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权志健没有了往日的桀骜,第一时间来到秦默跟前客客气气的招呼道:“秦神医!” 态度突如其来的转变秦默有点不太适应,这个权志健跟昨晚判若两人,想必是求助自己为他医治他的病灶。 “是你?” “怎么,昨晚输的不服?” 权志健连忙解释,“别误会,我今天来是有求于秦神医的。” “求我?” “不会吧,我何德何能敢让你这种身份尊贵的人来求我?” 权志健陪着笑脸说道:“秦神医说笑了,昨晚一幕足矣说明秦神医本事不凡,还请秦神医不要跟我一般计较。” “呵,说吧,来找我是不是要我医治你的病灶?” “这个……”权志健尴尬的点点头,“不错,昨晚秦神医说能医治我的情况还请秦神医施以贵手帮我一把。” 秦默不以为然的说道:“你的情况其实我遇到过,要祛除病灶一点不难,可我为什么要帮你,别忘记昨晚你可是差点让你的人拿家伙打死我。” “这个……权志健脸色难看,“秦神医,昨晚是我莽撞了,我向你赔礼道歉,还请秦神医念在我诚心满满的份上帮帮我。” 看他态度恭敬,秦默诧异道:“你不为你那个兄弟万玉寰出头了?” “不敢,不敢!” 秦默摸摸鼻子,道:“行吧,看在你诚心满满的份上我帮你一次,我希望这次之后万玉寰的事就此结束。” 权志健点点头,“我明白,我明白。” “明白就好,给我留个地址,明天我去见你。” 权志健一听这话,激动的说出自己所居住的酒店便离开了。 这个权志健…… 秦默苦笑一声,继续前行。 翌日上午,秦默来到权志健所在的酒店,权志健早已做好了准备。 “秦神医,你来了!” 秦默看了眼他身边两个手下,权志健示意他们离开。 “秦神医,需要我准备什么?” “不需要,脱了上身便是。” 啊? 权志健先是一愣,随之反应过来说道:“好好好。” 按照他的吩咐,权志健解开衬衫纽扣露出了整整八块腹肌和胸肌。 秦默直接拿出金针朝他后背前胸刺了过去,刚开始权志健隐隐钝痛,可随着秦默撵动金针的同时缓缓觉得一股气流在自己体内来回流窜,所过之处清爽舒畅。 半个时辰后,秦默收回气息的同时拔掉金针说道:“可以了!” 权志健不可思议,“这……这就结束了吗?” “不然呢?” 权志健耸了耸肩膀,发现自己的身子骨比起原先舒适了许多,而且抚摸背后弹疤的时候丝毫不见疤痕印记,这让他大惊为奇。 “秦神医,我这弹疤?” 秦默不以为然的说道:“已经帮你修复了,从今往后你不会再因为病灶而痛苦了。” 权志健面露感激,“多谢秦神医,多谢秦神医。” “记住你对我的承诺,如若做不到,你会比之前的痛苦凄惨百倍甚至于千倍。” 权志健连忙回应,“秦神医放心,我说到做到。” “如此最好,我先离开了!” 秦默打算离去,权志健追问道:“秦神医,有个问题我不知当不当问。” “什么?” 权志健犹豫片刻,“秦神医,你……你是不是世上传说的那种修行者?” 嗯? 秦默惊讶,“何来一问?” “秦神医不要怪罪,前天晚上我见你徒手抓子弹而且毫发无损,我料想秦神医一定是拥有大神通之人。” 秦默呵呵笑道:“你倒挺有眼力劲的,你说的不错,我便是修行者。” 听闻他亲口承认,权志健整个人更显得情绪激动了。 修行者啊! 世人有几个能亲眼遇见修行者? 权志健觉得自己简直走了狗屎运,急忙向他献好,“秦神医,不知秦神医能否指点一二,我权志健一定牢记秦神医的大恩大德。” 秦默皱了皱眉,觉得这个权志健有点不识趣。 他把杜五爷打成那样自己不找他麻烦反而帮他医治病情,这病情医治好不见好就收还得了便宜卖乖,当真有点不识好歹。 秦默拒绝他的请求直接走出了客房,权志健站在那发愣。 原本想他指点自己一二,现在看来自己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 虽然心里边有些失望,起码自己的痛苦得到了解决,权志健去了趟医院复查后当天直接赶回江南。 万玉寰的事还是算了吧,谁让自个兄弟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落个坐轮椅度日的下场总比死了强。 可当他回到江南劝说万玉寰放下仇恨的时候万玉寰瞪着双眼不敢相信这话会从自己好兄弟嘴里说出来。 自己二人从小玩到大,关系铁的犹如亲兄弟,现在自个出现这种事他还要劝自己放弃仇恨,万玉寰不干。 权志健知道他不甘心,不甘心有用吗? 没用! 别说阳城有个本精通天的秦神医,哪怕是出了名的狠角儿杜五爷都不是他所能异地对付的,他万玉寰再厉害终究厉害不出江南。 再者说,江南权贵富豪多不胜数,低调的狠茬又比比皆是,以秦神医的本事说不准江南哪家权贵富豪早已攀上了关系,权家和万家还是不要得罪的好。 万玉寰不愿放弃,可自己兄弟都如此说了他只好咬牙忍耐了下来。 那是在阳城,他们的地盘自己不能拿他们怎样;可如果他们来到江南,只要让自己知情自己绝对要他们的命。 “老板,据可靠消息,秦默已经回到阳城了。” 万玉寰的事刚结束,江北姚家,姚文斌听着手下的回报追问道:“确定吗?” “确定,目前就在阳城。” 姚文斌点点头,“好,这小子虽然殺了我的儿子,可他的本事真让我不舍得动他。雷超,准备一下,我要再亲自赶往一趟阳城。” 雷超点点头,打算离开的时候门口突然走进一个平头老者。 老者七十多岁的年纪,穿着一身宽松太极服,虽个头不高可身子骨却比同龄人要强健,或许是因为他喜欢打太极的原因所以显得他有精神。 老者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岳父沈文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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