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宠小奶包,农家福妹竟是真千金_第281章 四年后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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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春花被诘问的哑口无言。
  随即,李春花捂着脸放声大哭起来。
  白晓凤心有戚戚,都是当娘的,将心比心,要是柳哥儿桂哥儿一声不吭去投了军,那她说什么都得哭死。
  喻老头使劲抽了几口旱烟,沉下了脸:“行了,槐哥儿不愧是咱们喻家人,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为啥只留下一封书信就走?还不是怕你这个当娘的舍不得他!槐哥儿愿意去投军,去保家卫国,咱们也不能拖了他的后腿!”
  向来不太爱发表看法的公公这次都发了话,李春花抽噎着抹了眼泪,哽咽的应了声是。
  老道士回了无名道观,同危时宴感叹,槐哥儿身负霸王骨,学武本就一日千里,再加上这大半年来他又一直在教他兵法,去了战场,说不定会杀出一方自己的天地来。
  危时宴没说话,只是有些出神。
  当年他跟老道士离开皇宫,他三岁的弟弟嗷嗷大哭,伸着小胖胳膊拦着他的马车,说什么都不让载着他二哥的马车离开。
  后来是被他父皇拎起来,狠狠打了一顿屁股,小屁孩哭到昏睡,这才算完事。
  ……眼下喻永槐偷偷走了,杏杏不知道会如何难过。
  危时宴抿了抿唇,不大高兴。
  不知道是在怪喻永槐,还是在怪当年的自己。
  ……应该好好道个别的。
  好在,槐哥儿偷偷去边关投军的半年后,槐哥儿家书到了。
  上头槐哥儿挑了几件军营趣事写,看得出他竭力在让家中放心。
  还写了他们有次出营,他们小队遇到了一队西狄蛮子,他一马当先,杀了对方四人,跟同袍一起把西狄蛮子杀得溃败。
  槐哥儿在家书中写,那是他第一次杀人,回去后吐了半天,后来吐啊吐的,就吐习惯了。
  李春花不识字,听柏哥儿给她读这封家书,听到吐啊吐就吐习惯的时候,李春花扑哧一声笑了,随后就捂着嘴哭了起来。
  家中给槐哥儿写回信的时候,快要六岁的杏杏已经能写好些字了。
  她尽量写的字小一些,这样可以多给槐哥儿写几句话。
  她写了大伯娘很担心他,她还写了她看到爷爷奶奶还有大伯父偷偷背着人抹眼泪,也很担心他。
  她写了杏杏也很担心他,希望大哥哥保重身体,一切安好。
  对了,杏杏在信的末尾写道,三婶婶给家里头添了个排行行七的新弟弟,取名叫棉哥儿。棉哥儿生得可清秀了,奶奶说是可着三叔叔跟三婶婶的优点长的,等大哥哥回来就可以见到新弟弟啦。
  杏杏把对槐哥儿浓浓的思念都写在了一张薄薄的信纸上。
  她向几个哥哥请教了所有不会写的字,又认认真真的誊写了一遍,这才珍重的把信纸递给了三叔叔,托他把这张信纸塞到给槐哥儿的家书中。
  喻三豹摸了摸杏杏已经可以梳丫髻的细软头发,笑着应了。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其后又过了四年多,喻家也只收到过寥寥两三封来自槐哥儿保平安的家书。
  大概是怕家书落在敌方手中,槐哥儿写的家书向来很是简单,只有四个字:平安勿念。
  李春花又笑又气。至于笑,自然是因着槐哥儿平安无恙;而气,则是因着她为了能读懂儿子的家书,还特特让柏哥儿教了她认字,结果槐哥儿回回就写这么四个字!
  这四年多的时间里,柏哥儿不再去学堂进学,专心致志的帮家里经商,他打小就对经商这块特别感兴趣,他正式接手喻家商肆后,将喻家商肆从县城一个小小的店铺,发展成了一个横跨州城的大商号,喻家在整个州城范围内都已是响当当的富商。
  柳哥儿则是潜心跟着柳老太爷进学,柳老太爷至今身体硬朗的很,一顿饭能吃两个大馒头。
  桂哥儿跟橘哥儿依旧在读书,只是桂哥儿总是神出鬼没的,上午读完书,下午就跑没影了。
  二房的榜哥儿都到了要启蒙的年纪,但他调皮捣蛋的很,根本就坐不住,让他读书,他能把书往头上一盖,呼呼大睡,差点要把白晓凤给愁死——就是橘哥儿小时候那般捣蛋,也得对榜哥儿说一声甘拜下风,正是六岁狗都嫌。
  全家,也就只有杏杏能治得了这个混世魔王。
  阿雾在婚后第三年生下了一个男孩儿,跟了阿雾姓柳,但序齿依旧是跟着喻家走,行八,叫柳永栩。柳老太爷直说自己立时死了也可以瞑目了,然后依旧一顿饭吃两个馒头,饭后健步如飞,走个几千步都不成问题。
  行八的栩哥儿跟苏柔儿生的行七的棉哥儿就差了两岁,两个小家伙年龄大概还小,还没到开始闹腾的年龄,眼下看着是乖得很,是“姐宝男”,每日都要“姐姐姐姐”绕着杏杏转。
  旁人说起喻家,都羡慕的不行。
  家底是越来越厚,人丁还越来越兴旺,每每看到人家那一大家子热热闹闹的,旁人家里别提多羡慕了。
  夏日正午的阳光热辣辣的照进正院,蝉鸣声声,葡萄架上挂着沉甸甸的葡萄,晶莹透亮。
  眼下正是喻家人午后小憩的时候,丫鬟们也可以休息半个时辰,几间院子俱是静悄悄的。
  葡萄架上却攀着一个皮猴一样的男娃娃,正在那努力伸手够着挂在枝蔓上的葡萄。
  杏杏午睡起来,懒散的打着哈欠出来,就看到院子里榜哥儿正在那嘿呦嘿呦的摘葡萄。
  小姑娘原本还有些朦胧的睡意,一下子就消散了无踪。
  杏杏今年虚岁十岁了,也不知道怎么长的,一身肌肤白得在阳光下甚至可以发光,圆溜溜的杏眼儿,哪怕不说话,只望过来,里面好似都蕴着满满的笑。琼鼻樱唇,更是显得其娇小可爱。
  笑时圆溜溜的杏眼儿一弯,两个梨涡浅浅,娇憨又活泼。是大多数长辈看了都拒绝不了的梦中情孙。
  然而这会儿,梦中情孙杏杏瞪圆了眼,又不敢大叫,怕吵醒堂屋还在午睡的爷爷奶奶。
  她快步走到葡萄架下,伸着手在下头护着,眉毛都要竖了起来,低喝道:“榜哥儿,你屁股不想要啦?!”
  ——每个温柔可爱的姐姐,离着被逼疯,只差一个捣蛋弟弟的距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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