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登自认为非常了解容九。 在他的心里,容九是一个极其擅长忍耐的人。 当年,他被容九带到云城,在得知容震一直把容九当成容致的活体供血机后,他一度十分的愤怒,恨不得立刻冲进容家,把容震那个毫无人性的老东西碎尸万段。 但容九阻止了他。 容九冷静地警告他,“阮登,这里不是佤邦。在这里杀了人,是要被判死刑的。” 他当时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根本没有理智,“我不怕。不大了……”他咬牙,“我一命换一命。” 容九听了他这蠢话后,轻飘飘地瞥了他一眼,“坐下。” 他不甘心地坐下。 容九坐在他对面的一把红木椅里,因为椅子太大了,便显得他格外单薄,格外瘦弱。他慢条斯理地煮着一壶茶,每一个动作看起来都那么的从容优雅。 待一壶茶煮好后,容九给他倒了一杯茶,这才慢条斯理地开口,“你当我不想要那老东西的命吗?” 他不解,“那你还……” 容九往茶杯里吹了吹,摇头,“这样做,不值当。” 这时的他,人虽然已经到了一个法制健全的文明国度,但理智和思想还停留在佤邦那个充满了战火与杀戮的蛮荒社会里。 在他的认知里,容震是个有钱人,而他只是一个以打黑拳为生的普通人,拿他普通人的命去换容震这个有钱人的命,那时的他认为,这笔买卖是很划算的。 所以,容九的这句“不值当”让他很是困惑,“我不明白。” 容九将微微吹凉了的茶水递到唇边,轻抿了一口,跟他解释道,“容震最值钱的,不是他那条命,而是他身后的容兴集团,和整个容家。这两样加起来,是数百亿的资产,远比他那条命值钱多了。” “而我想做的是,”容九将茶杯轻轻搁回桌面上,声音悠然,“成为这两样东西的主人。我要让容家后世子孙所姓的容,是我容九的容,而非容震的容。” 要夺取容家和容兴集团,这不是一件易事。 尤其是对容九这样一个无依无靠的私生子来说,其难度无异于徒步登天。 所以,容九制定了一个跨度长达十年以上的计划。 而这计划的第一步,便是等——等容震死了,等容致那个草包上位。 原因无他,容震这个人太难对付了。 他从一个混帮派的小混混,一步步成为容兴集团的掌门人,他的心机城府与手段可想而知。 容九一度觉得,容震要捏死他,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的简单。 他小心地藏好自己的欲望,让自己看上去无欲无求;容震不让他认祖归宗,他也不吵闹着要名分;甚至于,容震要拿他的器官去救容致,他也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这些年,他一直这样活得隐忍而小心,不是为了长命百岁,而是想等容震死了,他要让整个容家改姓他的“容”。 可现在这一切都被打碎了。 容震还没有死,他的身体甚至还非常健康,没有一点老去的迹象,而容九却迫不及待地开始起了他的计划。 这是一场充满了危险的斗争,虽然没有硝烟,甚至还没有正式开战,容九的周围已经是危机四伏了。 阮登不知道这场斗争将来的走向是如何,结果又是如何,他只清楚一点,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容九走错一步的话,等待他的将会是比死亡更残酷的结果。 所以,他恨宋和。 他恨这个女人让容九失去了理智,容震还没死,他就贸然实施计划,这简直就是在拿命去当赌注。 他恨这个女人不知好歹没有心肠,容九那么爱她,哪怕她给顾知周当过七年的玩物,他也不在乎,可她却一点也不知道珍惜,反而视容九对她的爱为洪水猛兽。 他真的好恨她,容九明明比那个顾知周好一千倍一万倍,她为什么就不能爱容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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