看了看玻璃窗中的倒影,宋和正端着一杯不知道是咖啡还是饮料的东西在喝,提沙告诉容九,“她现在正在喝东西,与她的人一起。” 容九立刻提出,“拍张照片给我,提沙,快点。” 提沙听后,便对着玻璃窗中宋和的倒影拍了一张,发过去。 容九迫不及待地打开,只见照片是一片模模糊糊的倒影,根本就分不清哪一个是宋和,只得再对提沙说,“重新拍一张,提沙,拍清楚一点。” “那你等一下。”提沙说完,从椅子上站起来,找准宋和坐的方向,背对着她,将手机举起来,装作是在自拍一样,对着镜头比了个耶,然后快速按下快门键。 而就在他按下快门键的那一刻,宋和仿佛察觉到了有人在偷拍她一样,她端着水杯,四处张望。 王志成坐在她对面,见状问她,“怎么了,宋小姐?” 而提沙在拍完那一张照片后,已经坐回了座位上去,而他坐的这个位置,座椅的椅背非常高,简直是天然的掩体,若是他再把头往下一低,除非是有人走过来,否则没有人能发现这个位置上坐着人。 目光所及之处,没有发现可疑人物,宋和便把视线收了回来,“没什么。” 同时,她在心里暗忖,自己是不是太多疑了,这里是利物浦,不是云城,自己与那位二爷如今已经是一个锣对锣鼓对鼓的情况,自己又不是什么大明星,谁没事来偷拍她?biqubao.com 如是一想后,宋和低头,继续喝着杯子里的水。 而远在云城的容九在收到提沙重新发过来的照片后,心里的大石头总算是缓慢落地了。慢慢走回床边坐下,他沉默的看着照片中的宋和,这不是两个人第一次分别这样长的时间,可他却有一种很久很久没有看到宋和的感觉。 可他们分别还不到十天,在这一刻,他却发疯了一样的想她。 将照片放大再放大,知道宋和占据整个屏幕,容九的眼角忽然滑下一颗温热的眼泪。 他爱她。 他真的好爱她。 他像个疯子像个神经病一样的爱着她。 可她不爱他。 是的,他一直都知道,她不爱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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