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啊,你可得为我做主啊,那几个人不仅在我酒馆吃饭不给钱反而还动手打伤我和我的人,你瞧瞧,你瞧瞧我这脸上的伤,这以后我还有什么脸做生意啊!” …… 衙门里,酒馆老板鼻青脸肿的向坐在那一身清瘦的男人诉苦,那模样……啧啧,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有多委屈呢! 至于他口中的大人,则是日月城的何世林。 身形瘦瘦的,个子谈不上有多高,但一身官服穿戴身上蛮让人畏惧的。 而且酒馆也有他的股,他跟酒馆老板私底下合伙做生意,只不过普通老百姓不知情而已,但这并不妨碍日月城里那些富豪贾商去酒馆捧场。 如今老板前来告状,居然有人在自己的合作场子里白吃白喝还打自己合伙人,实在让人可恨。 “那几个人现在哪里?” “我不知道,不过我料想一定还在城里。” “那就找到他们,他们敢动手就是跟我何某人过不去,我会给他们点教训尝尝的。” “多谢大人,不过……那小子手段不一般,我担心……” “放心,在这日月城,还没有人能够跟我何某人对着干。” 酒馆老板阴险一笑,“有大人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我这就派人打探他们消息。” 何世林摆摆手,酒馆老板离开了衙门。 他走后,何世林端过旁边的茶杯小喝一口,道:“来人!” 紧接着门口走进一人,应声道:“大人,有何吩咐?” “你带些人,配合酒馆老板找出打他们的人,然后把人带回衙门。” “是!” 手下退开了。 何世林哼着小曲一脸悠闲,似乎丝毫不把刚才的事当回事。 “二位,多谢二位仗义出手,多谢了。” “你不要着急谢我们,先回答我们一个问题,为什么你会跑去酒楼混吃混喝?” “这个……” 面对叶灵儿的追问,原先被打的男子一脸囧瑟。 叶灵儿见他说不出口,嘟嘟嘴略显无趣,“你说你一个大男人有手有脚的干嘛要在人家的地盘混吃混喝?我都替你害臊!” “师妹,不能这样说。” “师哥,你就不要维护他这可怜的自尊心了,如果他还有那么一丁点的脸皮,怎会被人扔出酒馆呢,你说我说的对不对啊?” 叶灵儿目光落向男子,男子面红耳赤的解释,“我……” “你什么你,要不是因为救你,我跟我师哥也不至于得罪人家酒馆老板,害的我想吃个饭都得另找他家。” 男子赶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姑娘,实在对不起。” “对不起对不起,你就会说对不起吗?” 叶灵儿语气颇为不满,倒是秦默开口劝说道:“好了师妹,他身上还有伤,你就不要这般说他了。” 叶灵儿哼了哼声,索性不再理会。 男子满脸尴尬,“实在对不住二位,我叫白连生,敢问二位如何称呼?” “在下秦默,这位是我师妹叶灵儿。” “秦大哥叶姑娘你们好,你们今日冒险救我,府衙里的何大人是不会善了的,二位还是赶紧离开这个日月城吧!” “等一下!” 叶灵儿突然止住了他的话,两双眼睛直溜溜盯着他打量,“你刚才的话什么意思?何大人,我们跟他有什么矛盾,你为什么说他不肯放过我们?” 白连生哦的一声便解释给他们听,“二位有所不知,那何大人跟酒馆老板穿一条裤子,酒馆里的生意他还入了股呢,你们今天打酒馆老板,他肯定会跑到衙门向何大人告状,何大人自然不会放过你们。” 秦默无语。 自己不过是仗义出手而已,居然还间接的得罪了那个何世林,打他的合作伙伴,避免麻烦还是先离开为妙。 不是秦默畏惧他们,而是他不想在跟凡尘之人产生什么本不该有的纠葛,没意思! 他想一走了之,然而叶灵儿却不以为然的说道:“他要真因为酒馆的事针对我们,那也不是什么好官,既然不是好官,我跟师哥自然要好好教训一番,” “师妹……” 秦默急忙示意她不要说这样的话。 “师哥,怕什么啊,区区一个凡人而已,难不成还真想对抗我们啊?” 叶灵儿的话让白连生一脸困惑,“叶……叶姑娘,什么意思啊?” “没什么意思,跟你说你也不懂。白连生是吧,我们就在此分道扬镳吧,我跟我师哥赶了这么长时间的路还要找个地方休息,你自个好自为之吧!” 叶灵儿拉上秦默的手腕直接走开了。 白连生想喊住他们终究没有再开口。 望着他们的背影,白连生摇头叹息。 哎! 自己好心提醒他们,他们却执意不听劝,看来何世林那狗官铁定不会放过他们了。 一想到何世林,白连生就十分愤怒。 原本白家跟他何家是世交,可他何世林自打升了高官就不认自己这个侄儿,甚至于还把自己拒之门外不让自己进他何家,可怜自己来到日月城无处可去,若不是饿的实在逼不得已谁又会放得下脸面去混吃混喝? 现在这二位仗义出手相助,以何世林的个性铁定不会放过他们的,但愿他们二人能避开何世林的眼线吧! “小二,给我们两间上好的房,再端上一些好酒好菜。” “好嘞客官,请随我来!” 一个店小二看到秦默和叶灵儿要住店,赶紧上前招呼。 “师妹,这家客栈房间还不错,就住这里吧!” “也好,师哥,我想先洗个澡。” “去吧去吧,洗过澡过来跟师哥吃饭。” “嗯!” 叶灵儿朝自己房间走去,秦默一个人坐在自个房间休息了起来。 自打进入这个异时空,也不知父母和姐姐她们如何,眼看着渡劫飞升在即,自己抽空回去看看他们。至于夏凝雪…… 秦默摇摇头实在不知怎么做。 虽然他很想前往飘渺宗,可是她的个性自己又十分清楚,到时候见面定免不了一场争论。 其实她蛮漂亮的,就是性子过于孤傲了,要不然俩人的孩子早就会打酱油了。 一想到这一路走来跟夏凝雪磕磕绊绊的日子,秦默自个都觉得好笑。 离开牛家村进入阳城跟她相识那一刻,距离今日已经好些年了,即便俩人关系进展再缓慢也不可能永远保持不变,可事实上俩人还是老样子,始终没有什么进展。 夏凝雪啊夏凝雪,真不知你到底怎么想的? 秦默轻叹一声,深感无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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