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知周的眉心拧出一条轻微的细纹。 这话分外耳熟。 他记得,几个月前,她也曾用这种语气乞求自己,放过她。 他不明白,自己对她这么好,把仅有的耐心和温柔都给了她,她为什么总是想从自己的身边逃离? 可七年前,那个先招惹的人,明明是她,而非自己。 顾知周看着伞下的女人,语气有点无奈,“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先上车离开这里好吗?” 宋和站着不动。 顾知周轻声说,“这里太冷了,我们找个温暖的地方,坐下来好好谈一谈行吗?” 宋和还是不出声。 顾知周轻轻叹了一口气,“宋和,你就当可怜一下我行吗?我从中午到现在,忙得连口热水都没时间喝。” 王志成给他打电话,说宋和来了陆家的时候,他正在公司开会,一屋子的高管等着他拍板做决定。 他接到电话后,便立刻丢下手里积压成堆的公事赶过来,路上因为车开得太急,轮胎打滑了,差点撞到了路沿上。 顾知周换了一副可怜的语气,“我现在很冷很饿,真的,我不骗你,宋和。” “你稍微可怜一下我行吗?” 宋和的心不受控制地软下来,“好。” 顾知周悄然地松了一口气。 随后,他朝不远处的黑色奔驰招了下手,王志成下车跑过来,“顾总。” 顾知周把宋和的车钥匙给他,“你找个人,把宋和的车开回去,要是碰到容少了,就告诉他一声,我跟宋和有事情要谈,她可能要晚一点回去。” 都是男人,王志成自然能听得出来,顾知周这番话里那暗戳戳的心思。 他双手接过宋和的车钥匙,“好的,顾总。” 车一路往市中心开去。 比起来的时候,恨不得把这辆捷豹开出赛车的架势,回程的路上,顾知周开得相当慢。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透了。 华灯闪烁,让整座城市恍若一个五光十色的游乐场。 红色的车尾灯,就像一颗颗红色的心,闪闪灭灭间,不知藏着多少悲欢离合。 宋和安静地坐在副驾驶上,偏头见着车窗外不断后退的街景,忽然想,事情怎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呢? 她明明是想跟他说清楚的…… 怎么就上了他的车呢? 一只手还被他握在了手里。 顾知周见她不说话,用指腹轻轻摩挲着她的手背,“看什么呢?” “没什么。” 宋和想抽回自己的手,试了一下,没挣脱开不说,反而还被他握得更紧了。 算了。 宋和自暴自弃地想,都在一张床上睡了七年了,现在就是被他握个手而已,还三番两次地挣扎,倒显得自己矫情了。 当一旦“算了”之后,人就会特别地自暴自弃,特别地无所谓,所以当顾知周的手指从她的指缝间穿过,与她十指紧扣的时候,宋和也平静地接受了。 银灰色的捷豹,顺着车流一路往市中心走,最后停在了酒店门口。 宋和这才看了一眼顾知周,用眼神询问他什么意思? 顾知周倾身,一边给她解安全带,一边解释,“我从盛世华景搬出来后,一直住在这里。” “偶尔回老宅住一晚,但也是一个人睡。” 他这话的意思很明显,他没碰过陆明珠。 宋和面无表情地说,“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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