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她那无忧无虑的模样,叶瑜敏仿佛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样子,那时候的自己何尝不跟她一样? 只是岁月不饶人一眨眼四十多了,搁别人这个年纪都已经有两三个孩子了,而自己连婚都没有结,叶瑜敏不由感觉自己挺失败的。biqubao.com 叶瑜敏叹了声气,转身朝叶氏庄园走去。 夜晚九点! 一家算得上喧闹得酒吧里头,秦默一个人坐在那独自饮酒。 隔壁卡座五六个男女在那有说有笑,那穿着打扮一个个时尚鲜艳,一看就很有钱。 其中一个外表看起来颇为俏皮可爱的女孩注意到他的时候不知为什么觉得他挺特别的。 清秀的面庞深邃的目光带着一股独有的气质,吸引着女孩对他不停地打量。 “小曦,看什么呢那么入神?” 旁边打扮时髦的女孩见她心不在焉的模样,不由拉起她的胳膊娇媚道。 “哦,没什么!” 小曦回应的同时收回了目光,女孩顺着她所望方向暼了眼,咯咯娇笑道:“原来是看上顺眼的了,不过那小子穿着挺普通的,他有什么值得你关注得啊,还不如我们京城大学的洛大才子呢,你说是吧洛大才子?” 女孩说道的时候故意朝不远处一个长相英俊的男子抛了个媚眼,那名洛大才子一副谦虚的模样笑了笑,道:“莹莹你折煞我了,我顶多是京城大学里的知识比较全面而已称不上才子一说。” “洛大才子你这就是谦虚了,你可是京城大学的风云人物,唯一一个与皇甫阳冰齐名的人,怎配不上才子这样的赞誉呢?” 女孩名叫徐莹莹,出生于官宦世家,因为崇拜洛大才子洛清所以私底下对他百般讨好。 洛家是做酒店生意的,虽不如叶家、白家那样的家世却也在京城小有成就。至于他们口中的皇甫阳冰,京城顶级皇甫世家的公子,因家世殷实再加上为人比较孤傲在京城大学极受女人追捧。 跟他们一起玩乐的小曦,是叶家叶景行的女儿叶小曦,只因个性贪玩所以经常出入夜店场所。不过她跟那些权贵子弟不同,别人眼里容不得平庸老百姓可她眼里一切随性,只要合得来她都不顾及身份与其交好,因此在京城大学挺受大家欢迎。 这一点,她那个大哥叶天骄跟她可是没得比。 徐莹莹为了讨好洛清便起身和他换位置让他坐在叶小曦旁边,小曦虽不情愿但大家都是一个学校的她也不好拒绝。 喝酒闲聊的时候洛清注意到叶小曦的目光一直停留在秦默身上,心里实在憋火,自己厚着脸皮跟你喝酒说笑你的心思却装着别人。 若是家世比自己强能力比自己出众自己倒也没什么好说的,可那个小子穿着土不拉几的模样他有什么? 洛清可不信他比自己优秀。 徐莹莹自然看出了他的不满,一副故作聪明的模样说道:“小曦,既然你这么关注人家,不如让他来我们这,待会陪我们一起去唱歌?” “不要了吧,我们跟他不认识。”小曦听她这么一说,开口回应道。 “不认识接触一下不就认识了?我们几个不也是从陌生走到一起的?” “这……不太好吧?” “哎呀,有什么好不好的,看我的!” 徐莹莹带着社交牛气症的姿态起身走向了秦默。 虽然她看起来是为叶小曦着想,实则心思是在向着洛清。 她想借此机会打压打压一身普通的秦默顺便让叶小曦明白他们俩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最后还是洛清比他优秀。 叶小曦想阻拦,可人已经走了过去。 “小帅哥,一个人喝酒的吗?” 正当秦默独自享受酒吧这种氛围的时候,徐莹莹来到了他跟前。 秦默上下打量一眼,长得还不错穿着也时髦,只是眼睛却散发着鄙视的目光。 “美女,有事吗?” 徐莹莹笑了笑,“没事,就是想认识一下请小帅哥去我们那一桌喝两杯怎样?” 秦默望了望隔壁几个人的卡座,随之拒绝了她。 徐莹莹先是一愣继而有些气恼,但就这么回去自己岂不丢人?所以她非得把这个土包子邀请过去,并搬出了叶家叶小曦。 叶小曦? 叶家? 听到对方这么一说,秦默目光再度暼向隔壁卡座上的俏皮可爱正朝这边摆手招呼的叶小曦,于是答应了下来。 他原本对这些人不感兴趣的,只是叶家的叶小曦自己还是头一次见,加上以后难免不会再见所以他觉得还是提前打个照面的好。 可秦默刚来到他们卡座坐下,他们几个同伴纷纷用异样的眼光看待秦默,那模样明眼人一看就是轻蔑、鄙视、瞧不起。 不过秦默并不在意,而是同叶小曦喝杯酒打个招呼就要离开,谁知徐莹莹故作刁难道:“小帅哥,走这么急干嘛,待会陪我们一起去唱歌啊?” 秦默微微摇头,“我不去了,唱歌不是我的强项。” “没关系嘛,我们第一次认识大家彼此熟悉熟悉。” “你要是不去,恐怕我们的小曦美女会失落的哦!” 秦默看了看坐在那不好意思的叶小曦,又瞅了眼这些打心眼里瞧不上自己的富家子弟,呵呵一笑,“这位美女,我跟你们不熟所以我没兴趣陪你们。不过……这位叶美女我倒觉得挺有缘分的,叶美女,不知我能否单独请你出去走走?” 叶小曦愣了愣,紧接着应声道:“好啊,正好我也想出去透透气。” 叶小曦起身跟着他打算离开,徐莹莹瞪着眼睛不可思议,反应过来连忙止住叶小曦,道:“小曦,你不能跟他出去,我们对他都不熟悉谁知道他打的什么鬼主意。” “是啊小曦,你留下陪我们一起玩,不要跟他出酒吧。” “喂,小子,让你过来喝酒是瞧得起你,你别不识好歹打小曦的主意。” …… 几个同伴纷纷言语斥责,看来他们对秦默的举动十分不满。 秦默扫了眼这些人,玩味而道:“我带她走,你们有意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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