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彩凰躺在方辰的怀里,就好像一只幸福的小猫咪。 她真的很想和方辰温存一下,可是她怀孕了,只能忍着。 两人聊了很久,陆彩凰知道方辰安排好了一切,她放心了。 “这是送你的香囊,里面还有一张平安符,这次,可别弄坏了。” 陆彩凰又送给了方辰一个香囊。 和上次的一模一样,那是陆彩凰亲手做的。 方辰无奈,上次的香囊,是被洛凝心撕成碎片了,方辰只能骗陆彩凰,说是在战斗中,被炸毁了。 这次送的香囊,要是被洛凝心知道,恐怕又是毁坏的下场。 “彩凰,谢谢你!”方辰发自内心深处的感激。 母仪天下的皇后,能亲手为他绣香囊,那是多么可贵! 离开坤宁宫后,方辰又前往杨花坊,去找叶雪娥。 “老公,我不想你走,不想你离开我。”叶雪娥抱怨着:“一个月时间,好漫长啊……” 最近一段日子,两个人一直以老婆老公相称。 叶雪娥喜欢和方辰在一起的感觉。 虽然她住在这个院子里,犹如监牢一般,但只要有方辰陪着她,她的心,是自由的。 其实,整个皇宫,也如监牢一般。 入宫为妃子的这几年,叶雪娥人行尸走肉一般活着。 遇到了方辰后,她才知道了人生的真正意义。 “傻丫头,才一个月而已……既然你觉得时间太长了,不如……我们现在就多来几次……” “讨厌,你太坏了……” 方辰将叶雪娥压倒在了床上,开始翻云覆雨。 而红袖还是向前几次一样,偷偷地在窗外看着。 就算看得面红耳赤,她也不愿意离开…… 两人完事后,方辰还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老公你真是坏死了。” “要不要我再坏一次呢?” “我不理你了,你不是说今天要走吗?” “是啊,我这不是想多陪陪你吗,难道你不愿意吗?” “我也想和老公每时每刻在一起,但是我不能缠着老公。老公是做大事的人,正事才是最重要的。” 真的是活好不粘人。 “你放心吧,老婆,等我这次回来后,我一定会好好的陪你。” 方辰恋恋不舍地向叶雪娥告辞。 随后方辰和陆阳、叶凡两个人会合。 三人坐了一辆大马车,四匹马拉着马车,顺着官道快速驶去。 后面跟着十几个侍卫,这些侍卫都是高手。 方辰带着血狼和杜鸿安两人保护自己。 两人头戴斗笠,其他人不知道他们的身份。 不过就算认出来也没事。 这里的人都是陛下的人。 杜鸿安被贬为庶民,方辰让他做自己的侍卫,也没有任何不妥。 至于血狼以前是杀手组织的头目,善于伪装,本来就神出鬼没,很少人认识。 马车上陆阳说道:“两位大人,大家都是自己人,所以有些话我就直说了。” “这次大乾王朝很明显是冲着方大人而来,而长途跋涉的赶路有很多夜路,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所以这次我带的人马,都是六品高手!” 陆阳把话说开了,对方点名要见方辰,谁也不能保证路上会不会有人暗杀方辰。 方辰并不担心:“我树敌太多,如今我离开了皇城,离开了陛下的守护,而我师姐也没有跟着过来,这次调虎离山,半路暗杀我,是敌人最好的机会,敌人当然会抓住时机杀我。” “不过我们几个都是高手,在场的护卫,也都是六品七品高手,想要杀我,太难了。” 叶凡道:“方大人一直很自信,发生了这么事情,方大人也一直在创造奇迹,不过,敌人既然要暗杀放大人,那么肯定知道我们这次来了多少人,多少高手,总之我们还是小心为上,千万不可大意。” 三个人一路上聊着。 他们猜到有人会暗杀方辰。 而暗杀方辰最佳的地点那就是五天后,青云山上。 他们要走两天的山路,虽然山路上也是官道,但还是有山贼出没。经常有商人在夜间会遇袭,四周有山林密布,山贼抢东西后就会逃走,很难查到。 五天过后。 一行人上了青云山。 这五天来大家走走停停,每天休息六七个小时,剩下的时间都在赶路。 路过每个城市时都有驿站,换上一群健壮的马儿,大家吃饱喝足后,睡一晚上又继续赶路。 上了青云山之后,大家小心翼翼地前行,速度慢了很多。随时随地都要防止暗杀。 结果一天过去了,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晚上大家休息时轮流值班,也没有任何敌人出现。 第三天下午,众人终于下山了。 一路上并没有遇到任何敌人,这让大家非常奇怪。 这么好的机会,为什么敌人不把握? 还是说敌人看这边高手太多,根本不敢正面厮杀。 山下是一条清澈的小溪,从远处蜿蜒而来。 大家和马儿都来到了小溪边,洗了一把脸,补充水源,吃点东西,休息几个小时再赶路。 大家正在喝水时,方辰突然喊了一声,不要喝水,水里面有毒! 众人均是一惊,喝过水的几个人吓得面色一片惨白。 马儿已经开始喝水了,有五个侍卫也喝了一些水。 但是大家都没事。 “方大人,你是不是弄错了?这是流动的水,怎么可能有毒?” “是啊,要是有毒的话,我们已经喝了,早就倒下了。” 叶凡对方辰非常了解,看到方辰如此谨慎,肯定不是在开玩笑。 “方大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方辰道:“先等一下,我检测一番便有结果。” 这时,一旁的血狼也说道:“方大人说的没错,这水里面是一种非常可怕的毒素。要不是方大人说,我也发现不了,现在我检查水里,是一些无影无形,可以让人真气流失的恐怖毒素!” 血狼门擅长用毒,喜欢养一些毒物,血狼本身也是用毒高手,方辰这么一说,他很快探测得出来。 此刻,方辰的手在水里面,一道道真气顺着水流散开了,他在检查水里面的毒素。 检查之后果然发现了异常。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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